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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推进生态修复“回头看”

( 2022-04-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窗口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季思思 楼伟标
  
  近期,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法院与县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司法局等部门组建生态督查工作组开展执行回访专项行动,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等形式了解案件办结后的生态修复进度,此次行动共涉及12起案件,走访高湖镇、祯埠镇等9个乡镇,跨市回访两家环境违法企业,发出4份督促修复整改通知书。
  “我今年一定会按照补植令的要求完成补植。”胡某向督查组表态。2020年10月,胡某因烧灰积肥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案发后,法院对其发布补植令。
  在此次行动中,督查组发现胡某没有按补植协议内容开展生态修复。为赶上春季植树黄金时间,法院向胡某和村委会送达了督促修复通知书,要求胡某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度补植任务。
  殷某是另外一起失火罪的当事人,督查组通过无人机巡查现场时,发现烧毁的山场已挖好了大大小小的树坑,只待开春就可开始种树,然而其家境贫困,在树苗的来源上犯了难,当地村委会也在为他想办法。
  “这名矫正对象家里确实困难,在购买苗木的资金上,我们可以适当提供帮助。”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张越在督查时说。
  联合回访,不仅加强了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而且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大环保”格局。近年来,青田法院不断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以高度政治自觉把司法办案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替代性修复环境新方法,发布巡河令、补植令、劳务代偿令等生态修复令状11份,增殖放流鱼苗60余万尾。同时建立“可视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常态化监督”生态修复机制,让生态修复更有保真度、监督管理更有精准度、司法公正更有感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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