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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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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龙文文:本院受理原告许凯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112民初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龙文文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许凯林返还借款41,45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诉人连勇就(2021)苏0205民初360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温轩:本院受理刘奇诉温轩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2)冀0607民初14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 丁金芳:本院受理王佳欣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依法审理。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孔颖:本院受理魏魁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直接及邮寄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并定于2022年4月2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彭勇:本院受理原告孙建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2022)苏0925民初78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8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李艳苓:本院受理原告海南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2022)辽0727民初475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 伊红英:本院受理原告那会平诉你返还原物纠纷(2022)辽0727民初476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 张明:原告缪建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吴三七:原告姜桂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705民初60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李文瑞:原告孙国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59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陈平、高曼云:原告汪金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64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冯小庆、江月霞:本院受理江玉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705民初54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王娜:本院受理邵云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2022)皖1622民初108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蔡永阳:本院受理蒙城县金国久白酒销售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2022)皖1622民初1306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7774号 戴健明、傅灵平:我院受理原告周素珍与被告戴健明、傅灵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777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4133号 胡国平、陈九谷:我院受理原告梁涛与被告郑州久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胡国平、陈九谷、陈九廷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41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9406号 廖清:我院受理原告曾洪德与被告徐建华、廖清、马云健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940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王德心:本院受理原告陈泰霖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1023民初43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邢时方: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成启贵与被上诉人邢时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11民终28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斌、葛自勇、黎金明、王廷树、吴飞龙:本院受理罗运武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1522民初55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05月06日15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共和路70号附17号1-17何显华(公民身份号码:510229196510128751):本院受理原告何宇翔与你、四川三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2)川0524民初699号,原告请求:1.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36960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2022)川0524民初699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十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叙永县人民法院水尾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 刘缓丽、刘献松:本院受理原告苑世雄诉被告刘缓丽、刘献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王文胜:本院对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23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你签订的皖KJ0996号车《挂靠协议》;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服务费48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孙多照:本院对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24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你签订的皖KL5922号车《挂靠协议》;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服务费48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杨家阳:本院对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24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你签订的皖KJ2327号车《挂靠协议》;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服务费48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纪伍:本院对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24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你签订的皖KH8787号车《挂靠协议》;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服务费48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周加友:本院对原告任怀坤诉被告周加友买卖合同纠纷(2022)皖1202民初611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你支付拖欠的货款19900元及资金占用费,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市颍州区富足人生足浴服务部:本院对原告苗利友诉被告阜阳市颍州区富足人生足浴服务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022)皖1202民初87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你支付三个月房租费62400元、物业费2169元、清理费10000元及其修理费2000元,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韦春学、任广义、刘涛、秦现举: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史方庆与被执行人山东陆福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2)皖0422执异6号一案中,因史方庆申请追加韦春学、任广义、刘涛、秦现举为被执行人,本院决定进行执行听证。时间:2022年4月21日9:00,地点:本院第十一法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听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特此通知。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2022)赣0104民特4号 本院于2022年3月4日受理郭迪美申请宣告顾谷声死亡一案,经查:顾谷声,男,1975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解放西路358号7栋1单元201室,身份证号360103197510222315。于2013年10月13日至今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顾谷声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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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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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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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龙文文:本院受理原告许凯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112民初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龙文文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许凯林返还借款41,45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诉人连勇就(2021)苏0205民初360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温轩:本院受理刘奇诉温轩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2)冀0607民初14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 丁金芳:本院受理王佳欣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依法审理。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孔颖:本院受理魏魁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直接及邮寄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并定于2022年4月2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彭勇:本院受理原告孙建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2022)苏0925民初78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8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李艳苓:本院受理原告海南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2022)辽0727民初475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 伊红英:本院受理原告那会平诉你返还原物纠纷(2022)辽0727民初476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 张明:原告缪建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吴三七:原告姜桂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705民初60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李文瑞:原告孙国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59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陈平、高曼云:原告汪金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64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冯小庆、江月霞:本院受理江玉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705民初54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王娜:本院受理邵云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2022)皖1622民初108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蔡永阳:本院受理蒙城县金国久白酒销售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2022)皖1622民初1306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7774号 戴健明、傅灵平:我院受理原告周素珍与被告戴健明、傅灵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777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4133号 胡国平、陈九谷:我院受理原告梁涛与被告郑州久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胡国平、陈九谷、陈九廷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41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9406号 廖清:我院受理原告曾洪德与被告徐建华、廖清、马云健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940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王德心:本院受理原告陈泰霖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1023民初43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邢时方: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成启贵与被上诉人邢时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11民终28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斌、葛自勇、黎金明、王廷树、吴飞龙:本院受理罗运武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1522民初55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05月06日15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共和路70号附17号1-17何显华(公民身份号码:510229196510128751):本院受理原告何宇翔与你、四川三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2)川0524民初699号,原告请求:1.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36960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2022)川0524民初699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十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叙永县人民法院水尾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 刘缓丽、刘献松:本院受理原告苑世雄诉被告刘缓丽、刘献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王文胜:本院对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23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你签订的皖KJ0996号车《挂靠协议》;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服务费48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孙多照:本院对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24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你签订的皖KL5922号车《挂靠协议》;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服务费48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杨家阳:本院对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24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你签订的皖KJ2327号车《挂靠协议》;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服务费48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纪伍:本院对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24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你签订的皖KH8787号车《挂靠协议》;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阜阳市天胜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服务费48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周加友:本院对原告任怀坤诉被告周加友买卖合同纠纷(2022)皖1202民初611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你支付拖欠的货款19900元及资金占用费,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市颍州区富足人生足浴服务部:本院对原告苗利友诉被告阜阳市颍州区富足人生足浴服务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022)皖1202民初87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你支付三个月房租费62400元、物业费2169元、清理费10000元及其修理费2000元,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韦春学、任广义、刘涛、秦现举: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史方庆与被执行人山东陆福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2)皖0422执异6号一案中,因史方庆申请追加韦春学、任广义、刘涛、秦现举为被执行人,本院决定进行执行听证。时间:2022年4月21日9:00,地点:本院第十一法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听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特此通知。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2022)赣0104民特4号 本院于2022年3月4日受理郭迪美申请宣告顾谷声死亡一案,经查:顾谷声,男,1975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解放西路358号7栋1单元201室,身份证号360103197510222315。于2013年10月13日至今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顾谷声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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