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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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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晨熙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发展对国家现代化建设至关重要。 12月20日,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在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科技人才建设等方面,修订草案二审稿进行了修改。 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 修订草案一审稿第七条中规定,超前部署和发展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对此,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超前部署的范围应当集中在重大基础研究、有重大产业应用前景的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修订草案二审稿采纳了这一意见。 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建议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对此,修订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合理确定基础研究财政投入;国家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基础研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可以设立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基础研究的规定。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针对有的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的加大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建议,修订草案二审稿予以回应,增加了国家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改革,探索赋予科学技术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制度的规定。 修订草案一审稿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中规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奖酬金提取,视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有的常委会委员和部门建议将上述规定与科技成果转化有关规定相衔接。对此,修订草案二审稿进行了修改,规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奖酬金提取,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有关规定执行。 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科技领军人才等战略人才对实现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突破具有重要作用,有的部门和社会公众建议对加强战略人才力量建设作出规定。对此,修订草案二审稿中增加了国家加快战略人才力量建设,优化科学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完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等创新人才和团队的管理机制等配套政策的规定。 人才是推动科技创新的关键力量,有的常委会委员和地方建议采取有效激励措施,调动广大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修订草案二审稿采纳了这一建议,规定国家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激励科学技术人员。 除了有效的激励措施外,有的常委会委员和社会公众还建议,应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减轻科学技术人员事务性负担,为科学技术人员潜心科研提供服务和保障。修订草案二审稿对此给予了回应,增加了科学技术行政等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完善科学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增强服务意识和保障能力,减轻科学技术人员项目申报、经费报销等方面的负担,保障科学技术人员科研时间的规定。 针对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应充分重视女性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技术进步中的作用,给予女性科学技术人员更多关切和支持的建议,修订草案二审稿也增加了相关规定,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完善女性科学技术人员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关心孕哺期女性科学技术人员,鼓励女性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技术进步中发挥更大作用。 本报北京12月20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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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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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激励措施减轻事务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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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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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晨熙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发展对国家现代化建设至关重要。 12月20日,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在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科技人才建设等方面,修订草案二审稿进行了修改。 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 修订草案一审稿第七条中规定,超前部署和发展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对此,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超前部署的范围应当集中在重大基础研究、有重大产业应用前景的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修订草案二审稿采纳了这一意见。 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建议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对此,修订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合理确定基础研究财政投入;国家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基础研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可以设立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基础研究的规定。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针对有的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的加大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建议,修订草案二审稿予以回应,增加了国家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改革,探索赋予科学技术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制度的规定。 修订草案一审稿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中规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奖酬金提取,视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有的常委会委员和部门建议将上述规定与科技成果转化有关规定相衔接。对此,修订草案二审稿进行了修改,规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奖酬金提取,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有关规定执行。 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科技领军人才等战略人才对实现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突破具有重要作用,有的部门和社会公众建议对加强战略人才力量建设作出规定。对此,修订草案二审稿中增加了国家加快战略人才力量建设,优化科学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完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等创新人才和团队的管理机制等配套政策的规定。 人才是推动科技创新的关键力量,有的常委会委员和地方建议采取有效激励措施,调动广大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修订草案二审稿采纳了这一建议,规定国家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激励科学技术人员。 除了有效的激励措施外,有的常委会委员和社会公众还建议,应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减轻科学技术人员事务性负担,为科学技术人员潜心科研提供服务和保障。修订草案二审稿对此给予了回应,增加了科学技术行政等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完善科学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增强服务意识和保障能力,减轻科学技术人员项目申报、经费报销等方面的负担,保障科学技术人员科研时间的规定。 针对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应充分重视女性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技术进步中的作用,给予女性科学技术人员更多关切和支持的建议,修订草案二审稿也增加了相关规定,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完善女性科学技术人员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关心孕哺期女性科学技术人员,鼓励女性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技术进步中发挥更大作用。 本报北京12月20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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