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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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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肩柔情担道义青春无悔铸检魂
追记桂林资源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曹艳群

( 2021-12-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马  艳
□ 本报通讯员 曹长青 肖琳浑
  
  怀揣为边远山区法治建设作贡献的初衷,她毅然回到家乡倾情投入;兢兢业业13载,她勤于钻研、力求极致,创造经办案件无错案的优秀业绩,在平凡的岗位谱写了新时代检察干警的责任与担当。
  她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资源县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曹艳群,因长期加班加点办案,积劳成疾,今年12月15日14时30分,不幸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36岁。
心中无我
一腔热血筑检梦

  曹艳群的手机里,全是法条和各种法律微信公众号。
  同事们都知道曹艳群对法律的热爱,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她一直坚持学习,2017年获得广西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成为资源县检察院当时唯一获得法律硕士学位的检察官。
  “她是真热爱检察官这份职业。”这是大家对曹艳群的评价。曹艳群负责的部门是检察院的主要业务部门,案件量很大,经常要加班加点。离世前两个星期她患病,严重的时候连说话都困难。她一直在忙工作,没日没夜,没有时间去看医生。
  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曹艳群总是选择勇挑重担,积极履职。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现场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监控录像,嫌疑人始终不承认罪行。公安提请检察院提前介入,此时有孕在身的曹艳群已快生产,挺着大肚子和同事们一起熬夜突审案子,然后又连夜进行调解,并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最终对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使该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随后不久,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因急需找一名关键证人核实,曹艳群驱车到梅溪乡一偏远地区制作笔录,直至深夜。
  今年夏天,才休完产假没有多久,曹艳群就主动接了一起信访“骨头案”,核查要走几十公里的山路,还有50多份证人证言的采集、20多份书证的收集、70多页的审查报告制作,她全程办理。
  “我都担心她吃不消,但最后这个案子她硬是顶住了。如果有人想问‘拼命三娘’‘女超人’到底是什么样子,那一定是她那样的。”资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蒋泽汉说。
心中无私
一身正气铸检魂

  看似柔弱的外表下,曹艳群有着一颗坚毅的心,心里一直有个执念:惩恶扬善,力求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2012年5月,在办理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件时,曹艳群认真核查证据后,发现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报捕定性不准,应定性为故意杀人罪。经集体讨论,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未遂)批准逮捕王某某,后法院以王某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作出有罪判决。
  2014年,曹艳群办理一起初中女生被3名男子强奸案。受害人报案时距案发时间已有7个月之久,所有物证均已消失,仅有言词证据,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其中一名主犯拒不供认犯罪事实,且嫌疑人向受害人家属支付了十几万元的赔偿款,受害人家属一直要求撤案。
  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迟迟作不了决定,该案诉讼程序是否应该继续?考虑到案情重大,性质恶劣,曹艳群主动提前介入,提出补充侦查意见,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一同前往外地,找到已在外省就读的受害人对其证词进行再次确定,询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对其家属进行教育。后该案顺利起诉判决,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年、4年、3年有期徒刑。
  2017年4月至8月,短短4个月时间,资源县公安机关就提请批准逮捕了多起性侵在校中小学生的强奸、猥亵儿童等案件,曹艳群细致审查,对有证据证实的全部从快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对证据有瑕疵的及时提出补充侦查意见。
  看到此类案件频发,曹艳群为学生的安全状况感到万分担忧,此时她正怀孕,来不及等到休完产假,就重新翻出案件梳理分析,向资源县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并写了《致家长的一封信》。
  “不能冤枉无罪之人,但绝不能放纵有罪之人。”这是曹艳群的执着信念。她坚持多办案,办大案、疑案,办案数量居全科之首,从检13年,共计参与办理各类案件500余件,仅在2018年一年就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3件83人,审查后批准逮捕41件62人,纠正漏捕6人,不批准逮捕12件21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5人,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理由通知书后,公安机关均主动立案、撤案;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件。
心中无悔
一片丹心播春风

  对家人来说,那个忙于工作的女儿、妻子、母亲,常常缺席陪伴,对群众而言,她平易近人,温暖如春。
  今年12月15日,曹艳群原本计划第二天下乡对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再次核查。她曾说过:“希望能又快又好办完案件,让国家司法救助金尽快发放到被救助人手上,解决他们的困难,让他们一家过个好年,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可惜这起事关群众疾苦的司法救助案,她没能办到最后。
  大家知道曹艳群的牵挂,司法救助工作不能等,更不能停,同事们强忍悲痛按原计划办理案件,将司法救助金及时发放到被救助人张某胜手上。
  主持第三检察部工作期间,曹艳群一连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以一名女检察官特有的细致、耐心和柔情与人民群众结下了深厚的感情。
  在一起性侵案中,她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不仅为被救助人争取到两万元司法救助款,并安抚其受伤的心灵,为其办理了转学、减免借读费、住宿费等相关事宜,被救助人回到学校,其爷爷感激得泣不成声。
  老同事唐梅生说,曹艳群把每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好办实,为困难群体进行多元化救助,让他们的生活之路、学习之路得以延续。
  曹艳群时常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公诉人,国家的执法者,就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私心杂念”。作为一名平凡的女检察官,她办理的案子,现已成为“尘封”的档案,能为这些档案作最好注解的就是她背后的艰辛、汗水和泪水。她办理的多起案件获评自治区精品案件、优秀案件,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获桂林市检察院嘉奖两次。
  “曹艳群的一生,心中无我,一腔热血洒满检察事业;心中无私,一身正气铸检魂;心中无悔,一片丹心播春风,充分表现了一名共产党员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风貌。”桂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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