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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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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李玉凤: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扎兰屯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2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张连利、吴立元: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扎兰屯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刘青峰: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扎兰屯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5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赵淑杰: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扎兰屯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李洪波: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扎兰屯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1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肖建维: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阳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3民初2406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经60日视为送达。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唐伦芹: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阳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3民初2425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经60日视为送达。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唐小玲: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阳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3民初2395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经60日视为送达。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王博: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阳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3民初2401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经60日视为送达。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张贤奎:本院受理林娅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2022)黔0323民初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审判纪律监督卡、民事案件应诉、举证、适用程序通知及开庭传票等,开庭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9:30。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2018)桂0331破1号之二 本院受理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已变现的破产财产除提存款项外已经分配完结。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提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本院裁定终结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人民法院 本院2022年1月4日刊登的公告“包安明:本院受理权学芬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应更改为“姚人新:本院受理余晓兰诉你离婚一案”,特此更正。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罗艳、池州联云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宁衍强诉你定金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723民初3077号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厦门旭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吴兰军、李红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723民初3101号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丁旭: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1669号民事判决:你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本金40710.31元、透支利息及违约金(透支利息和违约金总和以年利率24%为限)。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舒丽: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2021)黔2324民初187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李春贵:本院受理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创业信用社诉吕立国、刘丽、你、吕忠友、田荣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25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姚文华、魏明先:本院受理临猗县七级永吉果贸恒温库与你们仓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晋0821民初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日起60日来本院牛杜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将发生法律效力。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贾冬梅: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扎兰屯市支行诉你与张齐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1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高志佳、高双才: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扎兰屯市支行诉你们与杨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1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8756号 杨小英、付小平:本院受理原告新余市博隆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新余市益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新余锐志贸易有限公司、傅小兵、杨小英、付小平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502民初87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2021年12月24日,荔浦市人民法院作出(2018)桂0331破1号之九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根据该分配方案,现将破产财产分配情况公告如下:本案破产财产以货币方式进行分配,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本次分配为第一次分配,分配总额为人民币69503770元;承担破产费用655357元,承担管理人报酬2013735元,承担共益债务2670147元,分配给消费者购房优先债权人1022527元,分配给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人3892734元,分配给抵押权人56564795元,分配给职工债权人1322131元,分配给普通债权人1362344元;未获清偿债权依法参与第二次破产财产的分配。对于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9条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特此公告 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仲裁公告 深圳市顺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郭庆禄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2〕第225号),并定于2022年2月28日16:30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融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谢青山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2〕第216号),并定于2022年3月9日10:30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涨停(海南)投资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杨慧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2〕第209号),并定于2022年3月8日10:30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于明维:本委受理的于明维与海南有利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1〕第633号),因于明维经本委合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委决定:按申请人于明维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因无法送达你处,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决定书(琼劳人仲决字〔2021〕第216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涨停(海南)投资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叶文雨、张笑、张锦博、韩月、李国庆、李洋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1〕第591-593、595、597、646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裁决书(琼劳人仲裁字〔2021〕第487-490、494、495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朱松松:本委受理的朱松松与涨停(海南)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1〕第645号),因朱松松经本委合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委决定:按申请人朱松松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因无法送达你处,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决定书(琼劳人仲决字〔2021〕第209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催告公司股东尽快返还抽逃出资的函 天津市津东房地产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华泓(海南)投资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在三亚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你公司出资比例为80%,2017年至2018年你公司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将出资全部抽逃,时间长达四年,多次催要均未返还,严重影响我公司运营并造成资金极其困难。 现郑重催告:请你公司在催告函见报之日起31日内返还抽逃的全部出资至我公司银行账户,如拒不履行,我公司将保留追索资金占用利息等权利,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均由你公司承担。此告! 华泓(海南)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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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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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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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李玉凤: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扎兰屯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2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张连利、吴立元: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扎兰屯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刘青峰: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扎兰屯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5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赵淑杰: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扎兰屯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李洪波: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扎兰屯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1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肖建维: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阳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3民初2406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经60日视为送达。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唐伦芹: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阳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3民初2425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经60日视为送达。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唐小玲: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阳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3民初2395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经60日视为送达。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王博: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阳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3民初2401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经60日视为送达。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张贤奎:本院受理林娅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2022)黔0323民初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审判纪律监督卡、民事案件应诉、举证、适用程序通知及开庭传票等,开庭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9:30。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2018)桂0331破1号之二 本院受理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已变现的破产财产除提存款项外已经分配完结。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提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本院裁定终结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人民法院 本院2022年1月4日刊登的公告“包安明:本院受理权学芬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应更改为“姚人新:本院受理余晓兰诉你离婚一案”,特此更正。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罗艳、池州联云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宁衍强诉你定金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723民初3077号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厦门旭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吴兰军、李红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723民初3101号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丁旭: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1669号民事判决:你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本金40710.31元、透支利息及违约金(透支利息和违约金总和以年利率24%为限)。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舒丽: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2021)黔2324民初187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李春贵:本院受理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创业信用社诉吕立国、刘丽、你、吕忠友、田荣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25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姚文华、魏明先:本院受理临猗县七级永吉果贸恒温库与你们仓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晋0821民初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日起60日来本院牛杜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将发生法律效力。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贾冬梅: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扎兰屯市支行诉你与张齐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1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高志佳、高双才: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扎兰屯市支行诉你们与杨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1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8756号 杨小英、付小平:本院受理原告新余市博隆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新余市益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新余锐志贸易有限公司、傅小兵、杨小英、付小平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502民初87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2021年12月24日,荔浦市人民法院作出(2018)桂0331破1号之九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根据该分配方案,现将破产财产分配情况公告如下:本案破产财产以货币方式进行分配,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本次分配为第一次分配,分配总额为人民币69503770元;承担破产费用655357元,承担管理人报酬2013735元,承担共益债务2670147元,分配给消费者购房优先债权人1022527元,分配给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人3892734元,分配给抵押权人56564795元,分配给职工债权人1322131元,分配给普通债权人1362344元;未获清偿债权依法参与第二次破产财产的分配。对于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9条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特此公告 荔浦县利百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仲裁公告 深圳市顺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郭庆禄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2〕第225号),并定于2022年2月28日16:30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融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谢青山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2〕第216号),并定于2022年3月9日10:30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涨停(海南)投资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杨慧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2〕第209号),并定于2022年3月8日10:30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于明维:本委受理的于明维与海南有利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1〕第633号),因于明维经本委合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委决定:按申请人于明维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因无法送达你处,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决定书(琼劳人仲决字〔2021〕第216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涨停(海南)投资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叶文雨、张笑、张锦博、韩月、李国庆、李洋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1〕第591-593、595、597、646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裁决书(琼劳人仲裁字〔2021〕第487-490、494、495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朱松松:本委受理的朱松松与涨停(海南)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1〕第645号),因朱松松经本委合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委决定:按申请人朱松松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因无法送达你处,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决定书(琼劳人仲决字〔2021〕第209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催告公司股东尽快返还抽逃出资的函 天津市津东房地产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华泓(海南)投资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在三亚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你公司出资比例为80%,2017年至2018年你公司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将出资全部抽逃,时间长达四年,多次催要均未返还,严重影响我公司运营并造成资金极其困难。 现郑重催告:请你公司在催告函见报之日起31日内返还抽逃的全部出资至我公司银行账户,如拒不履行,我公司将保留追索资金占用利息等权利,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均由你公司承担。此告! 华泓(海南)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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