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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0783破12号 本院于2022年3月28日裁定受理东阳市红枫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迎鸽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东阳市红枫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及财务负责人应自收到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述职报告,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保险费的缴纳情况,并交付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未在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债权人应在2022年5月13日前向东阳市红枫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及方式: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西段1586号龙腾铭德广场8楼;联系人:王律师、余女士;邮政编码:321000;联系电话:0579-82437566、13732435400;申报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申报,债权人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东阳市红枫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2年5月20日10时00分在东阳市人民法院第14审判庭(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街道人民北路56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注:债权申报时须提交的资料:(1)债权人登记债权数额时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据为一式两份的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2)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4)如债权人委托代理人进行债权申报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需提交上述资料:(2)、(3)、(4)。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吕军梅、山西菁草坪商贸有限公司、董志明:本委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489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吕军梅、山西菁草坪商贸有限公司、董志明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489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闫振林、宋凤梅、田毅、张铭德: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313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闫振林、宋凤梅、田毅、张铭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313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山西长征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赵章宏: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1203号,申请人高平市人民政府与被申请人山西长征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赵章宏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答辩书及相关文件、10日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5日15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山西交换空间魔块装饰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1458号,申请人山西晋艺家园门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西交换空间魔块装饰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答辩书及相关文件、10日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5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山西交换空间魔块装饰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1479号,申请人山西三联众财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西交换空间魔块装饰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答辩书及相关文件、10日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5日10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李左扬、姜金龙、梁成祥、刁英杰、丹东易昌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市林茵置业有限公司、辽宁众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大连政宽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1)第153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2年7月25日9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李洪旭、隋明财、梁成祥、刁英杰、丹东易昌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市林茵置业有限公司、辽宁众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大连政宽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1)第154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2年7月25日10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陈福安、刘连成、梁成祥、刁英杰、丹东易昌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市林茵置业有限公司、辽宁众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大连政宽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1)第155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2年7月25日13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陈德兴、韩祥斌、梁成祥、刁英杰、丹东易昌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市林茵置业有限公司、辽宁众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大连政宽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1)第156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2年7月25日14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王洪、王建国、梁成祥、刁英杰、丹东易昌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市林茵置业有限公司、辽宁众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大连政宽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1)第157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2年7月26日9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王忠保、田宝花、梁成祥、刁英杰、丹东易昌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市林茵置业有限公司、辽宁众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大连政宽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1)第158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2年7月26日10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张鹏宇、陈禄禄、梁成祥、刁英杰、丹东易昌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市林茵置业有限公司、辽宁众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大连政宽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1)第160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2年7月26日13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李春涛、董吉和、梁成祥、刁英杰、丹东易昌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市林茵置业有限公司、辽宁众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大连政宽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1)第161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2年7月26日14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张洪生、安玉玲、梁成祥、刁英杰、丹东易昌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市林茵置业有限公司、辽宁众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大连政宽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1)第162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2年7月27日9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刘胜运、吕昌鑫、梁成祥、刁英杰、丹东易昌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市林茵置业有限公司、辽宁众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大连政宽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1)第163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2年7月27日10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陕西宏鼎万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开派出庭定于2022年6月7日10时开庭审理申请人许童博、姜名琴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103室,联系电话:029-86529981。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开派出庭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小侯烧烤店: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开派出庭定于2022年6月7日9时开庭审理申请人吴佳龙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103室,联系电话:029-86529981。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开派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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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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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0783破12号 本院于2022年3月28日裁定受理东阳市红枫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迎鸽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东阳市红枫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及财务负责人应自收到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述职报告,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保险费的缴纳情况,并交付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未在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债权人应在2022年5月13日前向东阳市红枫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及方式: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西段1586号龙腾铭德广场8楼;联系人:王律师、余女士;邮政编码:321000;联系电话:0579-82437566、13732435400;申报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申报,债权人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东阳市红枫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2年5月20日10时00分在东阳市人民法院第14审判庭(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街道人民北路56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注:债权申报时须提交的资料:(1)债权人登记债权数额时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据为一式两份的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2)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4)如债权人委托代理人进行债权申报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需提交上述资料:(2)、(3)、(4)。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吕军梅、山西菁草坪商贸有限公司、董志明:本委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489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吕军梅、山西菁草坪商贸有限公司、董志明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489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闫振林、宋凤梅、田毅、张铭德: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313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闫振林、宋凤梅、田毅、张铭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313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山西长征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赵章宏: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1203号,申请人高平市人民政府与被申请人山西长征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赵章宏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答辩书及相关文件、10日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5日15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山西交换空间魔块装饰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1458号,申请人山西晋艺家园门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西交换空间魔块装饰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答辩书及相关文件、10日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5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山西交换空间魔块装饰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1479号,申请人山西三联众财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西交换空间魔块装饰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答辩书及相关文件、10日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5日10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李左扬、姜金龙、梁成祥、刁英杰、丹东易昌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市林茵置业有限公司、辽宁众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大连政宽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1)第153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2年7月25日9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李洪旭、隋明财、梁成祥、刁英杰、丹东易昌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市林茵置业有限公司、辽宁众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大连政宽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1)第154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2年7月25日10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陈福安、刘连成、梁成祥、刁英杰、丹东易昌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市林茵置业有限公司、辽宁众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大连政宽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1)第155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2年7月25日13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陈德兴、韩祥斌、梁成祥、刁英杰、丹东易昌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市林茵置业有限公司、辽宁众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大连政宽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1)第156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2年7月25日14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王洪、王建国、梁成祥、刁英杰、丹东易昌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市林茵置业有限公司、辽宁众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大连政宽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1)第157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2年7月26日9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王忠保、田宝花、梁成祥、刁英杰、丹东易昌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市林茵置业有限公司、辽宁众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大连政宽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1)第158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2年7月26日10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张鹏宇、陈禄禄、梁成祥、刁英杰、丹东易昌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市林茵置业有限公司、辽宁众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大连政宽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1)第160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2年7月26日13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李春涛、董吉和、梁成祥、刁英杰、丹东易昌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市林茵置业有限公司、辽宁众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大连政宽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1)第161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2年7月26日14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张洪生、安玉玲、梁成祥、刁英杰、丹东易昌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市林茵置业有限公司、辽宁众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大连政宽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1)第162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2年7月27日9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刘胜运、吕昌鑫、梁成祥、刁英杰、丹东易昌置业有限公司、丹东市林茵置业有限公司、辽宁众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大连政宽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1)第163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2年7月27日10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陕西宏鼎万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开派出庭定于2022年6月7日10时开庭审理申请人许童博、姜名琴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103室,联系电话:029-86529981。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开派出庭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小侯烧烤店: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开派出庭定于2022年6月7日9时开庭审理申请人吴佳龙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103室,联系电话:029-86529981。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开派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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