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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家具色差起纷争 一万元定金终退买家

因家具色差起纷争一万元定金终退买家
杭州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案例

( 2022-02-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共法律服务
  去年元旦,我去杭州某装饰城购置家具。门店样品家具的颜色并不是我喜欢的颜色,但由于店家营业员向我承诺能够按照我的要求调色,我才于当日签订了《家具订货单》并支付了1万元定金。之后,由于店家一直无法向我提供符合要求的色板,我要求与店家解除《家具订货单》,并退还全部定金。
  但店家却以自己已经积极与买家沟通协商调色板确认事宜,系买家单方面拒绝配合调配、购买色板为由,拒绝向我返还定金,要求继续履行《家具订货单》。
  我先后找到该装饰城市场管理中心、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与店家进行调解,均未解决该问题。于是,我拨打了杭州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寻求帮助。

  咨询人:家具购买者赵女士

  2021年1月的一天,我接到赵女士的来电,在听取其陈述并细致询问相关细节问题后,发现是由于门店销售员告知赵女士“颜色好调,调好过来看”引发了此次纠纷。我认为该案存在以下焦点问题和风险问题:
  焦点问题即本案是否属于由于店家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是否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买家是否有权要求店家双倍返还定金。
  风险问题即买卖双方既没有就家具色板的颜色提前以书面形式确定,也没有对色板予以封存,导致难以确定色差问题的责任方。
  由于赵女士通过多个平台均调解未果,因此我认为,走法院诉讼是目前最好的定分止争途径。虽然案件存在争议,无法确定谁是色差的责任方,但合同无法履行并不是赵女士单方的责任。而这份交易显然已无法履行,因此赵女士有权要求门店退回定金。赵女士希望走诉讼途径,我们支持她,并为她提供全程的法律援助服务。

  解答人:杭州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接线律师、浙江劳动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华

  办理结果:该案经历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再审两次开庭。2021年7月16日,西湖区法院认为由于店家始终未能调出买家提供样图的颜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履行,根据定金罚则,作出了店家双倍返还赵女士2万元定金的判决。
  后店家向该院提起再审,要求撤销一审判决,请求依法改判驳回赵女士所有诉求或发回重审。2021年8月11日,西湖区法院在再审庭审结束后主持调解,买卖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店家当庭向赵女士返还一万元定金。赵女士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等单位发来表扬信并赠送锦旗。
本报记者  王春  
本报通讯员 周春燕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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