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社会治理
13 7/13 6 7 8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试点工作纵深推进发展红利普惠百姓
· 平安校园建设更有动力更有活力
· 寿县探索信访“最多跑一地”机制
· “道德币”换来真实惠
· 龙华构建“法院+网格”诉源治理新模式
· 通辽检察用心用情用力解群众信访难题

鞍山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试点工作纵深推进发展红利普惠百姓

( 2021-12-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社会治理
  □ 本报记者 韩宇

  从发现楼道大部分扶手脱落、丢失到全部修复,只用了12个小时。
  前不久,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道乐雪社区网格员在巡查时发现一处单元楼道的扶手问题,这些扶手专门为楼内精神和肢体双残疾居民吴某所修建。铁东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接报后立即组织区残联、住建、卫健、属事街道研究制定紧急维修方案,及时解决了吴某的出行难题。
  这是鞍山市作为辽宁省第一期试点城市,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一个缩影。
  鞍山市通过坚持党的领导、整合治理资源、注重联动融合等方式,助推此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让社会治理的红利普惠百姓。

  “三个面向”把脉定调
  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试点工作中,鞍山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社会治理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
  “我们通过三次市委全会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纳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整体设计了面向群众、面向企业、面向基层‘三个面向’工作体系,不断强化上下互动、左右联动、整体推动的系列举措,撬动各方主体有效有序参与社会治理。”鞍山市委书记余功斌说。
  为使履行政治责任落到实处,鞍山市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将74个部门列入成员单位。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市域社会治理工作11次,召开全市性会议6次、座谈会4次,及时研究解决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问题。
  围绕试点工作整体方案,鞍山市制定了37项制度,形成了市域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形成系统制度性安排,从制度层面更加规范精准、步调一致地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围绕中央88项工作指引和省委11项区域特色细化分解539项工作措施,实行试点工作情况、工作指引进度、“刚性指标”完成三项通报制度,有效推动各层级、各部门、各主体履行社会治理应尽之责。
  截至目前,“88+11”项试点工作任务自评完成85项,完成率85.6%。
三个“一”建指挥体系
  “静海社区你好,请报告你的情况。”
  “一切正常,网格员正在网格内日常巡查。”
  近日,在鞍山市立山区深沟寺街道市域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中心主任王尧和社区干部正在进行连线了解当天社区情况。
  为创新工作模式,鞍山市推进“一体化”运行治理中心,全面建成市、县、乡、村四级标准化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并将综治视联网、综治“9+X”信息系统、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等全部接入四级中心,做到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实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一屏指挥”。
  “一张网”统管基层治理,也是鞍山市不断优化社会治理中枢系统、打造市域治理指挥体系的一个亮点。
  在这张“网”中,实行“全科网格、全能社工、全员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在全市村(社区)划分三级基础网格和专属网格,对各级网格员的职责、工作流程、保障激励等进行重新制定,实现“一网兜起大小事”。
  当下,鞍山市68505名网格员正有条不紊地管好“格”里事。
  “一号通”解决群众诉求,让鞍山市域治理指挥体系更加完善。它将原有“8890”“民心网”等100余个诉求反映渠道,整合为鞍山市“12345”热线平台,统一受理各类群众诉求,分别设立与群众、企业、基层互动专区,实行“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扁平化事件调度机制和全流程问题解决机制。
  鞍山市“12345”热线平台自建立以来已受理群众、企业、基层各类诉求200余万件,办结率99.8%,满意率95%。尤其今年以来,针对同类、共性诉求问题制定政策制度,批量解决办理房产证、动迁等43类共性问题,实现共性诉求批量解决、矛盾隐患前置化解。
三个强化夯实根基
  工作中,鞍山市一方面坚持厘清权责边界,一方面注重资源、力量、手段融合,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基础根基,增强社会治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一直以来,鞍山市将强化党的建设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政治引领、组织引领、机制引领作用,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形成治理合力。
  可喜的是,目前鞍山市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机制基本覆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得到有效整顿,全市1139个社会组织、3786个社区社会组织、24876家企业、9229个基层单位在党组织领导下,广泛参与社会治理。
  鞍山市还注重强化力量聚合,合理配置资源,积极推动治理力量下沉,配齐95个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动员45.6万名志愿服务者参与社会治理;出台《鞍山市辅警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办法》,配齐2013名警辅力量;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到基层,组建基层综合“执法队”,着力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不了的看不见”问题。
  此外,强化五治融合也是鞍山市做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基础工作的举措之一。如在法治保障上,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配齐公职律师或法律顾问,村(社区)配齐法治宣传“大喇叭”;在德治教化上,将试点工作与创建文明城市同安排同部署,确保实现双促双赢;在自治强基上,全市社区(村)实现综合服务设施、议事协商载体、人民调解组织、村规民约修订、“四议一审两公开”五个10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