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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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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进、汪涌:原告曹媛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3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杨海军:原告钟惠萍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经3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王云:原告洪爱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起经30日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纪志刚:本院受理徐今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行政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喻正华:本院受理原告舒銮勇诉被告喻正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113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杨正刚:本院对原告蚌埠中建集装箱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与被告杨正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62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蚌埠中建集装箱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租赁费及往返运费19805.6元,返还租赁床4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黄超:本院受理赵金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玉松、李辰:本院受理王影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贵虎、张立勤:本院受理李玉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杨俊峰:本院受理王一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占海:本院审理王丽娟、王丽杰诉你共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304民初451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10份,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王占海:本院审理王丽娟、王丽杰诉你共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304民初41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8份,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于龙庆:本院审理刘振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304民初434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8份,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鞍山众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成宇、王山山诉被告鞍山众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021)辽0304民初564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8548号 李娟娟:本院审理原告董建强诉被告李娟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854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11396号 陈国林:本院受理原告黄余与被告陈国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2年04月14日09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251号 张守志:本院受理原告章孝勇与被告张守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2年04月14日0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阳开体:本院受理原告单丙浩、张伟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2021)桂0326民初162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永福法院百寿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 赵小旭:本院受理原告崔红涛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应诉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周全兴:本院受理的原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82民初24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赵凯:本院受理原告刘纪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1326民初7861号一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余运动:本院受理原告余清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欧阳德标:本院受理朱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324民初7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刘萍:本院受理原告陈城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原告陈城就本院作出的(2021)皖0523民初355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满15天内,逾期本院依法将此案移送至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寿县济高建材有限公司、陈红:本院受理邓毅诉寿县济高建材有限公司、陈红追索劳动报酬纠纷(2022)皖0422民初42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3月2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辽宁锦东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朱广玉诉你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2年3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2022)浙0203民催1号之四 申请人永康市铂宇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因遗失持有的银行汇票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汇票号码31300051 51017894、金额2万元、出票人宁波腾宇飞翔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甬源顺物资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北仑支行、出票日期2021年10月8日、汇票到期日2022年4月8日。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2)浙0203民催1号之五 申请人深圳市恒锐达实业有限公司因遗失持有的银行汇票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汇票号码32000051 24960851、金额5万元、出票人宁波周盘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煜虹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海曙浦发村镇银行营业部、出票日期2021年8月20日、汇票到期日2022年2月18日。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2)皖1124破1号 本院于2021年12月24日裁定受理全椒腾实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6日指定安徽儒林律师事务所担任全椒腾实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全椒腾实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2年3月4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安徽儒林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家和18955059788、杜林1350550805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应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全椒腾实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全椒腾实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2年3月18日下午十五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地址:安徽省全椒县襄河镇S206路北侧)。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 王红玮:原告秦玉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起经30日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本处决定撤销(2019)冀秦青证民字第1021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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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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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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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进、汪涌:原告曹媛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3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杨海军:原告钟惠萍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经3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王云:原告洪爱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起经30日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纪志刚:本院受理徐今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行政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喻正华:本院受理原告舒銮勇诉被告喻正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113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杨正刚:本院对原告蚌埠中建集装箱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与被告杨正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62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蚌埠中建集装箱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租赁费及往返运费19805.6元,返还租赁床4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黄超:本院受理赵金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玉松、李辰:本院受理王影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贵虎、张立勤:本院受理李玉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杨俊峰:本院受理王一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占海:本院审理王丽娟、王丽杰诉你共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304民初451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10份,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王占海:本院审理王丽娟、王丽杰诉你共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304民初41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8份,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于龙庆:本院审理刘振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304民初434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8份,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鞍山众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成宇、王山山诉被告鞍山众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021)辽0304民初564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8548号 李娟娟:本院审理原告董建强诉被告李娟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854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11396号 陈国林:本院受理原告黄余与被告陈国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2年04月14日09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251号 张守志:本院受理原告章孝勇与被告张守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2年04月14日0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阳开体:本院受理原告单丙浩、张伟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2021)桂0326民初162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永福法院百寿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 赵小旭:本院受理原告崔红涛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应诉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周全兴:本院受理的原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82民初24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赵凯:本院受理原告刘纪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1326民初7861号一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余运动:本院受理原告余清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欧阳德标:本院受理朱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324民初7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刘萍:本院受理原告陈城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原告陈城就本院作出的(2021)皖0523民初355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满15天内,逾期本院依法将此案移送至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寿县济高建材有限公司、陈红:本院受理邓毅诉寿县济高建材有限公司、陈红追索劳动报酬纠纷(2022)皖0422民初42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3月2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辽宁锦东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朱广玉诉你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2年3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2022)浙0203民催1号之四 申请人永康市铂宇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因遗失持有的银行汇票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汇票号码31300051 51017894、金额2万元、出票人宁波腾宇飞翔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甬源顺物资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北仑支行、出票日期2021年10月8日、汇票到期日2022年4月8日。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2)浙0203民催1号之五 申请人深圳市恒锐达实业有限公司因遗失持有的银行汇票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汇票号码32000051 24960851、金额5万元、出票人宁波周盘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煜虹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海曙浦发村镇银行营业部、出票日期2021年8月20日、汇票到期日2022年2月18日。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2)皖1124破1号 本院于2021年12月24日裁定受理全椒腾实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6日指定安徽儒林律师事务所担任全椒腾实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全椒腾实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2年3月4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安徽儒林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家和18955059788、杜林1350550805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应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全椒腾实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全椒腾实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2年3月18日下午十五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地址:安徽省全椒县襄河镇S206路北侧)。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 王红玮:原告秦玉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起经30日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本处决定撤销(2019)冀秦青证民字第1021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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