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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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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马忠文陈丽芳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服务南京市创新名城建设,近日,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并会签《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协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两家检察院应遵循互相配合、强化协作、务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协作,构建知识产权检察联盟,建立办案协同机制、线索移送机制、听取意见和信息共享机制、服务宣传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建立联系机制六大机制。 《意见》指出,对发生在玄武区检察院管辖区域内的知识产权案件,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开展提前介入、补查取证、办案回访等工作时,可以商请玄武区检察院协助联系相关部门或企业,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对案件作出批捕、起诉决定前,应事先告知并听取玄武区检察院意见,通报处理结果,在依法办案同时助力辖区内高科技企业发展。两院在各自办理案件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及对方管辖范围内的立(撤)案监督、纠正违法等诉讼监督线索的,应及时互相移送。两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因罪名变化导致管辖权变化的,要加强管辖移送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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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两检会签意见护航创新名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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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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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马忠文陈丽芳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服务南京市创新名城建设,近日,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并会签《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协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两家检察院应遵循互相配合、强化协作、务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协作,构建知识产权检察联盟,建立办案协同机制、线索移送机制、听取意见和信息共享机制、服务宣传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建立联系机制六大机制。 《意见》指出,对发生在玄武区检察院管辖区域内的知识产权案件,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开展提前介入、补查取证、办案回访等工作时,可以商请玄武区检察院协助联系相关部门或企业,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对案件作出批捕、起诉决定前,应事先告知并听取玄武区检察院意见,通报处理结果,在依法办案同时助力辖区内高科技企业发展。两院在各自办理案件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及对方管辖范围内的立(撤)案监督、纠正违法等诉讼监督线索的,应及时互相移送。两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因罪名变化导致管辖权变化的,要加强管辖移送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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