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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2-01-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许祥平:本院受理原告席雪峰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小额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1)青2221刑初81号 本院在审理门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生军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门源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马生军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过程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1.被告人马生军于2022年5月30日前在原地原树坑内按损坏树木规格大小补栽100棵青海云杉及修复网围栏恢复绿化林带生态原状,并保证树木二年内百分之百成活,2024年5月底由马生军申请浩门林场进行验收;(补栽按当地林业管护站技术人员提出的树木栽种技术规范要求进行。)2.被告人马生军承担因故意毁坏85棵青海云杉造成生态资源损失一倍的惩罚性赔偿29316元,其中10000元于2022年8月30日前缴纳,其余19316元用采取劳务代偿的方式履行,在判决生效后一年内完成100个工作日的公益林管护工作任务;(管护期间的工作要求由马生军与管护方另行签订管护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2月15日。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平顶山泰瑞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诉被告平顶山泰瑞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民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马庆:本院受理原告吴辉玉诉被告马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256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王枳馄:本院受理原告杨延博诉被告王枳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民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杨允:本院受理原告任晓风诉被告杨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民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胡随兴:本院受理原告杜孟秋诉被告胡随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367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马燕:本院受理原告刘静静诉被告马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6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淑敏:本院受理原告李秋法诉被告李淑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161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孙吉利:本院受理原告王明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06民初17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和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李老陆、王老污:本院受理原告潘老足诉被告李文杰、李老陆、杨秀松、王老污,第三人榕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八开信用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632民初521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李文杰、李老陆偿还原告潘老足欠款本金144250.55元及利息88662.07元;二、驳回原告潘老足对被告杨秀松、王老污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榕江县人民法院
(2021)黔2322民初2784号 刘海生:本院受理林廷红与刘海生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322民初2784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1)黔2322民初2552号 谭国栋:本院受理兴仁市泛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谭国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322民初2552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高勇:本院已受理原告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大众家居经营店诉被告高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义务权利告知书及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庭一单元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1日9:0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苏1283民初9412号 殷爱群:本院受理泰兴市中医院诉你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诉状副本、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河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催9号 本院于2021年10月2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曲靖百惠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31300051 48886652、票面金额100000元、付款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出票人永康市润亨机械有限公司、收款人青岛焕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2年1月7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曲靖百惠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31300051 48886652、票面金额1000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曲靖百惠贸易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徐州市华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你公司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021)苏0311民初3443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第十七法庭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3695号 王雯:本院受理原告苗影与你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5263号 余树兰:本院受理原告翟苏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323民初52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王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5264号 朱桂平、张兵:本院受理原告李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323民初5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0)赣0502民初8572号 喻丽琴:本院已受理本院受理原告周森根,周乐诉被告王丹,詹海兰,黄剑云,黄剑群,新余市宝利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喻丽琴,南珍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在《法治日报》向你公告送达(2020)赣0502民初85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4510号 潘仲正:本院已受理原告郑树民与被告潘仲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502民初45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关于正阳县正盛日用化工总厂职工补缴
企业养老保险金的通知

  正阳县正盛日用化工总厂(原饮料厂)成立于1985年5月,隶属于正阳县发改委,该厂已于2004年申请注销。按照“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要求。现依据正阳县正盛日用化工总厂职工安置补偿方案。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未退休职工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与发改委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联系,协商个人养老金缴纳事宜,逾期未联系导致以后不能补缴者,后果自负。正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396-8922255。附:未退休职工人员名单:危超丽、张建平、王兴成、李守田、周花、魏永丽、马莉、徐秀荣、吴岱、於静、黄继忠、喻秀兵、姚华、姚宏智、孙道梅、梅东霞、孙艳、杨华珍、马义霞、庞永梅、龚卫霞、潘正华、代梅月、潘丽、孙龙青、徐东风、罗新、韩小玲、余伟玉、孙建学、梁向黎、潘从贵、梁华、姚学法、幸美红、杨克辉、李艳、李晓波、柳青云、杨荣娇、闫磊、吴涛、王艳丽、王卫政、杨继红、杨秀丽、周志强、贺玉梅、何辉、韩静、李春朗、李清满、王艳艳、赵静、王霞、刘丽、王丽、王熊伟、周伟、周杰、冯永祥、胡继锋、苏琴、雷树达、史陆明、赵永明、赵磊、郭群、隗翠莲、叶海章、乔秋丽、宋超、韦霞、许毅、邹美丽、赵开地、赵胜利、张丽、车顺新、张斌、肖莉娟、张红俊、董平、鄢珩、李冲、李嫦娥、范杰、樊伶俐、朱君、郭艳琴、郭伟、陈国庆、田怀伟、郑清丽、徐志民、陈宁、邹小冬、张玉林、刘勇、郑森林、张宏、张道芝、李照伟、鲁美英、朱海斌、王守霞、刘小安、朱世东、朱东泽、王新、张小根、刘迎迎、刘卫华、张丽、陈中民、陈芳、李伟、朱继伟、李小丽、李建军、陈卫华
正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道歉信
  我叫林仪杰,我叫林文熙,我叫马韩妃,我叫朱海滨,我叫茅丹丹,我们犯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我们深刻反省并真心悔过,特向社会公众致以最真诚的道歉。同时发出消费警示,我们曾经违法销售的减肥胶囊为有毒、有害胶囊,请大家切勿食用。
道歉人:林仪杰、林文熙、马韩妃、
朱海滨、茅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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