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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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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杨璐璐,于2022年1月3日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220702199301011225)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魏怡昕于2022年1月9日遗失第二代身份证,证号:331021199402040022,声明作废。自遗失之日起本人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本人姜司瑶不慎将北京城市学院毕业证书遗失,毕业证书编号:114181200906005989。特此声明作废。 本人王耀于2022年1月8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不慎遗失第二代身份证,号码为:350402199011120012,有效期限:2017年6月29日-2037年6月29日,签发机关: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现已向公安机关申请补办,自本声明发布注明遗失日起所有与本身份证有关事情与本人无关,特此声明。 北京兴诚鲁宏铝塑销售中心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81030161956,声明作废。 北京葆怡荣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655208413,声明作废。 北京邱凤华中医药研究院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355237592G,声明作废。 北京乐智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57952346P,声明作废。 北京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西城阜外营业部(注册号:110102013790443)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北京玉福牧康兽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306417407R)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北京龙焱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05019406687)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号:11010534842221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代码:348422212)和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北京铁力安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10115011798745,声明作废。 北京蓝天飞行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MA0069LC6B)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北京慧好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F7Y13F)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北京市雅菲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人名章,注册号:1101082557616,声明作废。 北京宣美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GJC545)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人名章、合同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北京盛彩源广告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法人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1452503,声明作废。 声明:北京梦地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副本(1-1)(工商注册号:1100002462851)声明作废。 声明:坦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副本(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24CCQ2F)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汉方真宝中医研究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51278848X)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安华瑞通科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101151545X)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慧好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F7Y13F)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芳雅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218X49M)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远东永丰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76551760X6)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炎黄同兴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6BC57A)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君友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330366224G)作废财务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坛北宾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L63081496U)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葆怡荣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655208413)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辉宏浩达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733456136B)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减资公告:北京和美创达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08KGX7A)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90万元,请债权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提出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柏科运输代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KC9X73)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鑫金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209GEXK)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0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佰利天控制设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45476396B)经股东大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23.7113万元减少至人民币40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海帆童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B1HH84)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2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睿高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998276139)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5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吊销转注销公告:北京龙焱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05019406687)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侯朝辉,清算组负责人:侯朝辉,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吊销转注销公告:坦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24CCQ2F)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徐继勇、白松,清算组组长:徐继勇,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吊销转注销公告:北京梦地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00002462851)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徐继勇、方华,清算组组长:徐继勇,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公告 北京青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现查明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向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1年4月2日通过公告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在整改期间未改正违法行为,存在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并参照《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对你(单位)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现将《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文执罚〔2022〕第600002号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233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10-89156173。 附件: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文执罚〔2022〕第600002号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12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文执罚〔2022〕第600002号 当事人:北京青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587665684P 法定代表人:关颖 住所(住址):北京市丰台区永外久敬庄40号C区C05-12 联系电话:暂无 案件来源:上级交办 2021年07月21日09时48分,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对北京青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永外久敬庄40号C区C05-12的经营场所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涉嫌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拒不改正。 现已查实,该(单位)于2021年02月01日与2021年06月30日期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1年4月2日通过公告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在整改期间未改正违法行为,存在拒不改正的情节。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请协调依法办理青扬旅行社涉嫌违反旅游法规情况的函》,证明该旅行社未足额补足质量保证金,改正期限内未改正。 证据二,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证明当事人注册地址未找到该单位,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1年4月2日通过公告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在整改期间未改正违法行为,存在拒不改正的行为。我单位已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于2021年10月14日通过《法治日报》总第12910期中缝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京)文罚告字〔2021〕第600047号),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要求,并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要求。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并参照《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01月11日 告知事项: 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开户银行或就近银行或通过北京市财政局网上缴费平台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 4.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浙江南金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解散清算公告 浙江南金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705号3FA03-06-69,法定代表人:田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8ANCJ7J)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并成立了公司清算组。为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应当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清算组联系人:刘思洋 清算组联系方式:0573-83994170 清算组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705号创新大厦B座23层 浙江南金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1月13日 领取提存款通知书 范合、范迎春、范晗璐:涿州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28日已将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冀行赔终50号行政赔偿判决书应支付给你们三人的损失赔偿金:共计人民币贰拾玖万壹仟伍佰叁拾捌元(¥291,538)提存到我处。请你三人于2026年12月28日前,持提存受领人或其代理人(委托代领的需持经公证的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领取提存款通知书到我处领取提存款。如你三人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该笔提存款将上缴国库。我处地址:涿州市范阳中路99号。 