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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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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 新时代中国智能社会治理实验方案的多维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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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智能社会治理实验方案的多维探索

( 2021-12-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张成岗 (清华大学社会治理与发展研究院院长)

  一、中国社会治理与发展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中国社会治理与发展指数(China Social Governance and Development Index,CSGDI)是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总体要求,结合社会治理理论和我国社会治理与发展实际,将社会治理和发展有机结合而创立的指数。通过中国社会治理与发展指数(CSGDI)对中国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治理与发展水平进行评估,有助于发现我国社会治理与发展当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社会治理与发展的典型经验。
  中国社会治理与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包括:(1)1个一级指标,即中国社会治理与发展指数;(2)7个二级指标,即政府责任、安全、民生、社会参与、社会公平、可持续发展与民众满意度,其中前6个是客观指标,第7个是主观指标,7个二级指标构建了“中国社会治理与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基本框架;(3)36个三级指标,包括党的建设、政府效能、政府透明度、公共安全、网络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应急能力、人口、劳动就业、价格消费、人民生活、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与体育、住房保障、社会保障、社会组织参与、公众参与、政府协同、规则公平、权利公平、机会公平、性别公平、民族公平、区域公平、信息公平、环境可持续、经济可持续、社会可持续、民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居民公平感、居民幸福感、居民参与感、居民安全感、居民未来期望;(4)以及139个四级指标。
  2018年11月,清华大学社会治理与发展研究院首度发布《2018中国社会治理与发展指数(CSGDI)年度报告》,此后逐年发布年度报告。今年已经是报告的第四次发布。
  二、《2021中国社会治理与发展指数(CSGDI)年度报告》内容解读
  《2021中国社会治理与发展指数(CSGDI)年度报告》结合社会治理与发展领域最新政策和理论,展现和分析一年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社会治理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和风险挑战,进而为政策分析和决策应对提供参考支撑。
  《2021中国社会治理与发展指数(CSGDI)年度报告》延续三年来系列报告的研究方法,从政府责任、安全、民生、社会参与、社会公平、可持续发展与民众满意度七个维度,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系统评估和分析。数据分析显示,我国社会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我国社会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从地理位置看,华东、华北两地区社会治理与发展指数得分显著高于其他地区,且华东地区略高于华北地区;华南、华中地区得分在平均值左右。《2021中国社会治理与发展指数(CSGDI)年度报告》还分析了三个梯队的典型省份(浙江、青海和贵州)的各指标变化及特点,并在指标得分基础上提出了政策建议。
  《2021中国社会治理与发展指数(CSGDI)年度报告》就“均衡发展、共同富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进行了专题研究。研究指出,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推动低收入群体医疗救助的精细化管理和高质量发展,将医疗救助制度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相互衔接。要加强低收入群体的灵活就业政策支持,通过“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自主就业、宅经济、副业创新、承包”等多样的灵活就业渠道拓宽就业广度,增强低收入群体的风险韧性,充分释放社会各群体的创新与活力。
  三、稳健性与创新性:《2021中国社会治理与发展指数(CSGDI)年度报告》的逻辑主线
  2021年中国社会治理与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体现了“稳中有变”的特征。指标的“稳”体现在对四年来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的继承与延续:今年指标体系延续三年来系列报告的研究方法,保持了原有的139个四级指标,通过中国社会治理与发展指数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数据进行分析。指标构建还延续了“6+1”主客观相结合的二级指标模式,并确保7个二级指标的加权比重不变,保持了计算方法的科学性、持续性与稳定性。指标的“变”充分考虑了本年度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社会挑战,对指标体系细节进行了创新。这种创新呼应了“三重均衡”,即:社会治理中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之均衡、全国布局中引领地区与追赶地区之均衡、全球治理中国际局势与国家政策之均衡。根据这“三重均衡”,结合理论支撑与案例丰富,对本年度指标的四级指标的加权比重进行微调,使其更加适应实际情况;还分别在“引领型”“稳健型”和“追赶型”三个梯队各选取一个典型省份作为案例研究,结合相关课题与实地调研开展更具细节、更扎根基层的学术研究。
  与往年相比,各省的社会治理能力与水平也体现了“稳中有变”的特征。我国各省社会治理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的风险韧性,但不同地区社会治理能力与水平尚有较大差异,各省仍有进步空间。我国社会治理工作整体“向稳”,从四年来看,CSGDI指数平均分呈现上升趋势,标志着我国社会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社会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但今年又呈现出新变化。根据2021年CSGDI指数综合得分情况,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均得分为72.72分,与2020年相比平均分有所回落,但降幅较小,较为稳定。这种变化是受疫情冲击所致,经济社会产生一些波动,但通过快速应急响应增强了应对风险冲击的抗逆力,体现了各省具有一定的风险韧性。各省份的指数综合得分与各指标得分仍存在较大差异,沿海高于内陆、东部高于西部、经济发达高于经济相对落后,具有“地区发展不均衡、增长幅度不均衡”的特征。值得注意的是,华东地区是唯一在冲击下平均得分高于2020年的地区,其社会治理体系具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为探索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了参考。
  四、以人为中心:实现“负责任”技术与“有温度”善治的互构
  展望未来,我们要看到中国的社会治理发展总体态势良好,科技支撑社会治理表现出显著成效。面对新兴技术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我们要在“智字”“智知”“智治”三个方面下功夫。首先,关注新兴技术中的数字数据,发挥数字经济的引领作用,同时,关注数字隐私和利益保护;其次,关注人工智能时代的基础知识,防范人类智慧和人类智能被人工智能弱化,加大为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和前沿技术提供理论支撑;最后,关注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的社会治理,重视技术风险和伦理问题,始终保持风险意识,在理性与勇敢中推进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
  面向可持续发展美好未来的愿景构建,我们要致力于发展“可信的”“负责任的”“道德纯洁的”“至善的”技术,应当对新兴技术的底线式、合作式、协商式社会治理模式等进行多维度探索,加强技术发展研判和预测,更好应对技术可能导致的失控风险、伦理挑战、就业影响;发展“负责任”的技术,构建“有温度”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高参与性”的社会组织;以社会治理的“实验主义”方式拓展公众参与,实现科技规范与治理规范的融通、法律规则与伦理规范的互补。
  中国的社会治理现代化面临长期的、复杂的风险挑战。面对社会治理中的风险不确定性、常态与应急状态切换、系统性与协同性等挑战,亟须厘清社会治理领域的观念误区和认知性缺陷,推动社会治理研究的“范式变革”;亟须构建社会治理“韧性”,培育社会治理新动能;亟须促进科技赋能,推进社会治理的精确化、精准化和精细化;亟须积极推动多维度、多场景、多方案的智能社会治理的地方实验,最终实现构建“负责任”与“有温度”的至善社会治理体系的终极目标。面向未来的社会治理体系,要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相关问题的学术发展与理论保障,兼具专业能力的“硬度”和社会关怀的“软度”,有效推动社会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人民的幸福生活和社会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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