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治政府
9 7/9 6 7 8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逾5成受访企业认为2021年欧盟市场准入壁垒提高
· 加强参股企业监督坚决整治违规挂靠冒牌国企
· 图片新闻
· 去年全国铁路交通事故件数
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 一年对155起轻微违法不予处罚

欧盟保护主义加码营商环境出现退步
逾5成受访企业认为2021年欧盟市场准入壁垒提高

( 2022-01-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核心阅读
  在欧中资企业面临执法层面的歧视有增无减。调查显示,37.92%的受访企业认为欧盟对中资企业执法不公平,该比重比上一年度调查上升了6.3个百分点。
  □ 本报记者 张维
  
  2022年伊始,中欧关系的未来发展就迎来了积极信号。
  无论是中法以战略对话作为2022年两国外交的开篇之作,还是预计于3月底在中国举行的中欧峰会消息的宣布,都表明2022年中欧关系的合作机遇大有可期。
  当然,挑战也同样存在,这也值得我们重视。近日中国贸促会在京发布的《欧盟营商环境报告2021/2022》(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21年欧盟保护主义加码,对华进行单边制裁,营商环境出现退步,给在欧盟投资经营的中国企业造成了负面影响。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副院长赵萍研究员建议,欧盟应重塑良好的营商环境,提升中资企业对欧盟投资的信心。具体包括尽快重启中欧投资协定批准程序、放宽外资进入欧盟市场的限制、谨慎使用外国补贴审查工具、保障中资企业公平参与公共采购;从执法层面公平对待中资企业等。
中欧务实合作大局依然稳定
  在刚刚过去的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延宕,世界经济复苏缓慢,但是中欧双边贸易投资规模增长迅速。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1月,中欧双边货物贸易总额为7476.33亿美元,同比增长29.2%。中国已经成为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欧盟是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2021年1至9月,中国对欧盟直接投资49.9亿美元,同比增长54%。
  一系列的利好因素为此打下基础。“中欧关系超越双边范畴,具有全球意义和重要战略影响。”赵萍说,2021年以来,中欧高层保持密切互动,各领域合作在疫情形势下展现出强大韧性,给双方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正式生效,有力维护了中欧双方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双方就绿色、数字建立新的高层对话机制,积极呼应了欧盟的绿色新政和数字转型;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如期完成,如果能够早日签署并实施,高水平的市场准入承诺将为双方企业带来更多的投资机会。
  “中欧务实合作的大局依然稳定。”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与欧洲文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田德文说。
  但在这一年,挑战也同样存在。2021年欧盟保护主义抬头,对华进行单边制裁,营商环境出现退步,给在欧盟投资经营的中国企业造成了负面影响。这也正是《报告》出台的大背景,《报告》希望能借此反映中资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与强烈诉求,帮助欧盟改善营商环境,更好发挥中资企业对欧盟经济复苏、创造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企业对此也确有强烈的需求,这从它们积极参与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的这一调查即可看出。据了解,《报告》课题组依托各地方贸促会与中国贸促会驻欧盟及成员国代表处力量,通过国内外多种渠道发放调查问卷600份,回收有效问卷298份,同比增长了17.8%;课题组通过实地走访、线上线下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调研在欧经营企业107家。
近4成企业认为执法不公平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课题组调研发现,欧盟营商环境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第一,欧盟从外资审查、外国补贴审查、公共采购审查3个方面全面提高了市场准入壁垒,违反了WTO自由化原则。2021年以来,欧盟及成员国出台或调整的外资审查制度涉及敏感行业范围更广、触发审查门槛更低、政府自由裁量权更大,提高了外资企业进入欧盟市场的前置成本与合规成本。调查显示,58.97%的受访企业表示外资审查给其赴欧投资及在欧运营带来负面影响。
