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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事故进入多发频发阶段 国务院安委会部署排查整治
加强城市生命线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 2022-02-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本报记者 蔡岩红
  
  燃气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和民生大计,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全国城镇燃气使用规模增长迅猛,目前用气人口已超过6.67亿,全国城镇燃气使用普及率已达近98%,燃气安全风险日益凸显。
  应急管理部近期通报的2021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十大典型案例中,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的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就在其中。
  针对燃气爆炸事故暴露的问题,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目前,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正在各地有力有序推进。而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更将城镇燃气及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列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
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惨痛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全国城镇燃气使用规模增长迅猛。“在燃气使用给居民带来便利的同时,燃气安全的风险日益凸显。”应急管理部安全协调司司长苏洁说,一些地方燃气事故多发频发,严重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
  2021年6月13日6时42分许,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395万元。
  分析事故暴露的问题,应急管理部给出四大教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涉事燃气管道改造时违规将管道穿越集贸市场涉事故建筑物下方,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十堰东风中燃公司持续5年未对集贸市场下方河道下面相对危险的区域开展巡线。十堰市燃气主管部门先后开展多次专项整治,均未发现并排除重大隐患。
  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足。从群众报警到爆炸发生长达1小时,十堰东风中燃公司及其现场巡查处突人员未能及时疏散群众,未按预案设立警戒、禁绝火源、疏散人群,未立即控制管道上下游两端的燃气阀门、保持管道内正压,在未消除燃爆危险的情况下向相关救援人员提出结束处置、撤离现场的错误建议。
  涉事企业主体责任严重缺失。十堰东风中燃公司对130次燃气泄漏报警、管道压力传感器长时间处于故障状态等系统性隐患熟视无睹;任命未取得执业资格考核合格证的人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任命从未参加过业务培训,不了解巡线职责,不会使用燃气检漏仪的人员担任巡线班组负责人。
  安全执法检查流于形式。燃气管理部门对燃气企业执法检查121次,但未对违法行为实施过一次行政处罚。
  目前,湖北省已对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包括11名省管干部在内的34名公职人员受到撤职、免职等处理。
  此外,2021年9月10日,大连市普兰店区丰荣街道鑫和社区一住户家中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2021年10月21日,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222号(王二牛烤骨头店)发生管道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425万元。对这两起事故目前也已作出追责处理。
事故暴露出深层次问题
  “梳理这些事故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苏洁归纳说,首先这些事故的发生反映了目前燃气安全事故已经进入多发、频发阶段。我国燃气已经进入了大规模使用时期,且使用的管道大都是20年前所建,管道老化、老旧,包括新建规模不断扩大。初步统计,现在全国已有近10万公里管道出现不同程度的老化,再加上当时建设标准也比较低,日常维护、保养、更新不及时。此外,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落实燃气安全主体责任方面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一些地方燃气经营许可下放到基层之后,相应的监管力量、监管执法能力水平都没有与之相适应,执法“宽松软”,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在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进一步分析认为,这些事故集中暴露出燃气安全领域如下问题:燃气快速发展与安全不同步的问题突出,管道燃气管线违章占压、违规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大量存在,液化石油气企业违法充装、无证经营等行为突出;科技信息化手段滞后的问题突出,燃气自闭阀、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使用不多,很多城镇燃气事故的发生与未安装信息化燃气报警装置、无法提前感知重大风险等有关;部分燃气企业重效益轻安全的问题突出,一些燃气企业在全国快速扩张、“跑马圈地”,但安全管理没有同步跟上,安全技术装备配备不足,对控股或参股公司安全生产问题失察失管;安全监管任务与人员执法专业水平不匹配的问题突出,燃气安全监管存在力量不足、人员专业性不强等问题,有的地方过度依赖燃气经营企业自我管理,而疏于检查执法、放松警惕,执法“宽松软”。
  对此,应急管理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以国务院安委会名义印发。根据《方案》,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展开对燃气经营环节、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施工建设、燃气管道设施、燃气灶具等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为期一年的全面排查整治。
压实责任严格规范执法
  针对《方案》,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各地区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牵头会同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商务、消防等部门建立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国务院安委会还明确,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坚决防止执法“宽松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排查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加强督导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记者了解到,《方案》分4个阶段,去年底完成了动员部署,今年已进入排查摸底阶段(1月至3月),接下来还将展开整治攻坚(4月至10月),以及巩固提升(11月至12月)。
  苏洁介绍说,目前按照国家整体专项整治要求,各地已研究制定并印发了专项整治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对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制订专门的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目前正在抓紧推进。
  据苏洁介绍,根据《“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在燃气方面,将加大投入,改造老旧管道;此外,加强对燃气等城市生命线的监测预警能力建设,要让所有单位在“十四五”期间力争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同时,指导全国重点城市加快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的建设,使各地对燃气以及相关各类城市生命线的风险能够做到“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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