联系人:宋元慧、甄宠, 联系电话:0312-3632270 0312-3850299 河北省涿州市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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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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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杨璐璐,于2022年1月3日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220702199301011225)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魏怡昕于2022年1月9日遗失第二代身份证,证号:331021199402040022,声明作废。自遗失之日起本人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本人姜司瑶不慎将北京城市学院毕业证书遗失,毕业证书编号:114181200906005989。特此声明作废。 本人王耀于2022年1月8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不慎遗失第二代身份证,号码为:350402199011120012,有效期限:2017年6月29日-2037年6月29日,签发机关: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现已向公安机关申请补办,自本声明发布注明遗失日起所有与本身份证有关事情与本人无关,特此声明。 北京兴诚鲁宏铝塑销售中心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81030161956,声明作废。 北京葆怡荣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655208413,声明作废。 北京邱凤华中医药研究院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355237592G,声明作废。 北京乐智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57952346P,声明作废。 北京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西城阜外营业部(注册号:110102013790443)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北京玉福牧康兽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306417407R)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北京龙焱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05019406687)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号:11010534842221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代码:348422212)和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北京铁力安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10115011798745,声明作废。 北京蓝天飞行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MA0069LC6B)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北京慧好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F7Y13F)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北京市雅菲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人名章,注册号:1101082557616,声明作废。 北京宣美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GJC545)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人名章、合同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北京盛彩源广告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法人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1452503,声明作废。 声明:北京梦地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副本(1-1)(工商注册号:1100002462851)声明作废。 声明:坦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副本(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24CCQ2F)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汉方真宝中医研究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51278848X)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安华瑞通科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101151545X)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慧好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F7Y13F)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芳雅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218X49M)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远东永丰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76551760X6)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炎黄同兴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6BC57A)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君友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330366224G)作废财务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坛北宾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L63081496U)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葆怡荣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655208413)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辉宏浩达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733456136B)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减资公告:北京和美创达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08KGX7A)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90万元,请债权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提出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柏科运输代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KC9X73)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鑫金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209GEXK)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0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佰利天控制设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45476396B)经股东大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23.7113万元减少至人民币40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海帆童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B1HH84)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2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睿高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998276139)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5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吊销转注销公告:北京龙焱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05019406687)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侯朝辉,清算组负责人:侯朝辉,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吊销转注销公告:坦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24CCQ2F)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徐继勇、白松,清算组组长:徐继勇,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吊销转注销公告:北京梦地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00002462851)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徐继勇、方华,清算组组长:徐继勇,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公告 北京青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现查明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向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1年4月2日通过公告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在整改期间未改正违法行为,存在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并参照《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对你(单位)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现将《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文执罚〔2022〕第600002号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233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10-89156173。 附件: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文执罚〔2022〕第600002号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12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文执罚〔2022〕第600002号 当事人:北京青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587665684P 法定代表人:关颖 住所(住址):北京市丰台区永外久敬庄40号C区C05-12 联系电话:暂无 案件来源:上级交办 2021年07月21日09时48分,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对北京青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永外久敬庄40号C区C05-12的经营场所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涉嫌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拒不改正。 现已查实,该(单位)于2021年02月01日与2021年06月30日期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1年4月2日通过公告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在整改期间未改正违法行为,存在拒不改正的情节。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请协调依法办理青扬旅行社涉嫌违反旅游法规情况的函》,证明该旅行社未足额补足质量保证金,改正期限内未改正。 证据二,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证明当事人注册地址未找到该单位,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1年4月2日通过公告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在整改期间未改正违法行为,存在拒不改正的行为。我单位已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于2021年10月14日通过《法治日报》总第12910期中缝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京)文罚告字〔2021〕第600047号),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要求,并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要求。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并参照《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01月11日 告知事项: 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开户银行或就近银行或通过北京市财政局网上缴费平台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 4.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浙江南金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解散清算公告 浙江南金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705号3FA03-06-69,法定代表人:田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8ANCJ7J)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并成立了公司清算组。为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应当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清算组联系人:刘思洋 清算组联系方式:0573-83994170 清算组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705号创新大厦B座23层 浙江南金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1月13日 领取提存款通知书 范合、范迎春、范晗璐:涿州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28日已将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冀行赔终50号行政赔偿判决书应支付给你们三人的损失赔偿金:共计人民币贰拾玖万壹仟伍佰叁拾捌元(¥291,538)提存到我处。请你三人于2026年12月28日前,持提存受领人或其代理人(委托代领的需持经公证的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领取提存款通知书到我处领取提存款。如你三人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该笔提存款将上缴国库。我处地址:涿州市范阳中路99号。 联系人:宋元慧、甄宠, 联系电话:0312-3632270 0312-3850299 河北省涿州市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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