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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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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赣0502民初106号 徐胜虎、陈水龙:本院已受理原告新余市旭瑞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传票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4日,本院裁定受理债权人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万基公司)对债务人洛阳合建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建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止审计基准日2020年8月24日,合建公司资产总额账面金额14,594,897.51元,负债总额账面金额26,569,252.02元,所有者权益账面金额-11,974,354.51元,经审计核实后的资产负债率为18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月4日裁定宣告洛阳合建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芜湖市建鑫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鑫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1月29日决定准许建鑫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建鑫公司预重整工作组为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建鑫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3月8日期间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预重整期间建鑫公司的债权人不得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建鑫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本院定于2022年3月18日15时线上召开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临时债权人会议采取线上视频会议方式。具体方式和事项由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和律师执业证;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和律师执业证。 特别说明: 1、目前对建鑫公司进行的是“预重整”,是否受理建鑫公司破产重整将在预重整工作完成后由本院依法裁定。所以建鑫公司能否依法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如本院依法裁定受理建鑫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的,在建鑫公司预重整阶段申报的债权人无需再另行申报债权,临时管理人和临时债权人会议对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计息等计算方式的审查、核查意见等与重整程序具有同等效力。 3.本院受理建鑫公司破产申请后,对于申报债权所涉及的利息,临时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编制债权表提交债务人、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对建鑫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本院裁定确认为准。 4.预重整期间债务人和部分债权人、出资人已经达成的有关协议或者预重整程序中已经拟定的预重整方案与重整程序中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内容一致的,有关债权人、出资人对该协议或方案的同意视为对该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同意。但下列情形除外:(1)重整计划草案对协议或方案内容进行了修改并对有关权利人产生不利影响,或者与有关权利人重大利益相关的,受到实质性影响的权利人有权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重整计划草案重新进行表决。(2)协议达成或方案表决前债务人隐瞒重要信息、披露虚假信息,以及协议达成或方案表决后出现重大变化的,受到实质性影响的权利人有权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重整计划草案重新进行表决。 5、预重整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大浦乡村世界大浦锦江景观酒店6109号,邮编:241303。 联系人:汪律师,联系电话:13305533784 电子邮箱:jianxin_2022@126.com 微信公众号:建鑫公司预重整 特此公告 南陵县人民法院 张倩娴: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顾燕红: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高琴: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曹雅: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唐学琴: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李军: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许振剑: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李明明:本院受理杨秋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陶志兵:本院受理朱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无锡麦克威尔叉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汉智物流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祁剑龙、项德平、苏州膳之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祥与你们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37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杜腾飞:本院受理蒋春燕诉你、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依法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2021)徐仲受字第290号 郑伟:本会受理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由仲裁员辛立左组成,辛立左为独任仲裁员。定于2022年4月22日9:30在本会一庭不公开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仲裁,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受字第292号 李书宝、吴海萍:本会受理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由仲裁员辛立左组成,辛立左为独任仲裁员。定于2022年4月22日10:30在本会一庭不公开审理。如届时你们未到庭参加仲裁,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受字第294号 曹瑞:本会受理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由仲裁员辛立左组成,辛立左为独任仲裁员。定于2022年4月22日11:30在本会一庭不公开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仲裁,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受字第295号 周广亮、周铭心、丁莉:本会受理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由仲裁员辛立左组成,辛立左为独任仲裁员。定于2022年4月22日14时在本会一庭不公开审理。如届时你们未到庭参加仲裁,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受字第296号 吴书强、周金民:本会受理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由仲裁员辛立左组成,辛立左为独任仲裁员。定于2022年4月22日14:30在本会一庭不公开审理。如届时你们未到庭参加仲裁,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受字第297号 刘平:本会受理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由仲裁员辛立左组成,辛立左为独任仲裁员。定于2022年4月22日15时在本会一庭不公开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仲裁,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受字第298号 安锦平:本会受理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由仲裁员辛立左组成,辛立左为独任仲裁员。定于2022年4月22日15:30在本会一庭不公开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仲裁,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徐州仲裁委员会 安徽小来英才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黄杨诉你方劳动争议案件“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2〕第191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武劳人仲东办裁字〔2022〕77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你方如不服武劳人仲东办裁字〔2022〕77号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该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道歉声明 我们四人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原因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此感到非常后悔,并且对自己的行为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真诚道歉。已购买的消费者停止使用,我四人愿意积极退赔受害者。以后我们一定遵纪守法,在此向公众说声对不起。