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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2-02-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刘瑞玲:本院受理原告原志勇诉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陈龙飞、刘林、刘勤、高金宝、韦红、杨春、陈立华、刘青:本院受理原告泗阳县三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公司)与被告陈龙飞、刘林、刘勤、高金宝、韦红、杨春、陈立华、刘青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50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杜志郑:本院受理原告张登杰与被告杜志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69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祁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县支行与被告祁成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69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苏1323民初570号 翟玲玲:本院受理原告帅行成与被告翟玲玲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苏1323民初520号 周伟: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军明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苏1323民初598号 徐伟、苏州三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汇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苏1323民初874号 王慧:本院受理的原告吴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苏1323民初325号 王兆雷:本院受理的原告宿迁衣代洗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5704号 李文仁:本院受理原告张传友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57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江苏爱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徐爱中:本院受理原告胡学永与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60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马忠青:本院受理原告马少军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不服本院(2021)青2321民初788号判决结果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2022)桂1121执69号 关于申请人李成、李闰与被执行人李发升名誉权纠纷一案。2021年6月,申请人因倾倒泥土到临近小溪的河岸处与被执行人产生纠纷。在当地村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到现场处理双方的纠纷时,被执行人将双方争吵过程用手机录制下来,后上传到抖音。该视频标注有具有侮辱、诽谤性质的言辞,引起他人围观、转发并评论,给申请人造成了名誉上的损害,并在一定程度造成经济损失。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李成、李闰申请强制执行,现将判决主文进行刊登:一、被告李发升于本判决生效后二日内在抖音上使用其抖音号发布澄清涉案视频的内容并向原告李成、李闰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内容以本院或原告审核通过后再予公布);二、被告李发升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李成、李闰赔偿经济损失7500元;三、驳回原告李成、李闰的其他诉讼请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
董新华:本院受理原告韩洪涛与被告董新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许贺:本院受理原告杨帆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马春虎:本院受理王明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门源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1632号 刘阳:本院受理原告唐辉诉被告刘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杨中强:本院受理原告王献法诉被告杨中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262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胡存金、周冠军:本院受理原告金洁玉诉被告胡存金、周冠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22)豫0402民初51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桂0123民初1178号 谢健政:原告广西香蕉人农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谢健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123民初11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谢健政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广西香蕉人农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9000元;二、被告谢健政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广西香蕉人农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以尚欠货款89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5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付,扣除已付2000元);三、被告谢健政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广西香蕉人农业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损失38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人民法院
(2021)苏1283民初10601号 蒋彭发:本院受理原告陈山树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休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泰兴市人民法院宣堡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1036号 郑海华:本院受理原告周虹与被告郑海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易县金旭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易县金旭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与易县王家庄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郑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633执恢107号拍卖裁定书。本院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易县人民法院
(2021)苏0104民初19073号 马行中:本院受理原告刘小南、周友军与被告陶金林、连雪良、周建权、马行中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四川省鑫福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本院受理(2021)川0504强清1号泸州方山新顺港埠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现已进入强制清算审计阶段,为促进强制清算审计流程的有序进行,现通知四川省鑫福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45日内向泸州方山新顺港埠有限公司清算组提交泸州方山新顺港埠有限公司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档案、财务资料、经营性文件等)或申报债权,若逾期未提交或申报,泸州开元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泸州方山新顺港埠有限公司现有的资料开展审计工作。清算组联系方式为(喻老师,电话18382245919,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广云路66号银鼎大厦16楼)。特此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临沧边境管理支队不慎遗失4份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票据代码:100040219;票据号码:0001440616、0001440618、0001440629、0001440848。现声明作废以上4份票据。
临沧边境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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