  例如,2021年5月5日,欧委会发布了《针对扭曲内部市场的非欧盟成员国补贴的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调查显示,87.55%的受访企业表示《条例草案》对“外国补贴”的定义过于宽泛。
  2021年12月14日,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了对《国际采购工具》提案的决议。据此,不开放本国公共采购市场的第三国投标方参加欧盟公共合同招标将会受到更多限制,甚至有可能被排除在欧盟公共采购市场之外。52.48%的受访企业认为欧盟市场准入壁垒提高,比去年提高了9.43个百分点。
  第二,欧盟及成员国以人权为名行保护主义之实,违反WTO非歧视原则。欧洲议会通过涉疆决议、《企业尽职调查和企业责任法案》、新的对华战略等,要求欧盟企业对供应链上的合作伙伴进行包括强迫劳动在内的人权和环保尽职调查。
  第三,欧盟以疫情为名行保护主义之实,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调查显示,大部分的受访企业表示欧盟在优惠政策的实施方面对内外资企业不能一视同仁,仅有14.38%的受访企业同欧盟本土企业同等享受扶持政策。28.52%的受访企业表示2021年欧盟应对疫情表现较差,该比例比去年提升了8.76个百分点。
  第四,在欧中资企业面临执法层面的歧视有增无减。调查显示,37.92%的受访企业认为欧盟对中资企业执法不公平,该比重比上一年度调查上升了6.3个百分点。企业反映,欧盟在公共采购资质预审环节针对欧盟企业量身定制入围标准,在中资企业中标后采取拖延、不授标的方式逼迫企业主动放弃,或者中标后仍要求中资企业提交各种资质证明、认证证书,拉长项目周期等,使得中资企业越来越难以获得欧盟公共采购项目。调查显示,2021年仅有7.72%的受访企业参与了欧盟公共采购项目。
  第五,欧盟因为保护主义、准入壁垒提高、歧视性执法等原因,营商环境出现退步。调查显示,27.18%的受访企业认为欧盟营商环境比去年恶化,该比例较去年增加了0.28个百分点。
中欧经贸合作具有广阔空间
  “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中欧关系的稳定发展已经成为不确定世界中的一种重要的确定性因素。”田德文说,展望2022年,中欧合作机遇与挑战并存。
  为帮助欧盟重塑良好的营商环境,提升中资企业对欧盟投资的信心,《报告》提出十大建议:继续坚定贸易自由化和多边主义的立场;尽快重启中欧投资协定批准程序;放宽外资进入欧盟市场的限制;谨慎使用外国补贴审查工具;保障中资企业公平参与公共采购;停止对中国新疆企业和新疆产品的歧视;停止对中国通讯企业的打压;尽快推动与中国碳定价制度互认;从执法层面公平对待中资企业;加强疫情防控提供健康安全营商环境。
  赵萍告诉记者,事实上,中欧经贸合作具有广泛而坚实的基础,未来中欧经贸合作在四个方面具有广泛的空间。
  首先,绿色经济是中欧共同关注的发展方向。例如,2021年9月,第二次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后,双方发布成果文件《联合新闻公报》,强调了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合作意愿。在2021年11月13日闭幕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26)上,中国和欧盟均在《格拉斯哥气候协议》上签字。中欧在绿色合作领域大有可为。
  数字经济也是中欧共同的发展重点。2020年欧委会公布的《塑造欧洲数字未来》发展战略明确了欧盟数字化发展的方向,随后陆续推出了《数字市场法案》《数字服务法》《欧盟数字十年的网络安全战略》等诸多数字领域法案。中国同样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在《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要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新中国,努力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中欧在数字经济方面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中欧双方在5G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共享、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方面进行有效对话与合作变得日益重要,加大数字科技与经济合作已成为中欧双方的共识。
  中欧班列在稳定中欧供应链方面将会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在全球海运、空运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中欧班列的陆路运输优势持续显现,为稳定中欧供应链提供了重要支撑。
  地理标志协定为双方产品进入对方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2021年3月1日,《协定》正式生效。截至2021年7月5日,中欧双方通过单独申请、互认试点和协定互保等模式累计实现110个中国地理标志在欧保护,134个欧盟地理标志在华保护。在过去的一年里,双方农产品贸易在疫情之下保持了快速增长势头,贸易额超过300亿美元,同比增速16%以上,《协定》的签署和落实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