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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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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履职解决民营企业急难愁盼
广西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

( 2022-03-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马  艳
□ 本报通讯员 邓铁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去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营商护商意识,将依法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纳入检察履职重点工作,不断健全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经济秩序,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宽严相济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感谢检察官给我认罪改错的机会,我一定守法学法,努力工作。”近日,谢某对回访办案检察官连连道谢。
  谢某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1年7月2日,他使用微信帮助一名陌生男子接收转账,非法获取转账手续费300元,造成5名被害人被骗24400元。
  谢某被依法逮捕后,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发现案件可能直接影响该公司的发展。经进一步了解,案发后谢某认罪悔罪,及时退赔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于是检察院召开谢某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一致同意对谢某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决定,变更强制措施。最后,谢某得以回归公司,公司经营得到持续发展。
  这是广西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涉案民营企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能不捕的就不捕,能不诉的就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理念的缩影。
  过去一年,广西检察机关清理长期未侦结的涉企“挂案”340件,对民企人员涉经营类犯罪依法不批捕163人、不起诉208人,最大程度防止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切实降低司法办案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安全厅等6家单位出台《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更加主动促进广西社会治理现代化,对涉案民营企业经营者积极主动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认罪态度好、没有社会危险性的,不采取拘留、逮捕措施,依法对涉案民营企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与此同时,广西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7条措施;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起诉1472人;联合公安、海关等6部门全链条、全环节、全流程打击洗钱犯罪,起诉2651人,涉案金额3.59亿元。
构建服务民企发展制度体系
  “希望检察官多多走进民营企业,为我们提供更多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解决民营企业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2021年11月4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工商联召开工作联席会议,与会民营企业家代表畅所欲言,为检察机关做实做优保障民营企业工作,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齐心协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献计献策。
  定期与工商联召开联席会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积极主动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是广西检察机关完善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机制,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缩影。
  在工作中,广西检察机关不断建立健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检察保障。
  12309检察服务中心法律服务平台建立涉民营企业办案绿色通道,设立涉民营企业司法问题服务窗口,优先接收、办理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线索,优先受理、快速办理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信访案,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全区检察机关增设50多个民企工作服务站,为涉案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的民商事案件开通优先快速办理的通道,以最快速度、最优方案依法解决民营企业涉法涉诉困难,维护民企合法权益。
  此外,2019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已连续3年发布广西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和相关司法办案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民营企业合规经营,为民营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提供了鲜活的借鉴实例。
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2019年,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广西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经法院审理,福建公司被判依法支付拖欠的货款和违约金。
  2020年,福建公司在履行付款义务时,发现公司被冻结资金明显超过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数额,于是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2021年,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发现确实存在超标查封的行为,随后依法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重新核对福建公司涉案应履行执行款项数额。最终,该公司被超标冻结资金得以及时解冻。
  去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以平等保护为原则,加大对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力度,对影响民营企业、新业态发展以及侵害新业态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错误生效裁判、违法执行、违法保全措施等加强监督,对损害民营企业利益的违法拍卖、超标执行、消极执行、错误分配财产、违法处置被执行财产等行为加大监督力度,敦促法院提高审判和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为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广西检察机关组建办案指导组,深入市县检察院开展指导20余次,进一步深化虚假诉讼、破产程序监督工作;加强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协作,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方案》,助力破解破产程序中存在的职工安置、财产处置等难题;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进基层、进企业活动,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家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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