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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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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万静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猛,注册会计师行业迅速兴起。会计师事务所原本应该是财务、资本市场中的“看门人”,应该给公司企业的财务账目“挑刺找错”。可是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抢夺市场、抢夺资源,对公司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的财务法律风险选择“视而不见”,甚至还“美化掩饰”。更有甚者不惜以身试法,触犯证券资本市场的监管“红线”,为部分上市公司财务年报造假“提供便利”,直接从资本“看门人”沦为“放风者”。 由此产生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已经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开展治理。财政部在近期接连发布两大重磅文件:印发《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秩序整顿规范,紧抓质量提升主线,守住诚信操守底线,筑牢法律法规红线;要建立健全监管合作机制,实现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协同发力;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与企业串联违规造假行为的惩戒,对弄虚作假、配合企业蒙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严惩重罚。 而《征求意见稿》也把加强会计行业日常监督管理、规范行业发展秩序,作为此次修法的首要任务,针对会计行业“潜规则”整治规管不力等问题,提出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的四个长效机制,分别为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充实和强化监督检查内容、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制度、完善报备制度。 两项极具冲击力的监管举措,不约而同地释放了同一个信号,即依法整治我国会计行业秩序,加大对资本市场会计审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分析指出,会计造假损害的是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严肃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特别是让我国尚未成熟的证券市场饱受虚假错误信息的冲击,严重误导证券投资者的行为,破坏市场游戏规则,加剧市场投机和市场波动,影响社会安定。因此,加大对会计从业人员各种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扶持会计诚信体系建设,能有效防范和制止这类会计造假现象继续肆虐蔓延。 为打击和制止此类违法犯罪现象,让会计造假的违法成本更加高昂,财政部在《征求意见稿》中,加大了处罚力度,提出与证券法罚则相衔接,加大对执业质量问题的处罚力度。针对合伙组织形式特点,对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责任人员处以巨额罚款,通过严惩重罚实现有效震慑;对违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规主体处以暂停执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的“资格罚”,整肃行业秩序,净化行业环境。 同时对有照无证、挂靠执业、网络售卖、超出胜任能力执业、未专职执业等各类违规行为,根据行为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设定相应的处罚种类和幅度。 《规划纲要》也提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曝光典型案例,着力整肃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网络售卖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注册会计师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行业乱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强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依法惩处代理记账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据财政部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8月,全国共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1万多人,会计师事务所8800多家(不含分所),行业2020年度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00亿元,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和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已成为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同时也存在“看门人”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部分从业人员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不强,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执业问题客观存在。因此,整顿会计从业人员管理体制,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提升会计人员职业素养、服务水平,是促进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急迫需求。 《规划纲要》提出到2025年,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数量要从目前的11万多人增加到40万人,行业年度业务收入由1100亿元增长到1900亿元。为此要优化会计行业的职业环境。比如推动建立质量导向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机制,着力解决注册会计师行业恶性竞争问题。完善会计师事务所风险保障机制,采取建立风险保障基金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等方式,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提升风险防御能力。 《征求意见稿》则在优化会计执业环境方面下足了功夫。比如取消会计师事务所工商登记。充分借鉴律师行业的成熟做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无需进行工商登记,只需取得执业许可即可开办执业。未取得执业许可的,不得在名称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同时针对低价竞争提出相应措施。明确要求委托人以竞争性谈判等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的方式选聘事务所,选聘评价标准应当突出质量因素,限制报价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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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两大文件聚焦会计行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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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资本“看门人”沦为“放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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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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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万静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猛,注册会计师行业迅速兴起。会计师事务所原本应该是财务、资本市场中的“看门人”,应该给公司企业的财务账目“挑刺找错”。可是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抢夺市场、抢夺资源,对公司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的财务法律风险选择“视而不见”,甚至还“美化掩饰”。更有甚者不惜以身试法,触犯证券资本市场的监管“红线”,为部分上市公司财务年报造假“提供便利”,直接从资本“看门人”沦为“放风者”。 由此产生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已经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开展治理。财政部在近期接连发布两大重磅文件:印发《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秩序整顿规范,紧抓质量提升主线,守住诚信操守底线,筑牢法律法规红线;要建立健全监管合作机制,实现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协同发力;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与企业串联违规造假行为的惩戒,对弄虚作假、配合企业蒙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严惩重罚。 而《征求意见稿》也把加强会计行业日常监督管理、规范行业发展秩序,作为此次修法的首要任务,针对会计行业“潜规则”整治规管不力等问题,提出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的四个长效机制,分别为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充实和强化监督检查内容、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制度、完善报备制度。 两项极具冲击力的监管举措,不约而同地释放了同一个信号,即依法整治我国会计行业秩序,加大对资本市场会计审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分析指出,会计造假损害的是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严肃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特别是让我国尚未成熟的证券市场饱受虚假错误信息的冲击,严重误导证券投资者的行为,破坏市场游戏规则,加剧市场投机和市场波动,影响社会安定。因此,加大对会计从业人员各种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扶持会计诚信体系建设,能有效防范和制止这类会计造假现象继续肆虐蔓延。 为打击和制止此类违法犯罪现象,让会计造假的违法成本更加高昂,财政部在《征求意见稿》中,加大了处罚力度,提出与证券法罚则相衔接,加大对执业质量问题的处罚力度。针对合伙组织形式特点,对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责任人员处以巨额罚款,通过严惩重罚实现有效震慑;对违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规主体处以暂停执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的“资格罚”,整肃行业秩序,净化行业环境。 同时对有照无证、挂靠执业、网络售卖、超出胜任能力执业、未专职执业等各类违规行为,根据行为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设定相应的处罚种类和幅度。 《规划纲要》也提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曝光典型案例,着力整肃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网络售卖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注册会计师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行业乱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强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依法惩处代理记账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据财政部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8月,全国共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1万多人,会计师事务所8800多家(不含分所),行业2020年度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00亿元,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和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已成为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同时也存在“看门人”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部分从业人员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不强,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执业问题客观存在。因此,整顿会计从业人员管理体制,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提升会计人员职业素养、服务水平,是促进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急迫需求。 《规划纲要》提出到2025年,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数量要从目前的11万多人增加到40万人,行业年度业务收入由1100亿元增长到1900亿元。为此要优化会计行业的职业环境。比如推动建立质量导向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机制,着力解决注册会计师行业恶性竞争问题。完善会计师事务所风险保障机制,采取建立风险保障基金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等方式,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提升风险防御能力。 《征求意见稿》则在优化会计执业环境方面下足了功夫。比如取消会计师事务所工商登记。充分借鉴律师行业的成熟做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无需进行工商登记,只需取得执业许可即可开办执业。未取得执业许可的,不得在名称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同时针对低价竞争提出相应措施。明确要求委托人以竞争性谈判等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的方式选聘事务所,选聘评价标准应当突出质量因素,限制报价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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