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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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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阮占江 帅标 □ 本报通讯员 梁春燕
“重组后的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责任更加重大、工作领域更加宽广、工作职能更加优化,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彭小英在司法局市域社会治理年度总结会上指出,2021年,湘潭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着力在法治保障、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上下功夫,全流程全方位统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法治保障全流程护航 2021年12月13日,湘潭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公布《湘潭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程序规定》,定于2022年2月1日起实施。这部规章由湘潭市司法局牵头起草,历时14个月,前后历经5次修改,设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和备案六章,切实规范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立法保障。 2021年,湘潭市司法局牵头起草并推动出台《湘潭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程序规定》和修改3部地方性法规,对已经审议通过的《湘潭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两部政府规章做好核稿、公布和备案等相关工作。完成《长株潭一体化发展2021年行动计划》等503件相关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核,对2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公布实施。全面审查湘潭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等93件,涉及金额665亿余元,参与招商引资合同谈判90余次,出具审核意见100余份;牵头解决了积累多年、企业反映强烈的14件建筑领域政府合同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市70个乡镇街道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乡镇(街道)政府名义,实现“一支队伍”执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两次在全省作典型发言,工作经验获2021年度湘潭市全面深化改革优秀创新案例,为市域社会治理提供了全流程的法治保障机制。 公共法律服务全方位覆盖 近年来,湘潭市司法局紧扣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法润三湘·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特殊群体权益维护、助力法律人才帮扶4大系列活动。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在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看守所和人民法院,以及人社局、市妇联、残联、老龄委等单位都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每个工作日均有律师值班,全市范围内实现了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立全市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室)952个,年均为群众提供免费公益法律咨询约2万余人次;12348热线提供咨询服务9056次,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大力推进省重点民事实事项目,2021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4件,办理“只跑一次路”公证事项3000余件,减免公证费用20余万元,纵深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村(社区)法律顾问日益成为乡村治理的得力“军师”,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了群众法治获得感。 矛盾化解全要素参与 据悉,此前湘潭率先在湖南开展“三调联动”工作,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仲裁、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协调配合、有序衔接,打造覆盖全要素、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 2021年,湘潭市司法局持续推动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出台《湘潭市行政调解办法》,推进行政调解规范化、法治化。全面落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全年共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9492起,调处成功9379起,调解成功率达98.8%。指导成立湘潭市涉侨纠纷调解中心、湘潭市常德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湘潭市银行保险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推动完善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进矛盾风险预测、防范、调处、引导的全周期、全链条解决,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内部、萌芽和基层,让人民群众在服务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氛围全天候营造 “湘潭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区级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成率100%目标,基本实现‘市县有场馆、街镇有中心、村居有站点’,塑造了城市新的风景与文化亮点。”湘潭市司法局局长黄铁华介绍说。 近年来,湘潭市司法局不断加强“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率达到100%。韶山市、湘乡市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市26家单位被评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49个村(社区)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岳塘区建设路街道曙光社区等10个村(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持续健全完善法治文化建设体制机制,累计推出“一把手谈法治”节目28期。持续开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市民法典宣讲团深入单位、企业、乡村、社区,年均开展宣讲500多场次,800台普法媒体机布局全市公园、商场、学校、医院、机关等场所,持续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切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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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程全方位统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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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司法局为市域社会治理注入法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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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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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阮占江 帅标 □ 本报通讯员 梁春燕
“重组后的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责任更加重大、工作领域更加宽广、工作职能更加优化,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彭小英在司法局市域社会治理年度总结会上指出,2021年,湘潭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着力在法治保障、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上下功夫,全流程全方位统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法治保障全流程护航 2021年12月13日,湘潭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公布《湘潭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程序规定》,定于2022年2月1日起实施。这部规章由湘潭市司法局牵头起草,历时14个月,前后历经5次修改,设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和备案六章,切实规范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立法保障。 2021年,湘潭市司法局牵头起草并推动出台《湘潭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程序规定》和修改3部地方性法规,对已经审议通过的《湘潭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两部政府规章做好核稿、公布和备案等相关工作。完成《长株潭一体化发展2021年行动计划》等503件相关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核,对2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公布实施。全面审查湘潭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等93件,涉及金额665亿余元,参与招商引资合同谈判90余次,出具审核意见100余份;牵头解决了积累多年、企业反映强烈的14件建筑领域政府合同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市70个乡镇街道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乡镇(街道)政府名义,实现“一支队伍”执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两次在全省作典型发言,工作经验获2021年度湘潭市全面深化改革优秀创新案例,为市域社会治理提供了全流程的法治保障机制。 公共法律服务全方位覆盖 近年来,湘潭市司法局紧扣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法润三湘·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特殊群体权益维护、助力法律人才帮扶4大系列活动。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在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看守所和人民法院,以及人社局、市妇联、残联、老龄委等单位都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每个工作日均有律师值班,全市范围内实现了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立全市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室)952个,年均为群众提供免费公益法律咨询约2万余人次;12348热线提供咨询服务9056次,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大力推进省重点民事实事项目,2021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4件,办理“只跑一次路”公证事项3000余件,减免公证费用20余万元,纵深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村(社区)法律顾问日益成为乡村治理的得力“军师”,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了群众法治获得感。 矛盾化解全要素参与 据悉,此前湘潭率先在湖南开展“三调联动”工作,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仲裁、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协调配合、有序衔接,打造覆盖全要素、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 2021年,湘潭市司法局持续推动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出台《湘潭市行政调解办法》,推进行政调解规范化、法治化。全面落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全年共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9492起,调处成功9379起,调解成功率达98.8%。指导成立湘潭市涉侨纠纷调解中心、湘潭市常德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湘潭市银行保险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推动完善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进矛盾风险预测、防范、调处、引导的全周期、全链条解决,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内部、萌芽和基层,让人民群众在服务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氛围全天候营造 “湘潭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区级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成率100%目标,基本实现‘市县有场馆、街镇有中心、村居有站点’,塑造了城市新的风景与文化亮点。”湘潭市司法局局长黄铁华介绍说。 近年来,湘潭市司法局不断加强“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率达到100%。韶山市、湘乡市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市26家单位被评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49个村(社区)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岳塘区建设路街道曙光社区等10个村(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持续健全完善法治文化建设体制机制,累计推出“一把手谈法治”节目28期。持续开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市民法典宣讲团深入单位、企业、乡村、社区,年均开展宣讲500多场次,800台普法媒体机布局全市公园、商场、学校、医院、机关等场所,持续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切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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