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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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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本院受理申请人叶朝贵、魏顺兰申请宣告叶生亮死亡一案,于2021年1月29日发出寻找叶生亮的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后,本院于2022年2月16日依法作出(2021)川0683民特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宣告叶生亮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储小能:原告香河县鑫嘉宜家私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初653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凤承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的申请,于2022年1月1日裁定受理浙江国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中澄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所为管理人(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南路中环广场东区A单元403号,联系人:徐之敏,电话18657386922,邮政编码:314000)。浙江国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2年3月1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浙江国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2年3月24日14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地点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雷:原告嘉兴优胜嘉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64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吴伟:原告孟凡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浙0402民初464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付德祥:原告周仲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8540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南湖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马磊磊:本院受理杨远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8日10时在本院寨圩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2年2月8日刊登的被告为丁辉公告中,案号应为(2021)苏0412民初1948号,送达判决书时间应为30日内,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丁辉:本院受理常州市武进区雪堰彬炎电器商店与范如耀、丁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原告常州市武进区雪堰彬炎电器商店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胡华文: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李春玲:本院受理新百丽鞋业(深圳)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权明爱:本院受理蔡江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2民初39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予蔡江龙与权明爱离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郑明凤:本院受理江苏名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77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李鸿辉:本院受理昆山苏萌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诉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70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钱继法:本院受理江苏名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77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余红梅:本院受理胡敬伟、沈琴芳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6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林志杰:本院受理昆山益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27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常州麦粒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孔样国:本院受理邱小六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402民初58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祁海龙:本院受理陈杰诉你、陆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王玉双:本院受理汤德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上海新世纪机器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欣冠昌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与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黄中、浙江佳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吕明亮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402民初49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江苏中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解鹏宇与被告沈杰、第三人你及常州市星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沈杰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上诉状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逾期本院将案件移送至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太仓昶璟生态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杨迪、叶盛:本院受理太仓丰川新概念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8401号 彭风根:本院受理原告宋九根与被告你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赣0502民初8401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022)赣0502民初486号 惠州市领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江西省汇亿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传票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022)赣0502民初495号 永康市卓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佩玺、范智勇、范智辉、黄剑、永康市揽进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省汇亿新能源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2021)徐仲受字第331号 江苏汇鑫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安徽玉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与你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由仲裁员徐学银、张孝明、顾爱军组成,徐学银为首席仲裁员。定于2022年4月25日14时在本委第三仲裁庭不公开审理。如届时你公司未到庭参加仲裁,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徐州仲裁委员会 江苏梦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我会受理的申请人江西商钜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因买卖合同纠纷[(2021)徐仲受字第259号]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由仲裁员张放组成仲裁庭,其中张放担任独任仲裁员。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在本会一庭不公开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仲裁,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徐州仲裁委员会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南路122-2号) 徐州仲裁委员会 杨旭郎:申请人浙江山鑫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举证、答辩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期限届满后,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5月25日9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本案。 嘉兴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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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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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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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本院受理申请人叶朝贵、魏顺兰申请宣告叶生亮死亡一案,于2021年1月29日发出寻找叶生亮的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后,本院于2022年2月16日依法作出(2021)川0683民特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宣告叶生亮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储小能:原告香河县鑫嘉宜家私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初653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凤承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的申请,于2022年1月1日裁定受理浙江国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中澄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所为管理人(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南路中环广场东区A单元403号,联系人:徐之敏,电话18657386922,邮政编码:314000)。浙江国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2年3月1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浙江国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2年3月24日14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地点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雷:原告嘉兴优胜嘉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64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吴伟:原告孟凡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浙0402民初464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付德祥:原告周仲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8540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南湖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马磊磊:本院受理杨远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8日10时在本院寨圩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2年2月8日刊登的被告为丁辉公告中,案号应为(2021)苏0412民初1948号,送达判决书时间应为30日内,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丁辉:本院受理常州市武进区雪堰彬炎电器商店与范如耀、丁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原告常州市武进区雪堰彬炎电器商店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胡华文: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李春玲:本院受理新百丽鞋业(深圳)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权明爱:本院受理蔡江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2民初39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予蔡江龙与权明爱离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郑明凤:本院受理江苏名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77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李鸿辉:本院受理昆山苏萌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诉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70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钱继法:本院受理江苏名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77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余红梅:本院受理胡敬伟、沈琴芳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6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林志杰:本院受理昆山益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27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常州麦粒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孔样国:本院受理邱小六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402民初58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祁海龙:本院受理陈杰诉你、陆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王玉双:本院受理汤德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上海新世纪机器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欣冠昌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与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黄中、浙江佳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吕明亮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402民初49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江苏中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解鹏宇与被告沈杰、第三人你及常州市星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沈杰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上诉状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逾期本院将案件移送至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太仓昶璟生态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杨迪、叶盛:本院受理太仓丰川新概念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8401号 彭风根:本院受理原告宋九根与被告你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赣0502民初8401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022)赣0502民初486号 惠州市领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江西省汇亿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传票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022)赣0502民初495号 永康市卓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佩玺、范智勇、范智辉、黄剑、永康市揽进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省汇亿新能源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2021)徐仲受字第331号 江苏汇鑫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安徽玉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与你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由仲裁员徐学银、张孝明、顾爱军组成,徐学银为首席仲裁员。定于2022年4月25日14时在本委第三仲裁庭不公开审理。如届时你公司未到庭参加仲裁,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徐州仲裁委员会 江苏梦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我会受理的申请人江西商钜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因买卖合同纠纷[(2021)徐仲受字第259号]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由仲裁员张放组成仲裁庭,其中张放担任独任仲裁员。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在本会一庭不公开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仲裁,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徐州仲裁委员会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南路122-2号) 徐州仲裁委员会 杨旭郎:申请人浙江山鑫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举证、答辩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期限届满后,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5月25日9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本案。 嘉兴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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