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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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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一池碧水映天山
· 为了无数人心目中的“香格里拉”

为了无数人心目中的“香格里拉”
法治护航共建美丽西藏

( 2022-04-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图为西藏自治区墨脱县人民检察院驻根登村第十批工作队在村内茶场开展“田园法治课”,旨在增强农牧民的法治观念,预防和减少涉林违法犯罪。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供图
  □ 本报记者 刘玉璟

  郁郁葱葱的草原、奔腾不息的江水、洁白的雪山、随风舞动的经幡……从藏北草原到雅砻河岸,从鲁朗林海到玛旁雍错湖畔,来自四面八方的游客纷至沓来,尽情领略高天厚土天蓝、水清、地绿的大美风光。
  西藏,被誉为世界上最后一片“净土”,是无数人心目中的“香格里拉”。而作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之一,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直备受关注。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持续完善环境监管与治理体系,严守生态发展底线,实施生态工程、培育生态经济,不断释放生态价值,让绿色成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底色,持续释放生态红利,大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以“做神圣国土的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让良好的生态推动兴边富民,共建绿色幸福家园……
  如今,拉萨市、林芝市、昌都市空气优良率达100%;全区主要江河湖泊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无城市黑臭水体;县级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升至97.34%,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两年考核“优秀”,西藏群众对生活状态的满意度超过97%。
  在不断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道路上,西藏各族群众昂首阔步,迈向更加美好的“绿色”未来。
用法治保护西藏生态环境
  西藏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作为利在千秋、泽被天下的大事,摆上突出位置。
  为此,西藏自治区强化顶层设计,筑牢保护动植物的“四梁八柱”,先后颁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林地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2020年6月,西藏自治区党委作出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快建设美丽西藏的决定,并明确要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立法,建立健全适应建设美丽西藏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
  “只有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亦峰告诉记者。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决定制定出台一部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性法规,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和规制作用,引导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法治,用法治的力量引领和推动西藏生态文明高地建设。
  2021年1月24日,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全票通过《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西藏首部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性法规。《条例》于同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以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为目标,以科学规划为统领,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载体,以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为支撑进行结构和内容安排,规范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与义务。”西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勇扎说。
  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战略部署,擘画了未来五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美丽幸福西藏建设宏伟蓝图。
  立足新发展阶段,西藏的生态文明之路必然会越走越笃定、越走越坚实、越走越宽广,西藏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构筑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屏障
  西藏,独特的环境地域单元孕育了独特的生物群落,集中分布了许多特有的珍稀野生动植物。
  资料显示,西藏已记录的野生植物9600多种,西藏特有植物1075种,各类珍稀濒危保护野生植物383种,野生脊椎动物1072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219种。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和统筹指导推进下,2021年12月16日,西藏、四川、云南、青海、甘肃、新疆六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正式会签《关于建立青藏高原及周边区域生态检察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凝聚合力共筑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米玛次仁表示,西藏检察机关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持各负其责、互相配合、智慧履责,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世界负责的态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担负起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职责。
  西藏是重要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事关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近年来,西藏检察机关紧盯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依托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综合运用打击、监督、保护、预防、服务等措施,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为一体的生态检察新模式,切实担负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截止到今年2月,西藏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1954件、发出检察建议117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7件,均赢得人民法院判决支持。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推进美丽西藏、法治西藏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和重要支撑。
  2021年,林芝市检察院党组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检察实践,创新成立“绿色检察”品牌创建团队,加大对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构筑一道绿色生态环境司法屏障。
  林芝市检察院“绿色检察”品牌创建工作团队队长李娜说,我们聚焦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着力打造“绿色检察”品牌,依托四大检察职能,重点开展严打生态环境领域刑事犯罪的“绿剑”、严惩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的“啄木鸟”、加强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诉讼监督的“绿盾”三大行动,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三合一工作模式,让“绿色检察”成为林芝检察的一张亮丽名片。
  西藏检察机关自觉把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置于西藏高质量发展的全局中思考谋划,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赢得社会广泛称赞。
共建美好生态环境
  3月10日,西藏自治区召开拉萨市南北山绿化承包合同签订仪式,69家企业签订承包造林合同,承包造林总面积约21万亩,这标志着拉萨南北山绿化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近年来,拉萨河两岸的环境越来越好,河水越来越清澈,两岸风光也越来越美,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拉萨人,看着家乡越来越美,内心感到特别高兴。”拉萨市民次仁平措看着风景如画的河岸由衷地赞叹道。
  长期以来,拉萨市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当作重中之重,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居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列。
  2021年10月,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的2020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生态文明论坛上,生态环境部对第五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进行表彰授牌,拉萨市柳梧新区达东村荣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达东村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重点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居西藏自治区前列,林草覆盖率达92%。
  如今,享有盛誉的达东村走上了以旅游带动致富的道路,数百名村民在家门口实现就业。达东村,以其独具特色的民俗文化体验,开启了“达东乡村旅游”的热潮。
  村民在家门口就业,实现增收致富,享受生态红利,这是西藏扎实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生动写照。
  “十三五”期间,西藏全面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海拔4300米以下的“无树村”和“无树户”全面消除,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了47%。
  生态环境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生态环境人人保护,美好环境人人共享。
  10积分兑换一袋洗衣粉,12积分兑换一瓶洗洁精,40积分兑换一瓶洗衣液……日前,记者在拉萨市城关区八廓商城的垃圾分类兑换超市看到,这里生意兴隆,顾客盈门,群众带着收集的纸板、饮料瓶、易拉罐等可回收垃圾,前来兑换生活用品。
  “有了垃圾分类积分兑换超市,不仅能让身边的垃圾变废为宝,还提高了大家的环保意识,我们的环境也变得更好了。”说到生活环境的变化,市民扎西深有感触地说。
  要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成为西藏各族群众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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