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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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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见习记者 杨佳艺 □ 本报记者 张 昊
“现在的政策真好,你们比我的亲生子女还亲。”85岁的胡奶奶说,她因赡养问题与子女产生纠纷,经安徽省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得以解决。 2021年7月6日,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到寒亭镇胡奶奶家提供“上门援”服务时了解到,胡奶奶育有5个子女,老伴儿去世后独自生活,现生活难以自理,两个儿子在照顾几个月后不愿继续赡养老人,日常起居全靠村干部临时照应。 为尽快解决老人赡养问题,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先联合当地司法所、村干部及法律援助律师到老人家里,与5个子女沟通协商。调解不成后,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当场为老人办理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律师和法官一起继续耐心调解,5名子女终于达成按月轮流照料老人、医疗费用平均承担的协议。 赡养纠纷的成功解决保障了胡奶奶的晚年生活,也反映出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一贯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准。自2011年成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以来,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要求,精准组织实施“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有力维护了农民工、妇女、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项目要顺利实施,组织管理是关键。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根据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实施“月通报、双督查、季调度”制度,推动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按时有序完成目标任务。 在案件审核方面,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执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安排专人审核把关,发现填报不准确的,及时修改、补充。 同时,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规范资金管理,定期检查资金使用状况,并要求申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11年来,宣城市实现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零差错,确保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公益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在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援助事项中,农民工权益的维护一直是重点。 蔡某某系四川籍务工人员,2019年7月在宣城宁国东津河大桥下游玩时,被暴涨的河水冲走溺亡。蔡某某家属认为,事发时水电公司突然开闸放水才导致悲剧发生,为此向宁国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请求赔偿损失。 宁国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后认为,本案涉及贫困县农民工,随即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当场受理并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此案。 承办律师第一时间联系了受害人家属,了解案件经过并听取案件处理要求,又前往河道沙滩现场和水电公司收集相关材料,同时做好家属的情绪安抚工作。案件经审理后,宁国市人民法院判决水电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合计赔偿32万余元。 为保证项目案件质量,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严格执行法律援助各类业务标准,优化案件办理流程,通过采取质量评查、同行评估、案卷检查、旁听庭审、回访受援人等综合措施,严格监督项目实施,实现了11年来项目案件零投诉、零举报、零负评。 在创新便民方式上,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援助服务,普及“上门援”“微信援”,广开绿色通道、快速通道,设置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不仅解决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更将服务主动“向前延伸一公里”,截至目前已提供项目案件上门服务396人次,受到群众好评。 11年来,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案件1709件,受援群众2128人次,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24亿余元,极大增强了受援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通过法律援助让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直是我们的追求。”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胡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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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彩金”助力宣城法援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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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共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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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见习记者 杨佳艺 □ 本报记者 张 昊
“现在的政策真好,你们比我的亲生子女还亲。”85岁的胡奶奶说,她因赡养问题与子女产生纠纷,经安徽省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得以解决。 2021年7月6日,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到寒亭镇胡奶奶家提供“上门援”服务时了解到,胡奶奶育有5个子女,老伴儿去世后独自生活,现生活难以自理,两个儿子在照顾几个月后不愿继续赡养老人,日常起居全靠村干部临时照应。 为尽快解决老人赡养问题,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先联合当地司法所、村干部及法律援助律师到老人家里,与5个子女沟通协商。调解不成后,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当场为老人办理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律师和法官一起继续耐心调解,5名子女终于达成按月轮流照料老人、医疗费用平均承担的协议。 赡养纠纷的成功解决保障了胡奶奶的晚年生活,也反映出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一贯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准。自2011年成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以来,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要求,精准组织实施“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有力维护了农民工、妇女、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项目要顺利实施,组织管理是关键。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根据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实施“月通报、双督查、季调度”制度,推动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按时有序完成目标任务。 在案件审核方面,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执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安排专人审核把关,发现填报不准确的,及时修改、补充。 同时,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规范资金管理,定期检查资金使用状况,并要求申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11年来,宣城市实现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零差错,确保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公益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在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援助事项中,农民工权益的维护一直是重点。 蔡某某系四川籍务工人员,2019年7月在宣城宁国东津河大桥下游玩时,被暴涨的河水冲走溺亡。蔡某某家属认为,事发时水电公司突然开闸放水才导致悲剧发生,为此向宁国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请求赔偿损失。 宁国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后认为,本案涉及贫困县农民工,随即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当场受理并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此案。 承办律师第一时间联系了受害人家属,了解案件经过并听取案件处理要求,又前往河道沙滩现场和水电公司收集相关材料,同时做好家属的情绪安抚工作。案件经审理后,宁国市人民法院判决水电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合计赔偿32万余元。 为保证项目案件质量,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严格执行法律援助各类业务标准,优化案件办理流程,通过采取质量评查、同行评估、案卷检查、旁听庭审、回访受援人等综合措施,严格监督项目实施,实现了11年来项目案件零投诉、零举报、零负评。 在创新便民方式上,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援助服务,普及“上门援”“微信援”,广开绿色通道、快速通道,设置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不仅解决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更将服务主动“向前延伸一公里”,截至目前已提供项目案件上门服务396人次,受到群众好评。 11年来,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案件1709件,受援群众2128人次,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24亿余元,极大增强了受援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通过法律援助让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直是我们的追求。”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胡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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