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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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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蒲晓磊
很多消费者吃到的“老坛酸菜”竟然是“土坑酸菜”,所谓的“老坛工艺,足时发酵”竟然是用脚站在酸菜上踩;名特产禹州红薯粉条竟为廉价木薯制造,粉条在厕所旁晾晒……今年的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触目惊心。 近年来,我国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动食品安全形势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但不可否认的是,食品安全仍然存在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等问题。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严格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对此,多位代表委员和专家建议,通过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借助信用手段等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去年受理食品安全投诉逾69万件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得到了一定控制,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了保障。但与此同时,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统计显示,过去10年,央视3·15晚会曝光案例最多的领域就是食品安全。2020年、2021年全国消协受理的具体商品投诉,食品类均位居投诉量前列。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11万件,其中食品安全为69.2万件,同比增长93.8%。 中消协发布的《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针对食品安全,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经营者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甚至售卖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夸大宣传,比如宣称低卡食品,实际远超标准要求等;夸大保健食品功能,比如宣传预防或者治疗疾病;食品质量不合格,造成腹泻、中毒等人身伤害;一些社区团购出售低价食品,无检疫证明,进货渠道不明,存在安全风险。 屡屡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对政府部门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战。 针对“土坑酸菜”事件,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连夜对“土坑酸菜”曝光地岳阳市君山区和华容县涉事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涉案企业依法立案,所有原料、半成品以及成品全部就地封存,责令停产停业,控制相关人员,对已外销产品启动追溯召回措施。 “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既要严厉查处也要考虑建立长远机制。例如,对于酸菜这种产品,不能只是‘一罚了之’,而是要逐步淘汰不卫生、不规范的生产方法,转而采用科学的、可检测的方法。在这个过程中,要做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这十分考验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孙煜华说。 建立四级贯通食品安全预警平台 201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同年10月1日起施行。6年多来,“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为构建最严格的监管制度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与此同时,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也在完善,例如,2021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过完善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一步织密了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法网,为打击相关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近年来,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日臻完善,为实现保障公众健康的目标奠定了法治基础。在相关法律规定已经完善的情况下,监管部门能否严格执法,确保相关法律规定能够落地,就显得至关重要。”孙煜华说。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白清元认为,食品安全监管链条长、环节多、技术性强,必须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才能适应形势发展,提高精准监管、协同监管的效能。对此,建议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体系。 白清元建议,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贯通的食品安全预警平台,实现食品安全信息预警报告、联合查处、警示教育。此外,还要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将分散在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健、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监测数据进行整合共享,通过信息化互联互通,打通部门间的“信息孤岛”,为全链条协同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建议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曝光的“土坑酸菜”涉事企业已有“前科”。 天眼查App、企查查App显示,湖南插旗菜业有限公司曾在多次双随机抽查中被发现问题,被责令改正;湖南坛坛俏食品有限公司曾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岳阳市君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994元,并罚款人民币35000元;岳阳市君山区雅园酱菜食品厂曾在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中被发现问题。 “对于这些有‘前科’且被要求多次整改的企业,可以将相关信息放在信用平台上,通过信用惩戒的方式对他们进行处罚。这样的话,其他企业和消费者都能查询到相关信息,避免因此带来的风险。”孙煜华说。 我国拥有近1700万家食品生产经营者、14亿消费群体和每天近20亿公斤的消费量。面对超大规模市场、大量监管对象,借助信用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保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已成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共识和有力抓手。 1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明确了方向。 全国人大代表、中盈盛达董事长吴列进指出,针对目前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缺乏统筹规划与顶层设计的问题,建议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推进食品企业分类监管,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将食品生产经营诚信建设纳入金融、税务、政府采购、招投标、土地、行政审批重点领域。 吴列进建议,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结合监管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使失信者受到惩戒。此外,还要构建“信用+溯源”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借助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底层技术,保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市场的全程质量跟踪和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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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早有“前科”为何还能违法生产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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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提出借助信用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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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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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蒲晓磊
