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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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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祥伟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和“依法全面履职”的行政要求,紧扣“加快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主线,确立了到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提出新任务新举措。《纲要》是今后五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也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水管水提供了根本遵循。 水利部党组将“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作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施路径之一,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新部署,认真落实《纲要》明确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新要求,出台《水利部关于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十四五”水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发挥引领和保障作用。 近年来,水利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水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比如全力推进黄河保护法起草工作,聚焦黄河流域水资源短缺、洪水威胁、水生态损害等突出问题,构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生态保护与修复制度体系,黄河保护法草案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颁布施行,对水资源管理、河湖管控、防洪减灾、控制性工程统一调度、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保护等作出重要制度安排。 在水行政执法方面,围绕中央重视、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聚焦河湖“清四乱”、水资源、防洪等重点领域,实施河湖执法三年行动、京津冀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深入推进水利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全国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一批侵占河湖、非法采砂、违法取水等重大案件受到查处,河湖面貌大幅改善。 在“放管服”改革上,水利部行政许可事项由48项减至16项,全面取消10项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完成8项水利“证照分离”改革任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建立全国统一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成市场主体信用档案2.5万余家。建设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府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此外,制定水利部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办法,加强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运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机制,发挥监督功能,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 落实《纲要》任务举措,下一步,必须着力推进水利立法、水行政执法、“放管服”改革和水利依法行政,用法治力量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是健全水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水法、防洪法等基础性法律修订,构建新阶段水安全保障基本制度体系。积极推动黄河保护法颁布施行,完善流域法律体系。推进节约用水条例尽早出台,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体系。推动取用水管理、水工程调度、工程建设管理和安全运行等水利重点领域行政法规制修订。完善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配套制度。支持地方加强水利立法,指导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在水资源集约利用、河湖管控、防洪调度等方面立法协同。 二是健全水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制定水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建立审批、监管、处罚协同衔接机制。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推进执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以解决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防洪、河湖管控、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生态保护治理、安全生产等领域执法力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水行政处罚程序,健全水行政执法机制,专项行动与常态执法、联合执法与协同执法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严格执法责任和执法监督。推进涉水领域公益诉讼。 三是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对水行政许可事项、备案管理事项全面实行清单管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水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举措落地。制定监管事项清单,完善监管制度和规则标准,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水利部“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完善水利部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移动端建设,推动“网上办”提档升级和“掌上办”。推进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以及电子证照应用。 四是深入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机关建设,落实法治建设职责。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加强水利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健全水事纠纷预防调处机制。抓好行政复议诉讼,优化复议应诉工作格局和成果运用机制。推动建立涉水领域公益诉讼制度。深入实施水利“八五”普法规划,做好黄河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强化“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加强水利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作者系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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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水管水提供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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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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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祥伟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和“依法全面履职”的行政要求,紧扣“加快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主线,确立了到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提出新任务新举措。《纲要》是今后五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也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水管水提供了根本遵循。 水利部党组将“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作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施路径之一,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新部署,认真落实《纲要》明确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新要求,出台《水利部关于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十四五”水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发挥引领和保障作用。 近年来,水利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水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比如全力推进黄河保护法起草工作,聚焦黄河流域水资源短缺、洪水威胁、水生态损害等突出问题,构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生态保护与修复制度体系,黄河保护法草案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颁布施行,对水资源管理、河湖管控、防洪减灾、控制性工程统一调度、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保护等作出重要制度安排。 在水行政执法方面,围绕中央重视、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聚焦河湖“清四乱”、水资源、防洪等重点领域,实施河湖执法三年行动、京津冀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深入推进水利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全国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一批侵占河湖、非法采砂、违法取水等重大案件受到查处,河湖面貌大幅改善。 在“放管服”改革上,水利部行政许可事项由48项减至16项,全面取消10项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完成8项水利“证照分离”改革任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建立全国统一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成市场主体信用档案2.5万余家。建设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府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此外,制定水利部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办法,加强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运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机制,发挥监督功能,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 落实《纲要》任务举措,下一步,必须着力推进水利立法、水行政执法、“放管服”改革和水利依法行政,用法治力量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是健全水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水法、防洪法等基础性法律修订,构建新阶段水安全保障基本制度体系。积极推动黄河保护法颁布施行,完善流域法律体系。推进节约用水条例尽早出台,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体系。推动取用水管理、水工程调度、工程建设管理和安全运行等水利重点领域行政法规制修订。完善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配套制度。支持地方加强水利立法,指导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在水资源集约利用、河湖管控、防洪调度等方面立法协同。 二是健全水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制定水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建立审批、监管、处罚协同衔接机制。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推进执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以解决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防洪、河湖管控、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生态保护治理、安全生产等领域执法力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水行政处罚程序,健全水行政执法机制,专项行动与常态执法、联合执法与协同执法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严格执法责任和执法监督。推进涉水领域公益诉讼。 三是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对水行政许可事项、备案管理事项全面实行清单管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水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举措落地。制定监管事项清单,完善监管制度和规则标准,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水利部“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完善水利部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移动端建设,推动“网上办”提档升级和“掌上办”。推进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以及电子证照应用。 四是深入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机关建设,落实法治建设职责。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加强水利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健全水事纠纷预防调处机制。抓好行政复议诉讼,优化复议应诉工作格局和成果运用机制。推动建立涉水领域公益诉讼制度。深入实施水利“八五”普法规划,做好黄河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强化“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加强水利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作者系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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