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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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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1-12-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马延华:本院受理王海军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821民初17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205室领取。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尚新星:本院受理石焱丹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821民初26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领取判决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陈淦、蓝丽萍:本院受理林永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第16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丘利红: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蕉岭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427民初7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周华: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蕉岭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427民初7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曹春霞: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蕉岭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427民初7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刘苑珍: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蕉岭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427民初7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丘晓东: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蕉岭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427民初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2021)黔2324民特16号 本院于2021年12月1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舒伯奎申请宣告舒贵友失踪一案。舒伯奎称,2017年年初,其子舒贵友外出打工,同年5月19日,其在QQ空间发布一条动态信息后,再未与家人联系,从此失联。2019年2月20日申请人向贵州省晴隆县公安局茶马派出所报警称舒贵友失踪,同日,贵州省晴隆县公安局茶马派出所发出协查函,截止至2021年12月20日,均未接到舒贵友的任何信息。下落不明人舒贵友应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下落不明人舒贵友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舒贵友生存状况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舒贵友情况,向本院报告。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卞林华:本院受理廖静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2021)苏0281民特875号 本院2021年12月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尤阿英申请宣告尤兴华死亡一案,尤阿英称,尤兴华(男,1969年9月13日出生)于2013年10月走失,现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尤兴华应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尤兴华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尤兴华生存现状的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尤兴华情况向本院报告。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2021)苏0281民特920号 本院受理的钱玉虎申请宣告马新红失踪一案,经查马新红(女,1973年4月12日生,身份证号410322197304121825,汉族,户籍地江阴市祝塘镇建南村西王家16号)自2018年11月起下落不明,已满2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3个月,希马新红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李春晖:本院受理闵婉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21)苏0281民初13501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陈焱:本院受理陈玉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81民初738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巫月林:本院受理万如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183民初27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七庭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广州市美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句容分公司、广东美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镇江亨达冷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蒋文灿、余晓清:本院受理丁忠副、谭伯清、杨腾伦、杨成劳务合同纠纷四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云0581民初5378、5381、5384、53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蒋文灿、余晓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分别支付丁忠副、谭伯清、杨腾伦、杨成劳务费8000元、15000元、10000元、2400元。案件受理费分别为50元、176元、50元、50元,由蒋文灿、余晓清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闻路路:本院受理肖明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2625民初17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马关县人民法院
和丽华:本院受理何云与马关县运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你、第三人樊崇祥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何云不服本院作出的(2021)云2625民初632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在上诉期限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云南省马关县人民法院
魏清清、李云媛:本院受理云南华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4民初14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0元及利息6223.24元,合计36223.24元;自2021年8月1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约定计付。案件受理费706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杨智仁:本院受理徐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4民初13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原告款项人民币39845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8元、公告费230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甘肃鹏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桂芳:本院受理西宁兴建旺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年5月25日作出的(2020)青0105民初5523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补正,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青0105民初55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2020)青0105民初5523号民事判决书中“被告甘肃鹏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称中的“驰”字补正为“弛”。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刘璐:本院受理李凤彬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21民初1524号民事判决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判决:刘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给付李凤彬褥子款464699元及利息(利息自2021年8月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赵胜波、高国良:本院受理吉林高新区九华鸿程租赁站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吉0202民初31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倪赟:本院受理原告江连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倪赟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皖1723民初2758号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30日15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吴强申请宣告吴文华死亡一案,经查:吴文华,男,1964年4月2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42923196404020018,住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分姚村老窑沟25号,于2010年12月起离家出走,2017年8月31日本院作出(2017)皖1723民特8号民事判决书,宣告吴文华失踪,吴文华至今下落不明已满十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吴文华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王坤:本院受理原告孙中立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15民初89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同时,原告孙中立现已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15民初8982号案件民事上诉状。自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华山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司法拍卖公告: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29日10时至2022年1月30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郑州市二七区南屏路60号2号楼6层26号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请关注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1?spm=a213w. 3065169.0.0.M03r4A,户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大连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大连工程地震勘测公司与你方之间的技术咨询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仲裁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委[2021]大仲字第684号裁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大连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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