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法
|
|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张宗宝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更好融入依法治疆大局、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疆多家法院陆续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四项方案措施,补强审判短板弱项,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全面强化协同配合,增强系统保护能力,从推进多元化解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建设、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方面入手,紧扣依法治疆,监督政府机关依法行政。 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十条禁止规定,围绕严禁违反立案登记制度、严禁违反平等保护原则、严禁违规进行委托评估鉴定、严禁混淆刑事民事责任界限、严禁违规适用破产程序等十个方面,对标群众需求,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水平,扎实、高效、透明开展委托评估鉴定工作,审慎处理涉民营经济案件,树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司法惠企“大提速、大联动、大服务”活动,通过健全完善速裁机制,在金融借款、买卖合同、信用卡、商标等类案纠纷中推行“要素式”审判并使用要素式裁判文书,积极推进财产处置集约化、智能化,建立法官工作室定点联系服务企业、涉企法律风险提示机制等措施,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精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履职,主动作为,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围绕优化诉讼服务、抓好诉源治理、加强院企沟通等十个方面,为当地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
|
新疆法院出台多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
|
|
|
|
( 2022-04-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张宗宝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更好融入依法治疆大局、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疆多家法院陆续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四项方案措施,补强审判短板弱项,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全面强化协同配合,增强系统保护能力,从推进多元化解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建设、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方面入手,紧扣依法治疆,监督政府机关依法行政。 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十条禁止规定,围绕严禁违反立案登记制度、严禁违反平等保护原则、严禁违规进行委托评估鉴定、严禁混淆刑事民事责任界限、严禁违规适用破产程序等十个方面,对标群众需求,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水平,扎实、高效、透明开展委托评估鉴定工作,审慎处理涉民营经济案件,树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司法惠企“大提速、大联动、大服务”活动,通过健全完善速裁机制,在金融借款、买卖合同、信用卡、商标等类案纠纷中推行“要素式”审判并使用要素式裁判文书,积极推进财产处置集约化、智能化,建立法官工作室定点联系服务企业、涉企法律风险提示机制等措施,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精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履职,主动作为,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围绕优化诉讼服务、抓好诉源治理、加强院企沟通等十个方面,为当地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