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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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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徐鹏 近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发布《2021年度青海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 2021年,青海检察机关把助推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助力青海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坚实稳固。青海省检察院同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青藏高原生态公益司法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积极助推青藏高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果洛州组织召开“首届黄河上游(青海段)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检察协作会议”,果洛州、西宁市等七个市州检察院会签《黄河上游(青海段)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 数据显示,2021年,青海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38件,立案1548件,发出检察建议819件,提起诉讼58件。通过办案,督促修复被毁损的林地148亩;督促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547.47亩;督促保护被污染的土壤4894.2亩;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50.53公里;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污染的企业68家;督促收回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8254.78吨;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80.35万元;督促清理、疏通、修复雨水井、污水井、窨井盖等742处;督促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37家。 《白皮书》强调,2022年,青海检察机关将更加自觉地从全省工作大局来谋划与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保护好‘中华水塔’”“建设国家公园省”等事关全局的重点任务,把助力区域协调发展作为服务“一优两高”的检察课题,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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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发布2021年度公益诉讼检察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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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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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徐鹏 近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发布《2021年度青海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 2021年,青海检察机关把助推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助力青海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坚实稳固。青海省检察院同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青藏高原生态公益司法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积极助推青藏高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果洛州组织召开“首届黄河上游(青海段)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检察协作会议”,果洛州、西宁市等七个市州检察院会签《黄河上游(青海段)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 数据显示,2021年,青海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38件,立案1548件,发出检察建议819件,提起诉讼58件。通过办案,督促修复被毁损的林地148亩;督促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547.47亩;督促保护被污染的土壤4894.2亩;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50.53公里;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污染的企业68家;督促收回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8254.78吨;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80.35万元;督促清理、疏通、修复雨水井、污水井、窨井盖等742处;督促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37家。 《白皮书》强调,2022年,青海检察机关将更加自觉地从全省工作大局来谋划与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保护好‘中华水塔’”“建设国家公园省”等事关全局的重点任务,把助力区域协调发展作为服务“一优两高”的检察课题,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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