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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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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让法治真正成为山西的“金字招牌”
· 守护中华民族文化根脉的“陕西贡献”

守护中华民族文化根脉的“陕西贡献”
用法治力量为三秦文物撑起“保护伞”

( 2022-04-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图为陕西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查看延安市志丹县检察院办理的保安革命旧址违建拆除案整改现场。 段晓瑞 摄
  □ 本报记者 郑剑峰 孙立昊洋

  陕西作为文化大省、文物大省,素有“天然历史博物馆”的美誉。《陕西省文物基本数据(2021版)》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陕西省拥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49058处,522家国有文物收藏保管机构收藏可移动文物7748750件,世界文化遗产3处9个点、备案博物馆(纪念馆)329座……
  文物诉说过往、启迪未来,纵然历经岁月沧桑,这些文物依旧散发着独特的魅力。近年来,陕西正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用法治为三秦文物撑起“保护伞”。
立法助力文物保护
  “通过!”
  2021年3月31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在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田文平介绍说:“《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后,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省司法厅、省文物局等单位共同开展了《条例》的修订起草工作。”他表示,《条例》的修订出台对推动秦始皇陵保护、管理及展示利用水平迈上新台阶具有关键作用。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新修订的《条例》扩大保护范围,规范管理体制,用法治的力量促进保护秦始皇陵的历史风貌、自然环境。
  立法保护秦始皇陵,只是陕西省依法保护文物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陕西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无论从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还是从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再到奖励惩罚制度,陕西省文物保护工作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体系,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陕西省石峁遗址保护条例》《西安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新修订的《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铜川市陕甘边根据地照金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先后施行;《陕西省群众保护文物奖励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陆续出台。同时,陕西还积极推动《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列入立法计划,《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修订工作也在有条不紊进行中。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历史文化大省,陕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2020年3月25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明确将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等领域案件纳入公益诉讼,要求检察机关加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发现和收集,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重大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同年6月16日,陕西省检察院会同省文物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协作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就建立检察机关和文物部门的合作机制作出规定。
  在陕西,依法保护文物已经深入人心,文物保护法规体系日益完善,文物保护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重拳打击文物犯罪
  有这样一个犯罪团伙,白天,炒菜做饭,貌似经营饭店;夜晚,掘地挖洞,直指古塔地宫。
  2011年9月至2016年10月,这个犯罪团伙在古塔附近租赁民房,以开饭店为掩护,先后盗掘了六座古塔地宫以及一处古墓葬群。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作案时其中四处属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两处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一处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此案盗掘犯罪跨陕西、山西两省五地市,倒卖犯罪更是跨山西、河南、上海、北京等八省市。”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侦查四处处长门金涛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在公安部、国家文物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省、市、县公安、文物部门共同努力下,这一盗掘、倒卖文物犯罪团伙被成功打掉。
  长期以来,陕西省高度重视打击防范文物犯罪。陕西省政府将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列为政府重点工作,省委政法委将此列为追赶超越重点工作,省公安厅党委也将此列为全省公安机关重点工作任务,连续多年将打击文物犯罪纳入刑侦绩效考核,督导推动各地不断加大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工作力度。
  “‘天鹰’‘猎鹰’‘秦鹰’‘神鹰’‘战鹰’……从2012年起,陕西连续开展‘鹰’系列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有力地震慑了文物犯罪。”门金涛表示,公安机关与文物部门密切配合,始终把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作为保护文物安全的首要环节。
  截至2021年12月,专项行动共破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4115起,其中部督、省督案件76起;打掉文物犯罪团伙553个,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4250人,抓获A级通缉在逃人员12人;追缴各类文物28362件,其中珍贵文物2365件。
  记者注意到,陕西省公安机关与文物部门在深入研究、论证、实践的基础上,创建完善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和检查体系。2019年陕西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在全国首创打击防范文物犯罪7项工作机制,2021年又在此基础上完善出台了《陕西省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将原有机制拓展为10项26条;针对陕西田野文物分布点多、面广的特点,陕西公安机关会同文物部门探索建立了田野文物 “四级”检查体系,并将田野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网格化管理和巡特警巡查范围。
  在文物保护平台建设方面,陕西同样可圈可点,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陕西省公安厅承担建设的“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负责全国文物犯罪信息的录入、审核、分析、研判工作;依托“信息中心”建立了“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新中国成立以来被盗(丢失)文物信息,与国际刑警组织被盗艺术品数据库共享数据,加强国际执法合作,接受公众举报。目前,“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已录入涉案信息3万余条;“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已采集被盗(丢失)文物信息2829条,先后向社会发布650条信息。
  在全国公安机关刑侦绩效考核中,陕西省打击文物犯罪成绩亮眼,2018年排名全国第一,2019年、2020年、2021年均位居全国第三。
加强革命文物保护
  宝塔山、枣园、杨家岭……一个个名字耳熟能详。
  陕西是延安精神的发祥地,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重要地位。这里革命文物类型齐全、数量众多、序列完整、等级较高、内涵丰富,1224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40703件(套)可移动革命文物、76处革命场馆,见证了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
  2021年8月,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发现了一块刻有“模范炊事员关福祥之墓”的墓碑。经查,关福祥是三五九旅战士,墓碑所在地原为三五九旅英烈园,共埋葬200余名英烈。时久日深,一些烈士坟冢已无迹可寻。
  “我们还发现三五九旅后方医院旧址,白求恩曾在这里救治过伤员。医院旧址的12孔窑洞内堆砌了柴草杂物,破败不堪。”延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边延梅表示,这两处革命遗址均未纳入地方保护名录,保护无从谈起。检察机关随即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向宝塔区政府等3家单位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并与10余家单位就南泥湾多处红色革命史迹集中连片保护问题达成共识。
  革命文物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珍贵资源,保护是首要任务。在检察机关推动下,英烈园遗址和后方医院旧址被认定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16位烈士的身份信息被确认,遗址恢复重建项目已纳入全市整体土地空间利用规划,现已开工建设,后方医院文物保护修缮方案已编制完成。
  这是陕西省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以下简称“寻保传”专项活动)的一个工作片段。
  保护好革命文物,就是保护好历史的见证。2021年4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寻保传”专项活动颇具特色。在“寻保传”专项活动中,对8类26项危害革命文物安全、破坏革命文物风貌、妨害革命文物管理等违法行为和问题进行专项监督,通过履职办案推动革命文物保护。
  “专项活动方案明确了保护两大范畴,监督八类重点,寻访、办案、体悟三点并举,以及建档、联动、协作、指导、汇报、总结、跟踪等七项具体措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坚持协同共治,注重与法院、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强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相关机制,有效凝聚了保护合力。
  谈及专项活动的效果,高洁欣慰地说:“陕西省检察机关已寻访红色遗迹1633处,立案406件,提出检察建议400件,推动认定文物15处,纳入革命文物名录44处,撰写寻访体悟文章812篇,两起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文物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加强文物保护工作,陕西不断健全保护制度、完善保护机制,提升文物保护能力和水平,推动文物保护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守护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作出陕西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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