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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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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张凌寒在《法律科学》2022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平台“穿透式监管”的理据及限度》的文章中指出: 平台监管穿透了互联网创新商业模式的面纱,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功能性监管逻辑,意味着数字社会生产中组织生产与控制权力一定程度回归监管部门。穿透合同自由而直接进行市场要素的监管,既是基于平台作为多边市场的地位,也代表从注重效率转向注重公平。但平台的“穿透式监管”应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为目标,及时划定制度边界,减少制度的不可预期性,谨防行政机构扩张部门权力的冲动。同时在监管措施层面应尊重平台企业自主经营权,并符合行政正当程序要求。 (赵珊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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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凌寒谈平台“穿透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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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行政机构扩张部门权力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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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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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张凌寒在《法律科学》2022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平台“穿透式监管”的理据及限度》的文章中指出: 平台监管穿透了互联网创新商业模式的面纱,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功能性监管逻辑,意味着数字社会生产中组织生产与控制权力一定程度回归监管部门。穿透合同自由而直接进行市场要素的监管,既是基于平台作为多边市场的地位,也代表从注重效率转向注重公平。但平台的“穿透式监管”应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为目标,及时划定制度边界,减少制度的不可预期性,谨防行政机构扩张部门权力的冲动。同时在监管措施层面应尊重平台企业自主经营权,并符合行政正当程序要求。 (赵珊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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