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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2-04-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孔常生:本院受理原告麦提库尔班·玉苏甫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黄骅市舜天富民饲料股份有限公司、李根田:本院受理原告黄骅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河北黄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沧民初字第33号民事判决书,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德成:本院受理原告聂舟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6民初359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坪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鲁豪杰:本院受理原告建业住宅集团平顶山置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聂亚男:本院受理原告建业住宅集团平顶山置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杨伟: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忠保诉被告王汇海、杨伟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独任审判人员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综合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李书贵: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显良诉被告李书贵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综合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115号 孙春官:本院受理原告王亮与被告孙春官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22)苏1283民初11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1323民初33号 吴康:本院受理原告沈庭与被告吴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323民初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苏1323民初128号 彭阿根:本院受理原告泗阳县裴圩精诚汽车修理厂与被告彭阿根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323民初128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苏1323民初1093号 刘婧妍:本院受理的原告孙晶与被告刘婧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6700号 付建强:本院受理原告陶维维与被告付建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67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苏1323民初1066号 张红金:本院受理的原告史猛虎与被告张红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苏1323民初1666号 韩文放: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永耀与被告韩文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苏1323民初1371号 陈子荣:本院受理的原告胡修峰与被告陈子荣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苏1323民初1885号 庄海兵:本院受理原告王军与被告庄海兵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323民初18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苏1323民初2174号 胡继星:本院受理的原告冯永与被告胡继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苏1323民初2424号 王开梅、李继实:本院受理的原告泗阳县唐氏五金门市与被告王开梅、李继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6079号 丁修:本院受理原告孙兆芹与被告丁修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60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7000号 高树传:本院受理原告时善安与被告高树传、泗阳县玉太纺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70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1276号 陈竹君:本院受理原告陈汉良与被告陈竹君、何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提示。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2年6月13日8时50分在本院19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周园:本院已经受理原告泰兴市新能源昌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576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30在河失法庭第四审判庭(燕头派出所对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曹宏:本院受理原告张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225民初29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赵春录:本院受理原告韩国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在本院综合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2021)苏0104民初18957号 北京与声聚来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石林家居装饰广场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与声聚来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04民初189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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