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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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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维 为提升商会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近日,全国工商联印发了《全国工商联商会调解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商会调解工作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多元化解纠纷,协同社会治理,创新“服务兴会”举措,提升商会服务能力,深化中国特色商会建设,服务促进“两个健康”,助力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办法》明确,工商联法律服务部门、会员组织部门负责商会调解工作,要坚持调防结合、规范运行、统筹推进和非营利性原则推进工作,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事仲裁机构的联系合作,使调解成为强化商会服务职能、赋能商会建设的重要手段。 《办法》要求,要持续开展商会调解培育培优行动,重点培育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商事调解组织,重视商会调解员的选任、培训和日常管理,探索开展商会调解考核评价和“商会调解之星”推选活动,鼓励建设一站式商会调解中心。搭建统一的商会调解服务平台,加大智慧调解室建设,引导依托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纠纷调解。 据介绍,近年来,商会调解组织数量从2013年170家到2018年1520家,再到2021年3001家,呈现成倍增长态势,2018年以来调解纠纷13万件、标的额近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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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商会调解工作办法(试行)》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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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建设一站式商会调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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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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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维 为提升商会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近日,全国工商联印发了《全国工商联商会调解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商会调解工作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多元化解纠纷,协同社会治理,创新“服务兴会”举措,提升商会服务能力,深化中国特色商会建设,服务促进“两个健康”,助力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办法》明确,工商联法律服务部门、会员组织部门负责商会调解工作,要坚持调防结合、规范运行、统筹推进和非营利性原则推进工作,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事仲裁机构的联系合作,使调解成为强化商会服务职能、赋能商会建设的重要手段。 《办法》要求,要持续开展商会调解培育培优行动,重点培育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商事调解组织,重视商会调解员的选任、培训和日常管理,探索开展商会调解考核评价和“商会调解之星”推选活动,鼓励建设一站式商会调解中心。搭建统一的商会调解服务平台,加大智慧调解室建设,引导依托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纠纷调解。 据介绍,近年来,商会调解组织数量从2013年170家到2018年1520家,再到2021年3001家,呈现成倍增长态势,2018年以来调解纠纷13万件、标的额近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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