很多消费者吃到的“老坛酸菜”竟然是“土坑酸菜”,所谓的“老坛工艺,足时发酵”竟然是用脚站在酸菜上踩;名特产禹州红薯粉条竟为廉价木薯制造,粉条在厕所旁晾晒……今年的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触目惊心。 近年来,我国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动食品安全形势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但不可否认的是,食品安全仍然存在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等问题。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严格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对此,多位代表委员和专家建议,通过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借助信用手段等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去年受理食品安全投诉逾69万件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得到了一定控制,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了保障。但与此同时,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统计显示,过去10年,央视3·15晚会曝光案例最多的领域就是食品安全。2020年、2021年全国消协受理的具体商品投诉,食品类均位居投诉量前列。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11万件,其中食品安全为69.2万件,同比增长93.8%。 中消协发布的《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针对食品安全,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经营者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甚至售卖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夸大宣传,比如宣称低卡食品,实际远超标准要求等;夸大保健食品功能,比如宣传预防或者治疗疾病;食品质量不合格,造成腹泻、中毒等人身伤害;一些社区团购出售低价食品,无检疫证明,进货渠道不明,存在安全风险。 屡屡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对政府部门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战。 针对“土坑酸菜”事件,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连夜对“土坑酸菜”曝光地岳阳市君山区和华容县涉事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涉案企业依法立案,所有原料、半成品以及成品全部就地封存,责令停产停业,控制相关人员,对已外销产品启动追溯召回措施。 “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既要严厉查处也要考虑建立长远机制。例如,对于酸菜这种产品,不能只是‘一罚了之’,而是要逐步淘汰不卫生、不规范的生产方法,转而采用科学的、可检测的方法。在这个过程中,要做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这十分考验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孙煜华说。 建立四级贯通食品安全预警平台 201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同年10月1日起施行。6年多来,“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为构建最严格的监管制度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与此同时,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也在完善,例如,2021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过完善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一步织密了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法网,为打击相关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近年来,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日臻完善,为实现保障公众健康的目标奠定了法治基础。在相关法律规定已经完善的情况下,监管部门能否严格执法,确保相关法律规定能够落地,就显得至关重要。”孙煜华说。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白清元认为,食品安全监管链条长、环节多、技术性强,必须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才能适应形势发展,提高精准监管、协同监管的效能。对此,建议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体系。 白清元建议,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贯通的食品安全预警平台,实现食品安全信息预警报告、联合查处、警示教育。此外,还要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将分散在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健、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监测数据进行整合共享,通过信息化互联互通,打通部门间的“信息孤岛”,为全链条协同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建议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曝光的“土坑酸菜”涉事企业已有“前科”。 天眼查App、企查查App显示,湖南插旗菜业有限公司曾在多次双随机抽查中被发现问题,被责令改正;湖南坛坛俏食品有限公司曾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岳阳市君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994元,并罚款人民币35000元;岳阳市君山区雅园酱菜食品厂曾在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中被发现问题。 “对于这些有‘前科’且被要求多次整改的企业,可以将相关信息放在信用平台上,通过信用惩戒的方式对他们进行处罚。这样的话,其他企业和消费者都能查询到相关信息,避免因此带来的风险。”孙煜华说。 我国拥有近1700万家食品生产经营者、14亿消费群体和每天近20亿公斤的消费量。面对超大规模市场、大量监管对象,借助信用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保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已成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共识和有力抓手。 1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明确了方向。 全国人大代表、中盈盛达董事长吴列进指出,针对目前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缺乏统筹规划与顶层设计的问题,建议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推进食品企业分类监管,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将食品生产经营诚信建设纳入金融、税务、政府采购、招投标、土地、行政审批重点领域。 吴列进建议,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结合监管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使失信者受到惩戒。此外,还要构建“信用+溯源”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借助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底层技术,保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市场的全程质量跟踪和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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