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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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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巧莲:原告程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5民初63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何建宁:本院受理原告解欢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审判区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刘淑珍:本院受理王秀云诉刘淑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304民初3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盛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术新、解利敏与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6596号民事判决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余来菊:本院受理原告顾金才与被告余来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华夏中路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栾李鹏:本院受理原告丹东华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1)辽0604民初2044号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鲍思帼:本院受理原告黄井楼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827民初29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卢磊磊、谢敏芳:本院受理原告谭小松诉卢磊磊、谢敏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谭小松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4431元,并支付自2021年10月26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利息以尚欠本金3443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计算);2.本案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2年4月21日10时0分在本院合水人民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张恒宝:本院受理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邹传龙、余存林:本院受理原告卓清华与被告邹传龙、余存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901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本案定于2022年4月18日14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刘小平:本院受理原告李小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现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20日上午10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回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于开庭前举证。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郭强:本院受理原告郭娟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5日9时在本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建湖县中庆花炮引线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林冬梅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左臣梅:原告临沂新纪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平邑县龙赢运输有限公司、牛圣龙、左臣梅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1326民初62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间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程希珍:本院受理付绪明诉你与陕西远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刘永明:本院受理(2021)云0802民初1967号丁朝军诉许朝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许朝明、刘永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丁朝军借款本金170800元;二、被告许朝明、刘永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丁朝军2018年12月31日至2021年5月25日的逾期付款资金占用利息22072.58元,2021年5月26日后的逾期付款资金占用利息以未付借款本金为基数,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57元,由被告许朝明、刘永明共同负担,公告费745元,由被告刘永明负担。各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汪玲:原告王晓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49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罗官友:原告朱美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45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王歌、涂小明、叶桂珍:原告张犹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白金林: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都县支行与白金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2732民初38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1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陈荣术(陈荣树):本院受理原告武广玉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安正超:本院受理原告德江县高腾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安正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德江县高腾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租金24700元;二、驳回德江县高腾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黔0625民初1344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两份,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江苏亚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一廷:本院受理周学贵与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1182民初55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邵海军、嵇道宝:本院受理刘春凤、邵伟、邵华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镇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浙江索霸泵业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50657023、金额为100000元、出票人为浙江宙恒进出口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1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2010)垦民破字第1号 债权人李新亭申请债务人东营利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一案,本院依法裁定宣告东营利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东营利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了清理、变价出售,于2021年6月18日向债权人会议提出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上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本院裁定予以认可后,由东营利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管理人)执行进行了分配;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东营利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管理人)于2022年2月16日向本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本院裁定终结东营利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本院于2022年2月17日裁定终结东营利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甘南县宏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谢玉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在本院综合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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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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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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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巧莲:原告程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5民初63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何建宁:本院受理原告解欢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审判区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刘淑珍:本院受理王秀云诉刘淑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304民初3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盛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术新、解利敏与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6596号民事判决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余来菊:本院受理原告顾金才与被告余来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华夏中路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栾李鹏:本院受理原告丹东华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1)辽0604民初2044号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鲍思帼:本院受理原告黄井楼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827民初29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卢磊磊、谢敏芳:本院受理原告谭小松诉卢磊磊、谢敏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谭小松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4431元,并支付自2021年10月26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利息以尚欠本金3443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计算);2.本案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2年4月21日10时0分在本院合水人民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张恒宝:本院受理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邹传龙、余存林:本院受理原告卓清华与被告邹传龙、余存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901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本案定于2022年4月18日14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刘小平:本院受理原告李小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现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20日上午10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回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于开庭前举证。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郭强:本院受理原告郭娟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5日9时在本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建湖县中庆花炮引线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林冬梅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左臣梅:原告临沂新纪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平邑县龙赢运输有限公司、牛圣龙、左臣梅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1326民初62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间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程希珍:本院受理付绪明诉你与陕西远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刘永明:本院受理(2021)云0802民初1967号丁朝军诉许朝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许朝明、刘永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丁朝军借款本金170800元;二、被告许朝明、刘永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丁朝军2018年12月31日至2021年5月25日的逾期付款资金占用利息22072.58元,2021年5月26日后的逾期付款资金占用利息以未付借款本金为基数,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57元,由被告许朝明、刘永明共同负担,公告费745元,由被告刘永明负担。各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汪玲:原告王晓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49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罗官友:原告朱美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45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王歌、涂小明、叶桂珍:原告张犹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白金林: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都县支行与白金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2732民初38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1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陈荣术(陈荣树):本院受理原告武广玉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安正超:本院受理原告德江县高腾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安正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德江县高腾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租金24700元;二、驳回德江县高腾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黔0625民初1344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两份,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江苏亚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一廷:本院受理周学贵与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1182民初55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邵海军、嵇道宝:本院受理刘春凤、邵伟、邵华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镇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浙江索霸泵业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50657023、金额为100000元、出票人为浙江宙恒进出口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1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2010)垦民破字第1号 债权人李新亭申请债务人东营利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一案,本院依法裁定宣告东营利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东营利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了清理、变价出售,于2021年6月18日向债权人会议提出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上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本院裁定予以认可后,由东营利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管理人)执行进行了分配;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东营利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管理人)于2022年2月16日向本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本院裁定终结东营利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本院于2022年2月17日裁定终结东营利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甘南县宏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谢玉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在本院综合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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