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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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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陶琛 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完善多元化解平台、推送纠纷源头治理、发挥调解重要作用、完善“人社+工会”裁调衔接机制、建立“法院+工会”诉调衔接机制、完善“法院+人社”诉裁衔接机制、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强化信息技术应用等9个方面发力,深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意见》明确,要切实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各级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的指导作用,各级人社部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各级工会组织集体协商、参与调解和支持引导作用,加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平台和组织建设,建立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司法保障,实现劳动争议诉讼案件数量稳步下降至合理区间,持续提升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通知》要求,要积极推动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窗口)和专门的劳动争议调处化解中心,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的程序衔接,为群众提供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法律援助、仲裁审查、司法确认、财产保全、公证于一体的一站式劳动争议纠纷解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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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与省司法厅等部门共同出台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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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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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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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陶琛 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完善多元化解平台、推送纠纷源头治理、发挥调解重要作用、完善“人社+工会”裁调衔接机制、建立“法院+工会”诉调衔接机制、完善“法院+人社”诉裁衔接机制、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强化信息技术应用等9个方面发力,深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意见》明确,要切实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各级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的指导作用,各级人社部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各级工会组织集体协商、参与调解和支持引导作用,加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平台和组织建设,建立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司法保障,实现劳动争议诉讼案件数量稳步下降至合理区间,持续提升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通知》要求,要积极推动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窗口)和专门的劳动争议调处化解中心,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的程序衔接,为群众提供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法律援助、仲裁审查、司法确认、财产保全、公证于一体的一站式劳动争议纠纷解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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