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0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平安中国·窗口
4 2/4 1 2 3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客家细妹服务队扮靓平安永和
· 南宁“打职破串”严打盗窃案
· 东光检察拓展支持起诉职能
· 父母涉毒入监幼儿得到看护
· 青田推进生态修复“回头看”
· 群众点滴小事都是民警心头大事
· 普法“草原星”活跃在牧区
· 图片新闻

东光检察拓展支持起诉职能

( 2022-04-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窗口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通讯员 孙明扬
  
  虽然已经与丈夫分开20年,但由于当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仍然存续。得知此消息后,在外多年的张阿姨回到老家河北省东光县,一纸诉状将丈夫张老汉诉至法院,可法院审查后却认为张阿姨提交的证据无法证实她与张老汉存在夫妻关系,裁定不予受理。这是为何?
  1998年,不幸中年丧夫的张阿姨经人介绍与张老汉相识,不久后两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但好景不长,两人很快因感情不和分开,此后再无联系。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张阿姨以为只要两个人分开就算是离婚。2021年,她在办理户籍业务时得知自己仍是已婚,经咨询后才知道离婚必须要去民政部门办理或者通过法院诉讼。时间过去太久,张阿姨已经联系不上张老汉,只能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之所以裁定不予受理,是因为张阿姨手上的结婚证早已丢失,她向民政部门申请出具了一份《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但上面登记的身份证号和张阿姨、张老汉都不一致,无法证明他们的婚姻关系。为此,张阿姨多次要求民政部门予以更正,但对方迟迟未予更正,事情陷入僵局。
  一次偶然的机会,张阿姨看到东光县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支持起诉线索征集公告,于是满怀希望地前来申请支持起诉。办案检察官决定首先核实张老汉是否在世,费尽周折找到了张老汉的儿子,得知张老汉仍健在,并印证了张阿姨的说法。
  至于两人明明登记结婚、相关信息却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办案检察官先后走访了东光县公安局相关派出所及职能科室、县民政局、县劳动局等单位,有针对性地对婚姻登记纸质档案记载情况、婚姻系统电子档案的建立和补录情况、身份信息变更情况等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向相关证人进行询问,最终查明了案件真相。
  原来,张阿姨和张老汉登记结婚时,尚无婚姻登记电子系统,两人在填报婚姻登记纸质手续时亦未将身份证号填报在纸质材料中。后来民政部门建立电子婚姻登记系统,在补录张阿姨和张老汉登记信息时,工作人员发现纸质档案中没有两人身份证号等信息,在没有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就按照两人的出生日期将身份信息补录进电子婚姻登记系统内,导致两人系统内身份证号错误,给当事人造成了麻烦。
  东光检察机关在办理此支持起诉案件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登记错误,并且已经影响到张阿姨的合法权益。考虑到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便召开听证会,办案检察官向东光县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阐明事实并分析利弊,通报不予修正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提供了证实张阿姨和张老汉婚姻关系及身份信息等相关证据。民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专门成立调查小组,很快将登记信息进行了修正。
  拿到修正后的登记表,张阿姨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东光县检察院同时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经过开庭调解,张阿姨终于结束了这段长达20年的无实婚姻。
  办案检察官表示,支持起诉是民事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维护老年人、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妇女儿童等困难群体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