店铺:名字回头还能改吗 小洁美肤商城 CYH498 越战越勇 道歉人:崔琼阳 梁家淇 崔亚辉 陈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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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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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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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赣0502民初106号 徐胜虎、陈水龙:本院已受理原告新余市旭瑞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传票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4日,本院裁定受理债权人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万基公司)对债务人洛阳合建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建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止审计基准日2020年8月24日,合建公司资产总额账面金额14,594,897.51元,负债总额账面金额26,569,252.02元,所有者权益账面金额-11,974,354.51元,经审计核实后的资产负债率为18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月4日裁定宣告洛阳合建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芜湖市建鑫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鑫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1月29日决定准许建鑫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建鑫公司预重整工作组为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建鑫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3月8日期间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预重整期间建鑫公司的债权人不得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建鑫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本院定于2022年3月18日15时线上召开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临时债权人会议采取线上视频会议方式。具体方式和事项由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和律师执业证;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和律师执业证。 特别说明: 1、目前对建鑫公司进行的是“预重整”,是否受理建鑫公司破产重整将在预重整工作完成后由本院依法裁定。所以建鑫公司能否依法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如本院依法裁定受理建鑫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的,在建鑫公司预重整阶段申报的债权人无需再另行申报债权,临时管理人和临时债权人会议对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计息等计算方式的审查、核查意见等与重整程序具有同等效力。 3.本院受理建鑫公司破产申请后,对于申报债权所涉及的利息,临时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编制债权表提交债务人、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对建鑫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本院裁定确认为准。 4.预重整期间债务人和部分债权人、出资人已经达成的有关协议或者预重整程序中已经拟定的预重整方案与重整程序中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内容一致的,有关债权人、出资人对该协议或方案的同意视为对该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同意。但下列情形除外:(1)重整计划草案对协议或方案内容进行了修改并对有关权利人产生不利影响,或者与有关权利人重大利益相关的,受到实质性影响的权利人有权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重整计划草案重新进行表决。(2)协议达成或方案表决前债务人隐瞒重要信息、披露虚假信息,以及协议达成或方案表决后出现重大变化的,受到实质性影响的权利人有权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重整计划草案重新进行表决。 5、预重整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大浦乡村世界大浦锦江景观酒店6109号,邮编:241303。 联系人:汪律师,联系电话:13305533784 电子邮箱:jianxin_2022@126.com 微信公众号:建鑫公司预重整 特此公告 南陵县人民法院 张倩娴: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顾燕红: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高琴: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曹雅: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唐学琴: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李军: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许振剑: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李明明:本院受理杨秋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陶志兵:本院受理朱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无锡麦克威尔叉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汉智物流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祁剑龙、项德平、苏州膳之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祥与你们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37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杜腾飞:本院受理蒋春燕诉你、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依法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2021)徐仲受字第290号 郑伟:本会受理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由仲裁员辛立左组成,辛立左为独任仲裁员。定于2022年4月22日9:30在本会一庭不公开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仲裁,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受字第292号 李书宝、吴海萍:本会受理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由仲裁员辛立左组成,辛立左为独任仲裁员。定于2022年4月22日10:30在本会一庭不公开审理。如届时你们未到庭参加仲裁,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受字第294号 曹瑞:本会受理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由仲裁员辛立左组成,辛立左为独任仲裁员。定于2022年4月22日11:30在本会一庭不公开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仲裁,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受字第295号 周广亮、周铭心、丁莉:本会受理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由仲裁员辛立左组成,辛立左为独任仲裁员。定于2022年4月22日14时在本会一庭不公开审理。如届时你们未到庭参加仲裁,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受字第296号 吴书强、周金民:本会受理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由仲裁员辛立左组成,辛立左为独任仲裁员。定于2022年4月22日14:30在本会一庭不公开审理。如届时你们未到庭参加仲裁,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受字第297号 刘平:本会受理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由仲裁员辛立左组成,辛立左为独任仲裁员。定于2022年4月22日15时在本会一庭不公开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仲裁,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徐州仲裁委员会 (2021)徐仲受字第298号 安锦平:本会受理申请人江苏巨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由仲裁员辛立左组成,辛立左为独任仲裁员。定于2022年4月22日15:30在本会一庭不公开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仲裁,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徐州仲裁委员会 安徽小来英才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黄杨诉你方劳动争议案件“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2〕第191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武劳人仲东办裁字〔2022〕77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你方如不服武劳人仲东办裁字〔2022〕77号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该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道歉声明 我们四人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原因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此感到非常后悔,并且对自己的行为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真诚道歉。已购买的消费者停止使用,我四人愿意积极退赔受害者。以后我们一定遵纪守法,在此向公众说声对不起。店铺:名字回头还能改吗 小洁美肤商城 CYH498 越战越勇 道歉人:崔琼阳 梁家淇 崔亚辉 陈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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