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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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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1-12-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岳瑞:本院对原告安徽省易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13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岳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安徽省易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4536.67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谷金雷:本院对原告安徽省易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13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谷金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安徽省易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3723.55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郝晓雪:本院对原告安徽省易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13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郝晓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安徽省易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1929.6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储家龙:本院受理原告贾非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202民初98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徐州鑫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王春霞:本院对原告阜阳市标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徐州鑫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王春霞追偿权纠纷(2021)皖1202民初1458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你偿还代偿款98000.17元,违约金19600元,合计117600.17元,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刘言平:本院已受理原告赵玉林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及16日,定于2022年3月10日上午9时在本院大路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尹军:本院已受理原告陈云诉你与第三人付玉林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324民初64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尹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云代偿本金及利息31400元。案件受理费586元,由被告尹军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路口法庭领取判决书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六安海臣钢管销售有限公司:原告罗守云诉你、查南海、徐中云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初33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来本院七里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黄金全: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谢跃宗与被申请人陈加芳、黄金全、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望谟县教育局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9时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陈苛:本院受理原告曹艳英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22民初32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陈苛在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曹艳英支付850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85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2月11日起至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或履行期间届满前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刘辉:本院受理原告肖钱琴与被告刘辉(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年3月15日上午9:30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王五九:本院受理原告李连军与被告王五九、上海欣允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205民初40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李斌、戴艳平、戴继申、申凤霞与无锡广宜铝业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无锡市志恒铝业有限公司诉你方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吴敏敏:本院受理朱伟华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59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港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市胜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无锡安捷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诉你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38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港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王孟降:本院受理袁欢欢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329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江苏禹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岳涛诉你公司、月星集团无锡国际家居广场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判决。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37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岳涛与你公司签订的《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予以解除;你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岳涛返还价款123990.60元,并承担违约金22400元,向岳涛支付诉讼费3778元;月星集团无锡国际家居广场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对上述你公司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岳涛返还价款58000元。你公司应于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邵海军、嵇道宝、丁祝其、无锡市飞捷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朱超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镇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张道城:本院受理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张道城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422民初48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毕节市宏豪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吉庆松诉被告吴长岗、毕节市宏豪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王立灼:本院受理谭守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422民初11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周革奇:本院受理宿社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为普通程序)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兵曹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董万林、董照贵、张礼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04民初11109号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刘斌、王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04民初11107号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胡前圣、张志伶:本院受理郑自保与黄朝明、皮冬珍、胡前圣、张志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鄂0281民初31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范声元:本院受理陈静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281民初51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宓大廷:本院受理李永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潘英:本院受理原告吴晓松诉潘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刘东:原告张耀其诉被告刘东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214民初53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破38号之四 2018年9月17日,本院根据陈林海的申请,裁定受理温州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9月29日指定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温州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因温州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已经分配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2月8日裁定终结温州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郭会斌、万丽荣: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支行与郭会斌、万丽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甘南县人民法院(2019)黑0225民初179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郭会斌、万丽荣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郭会斌、万丽荣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郭会斌、万丽荣共同所有的,位于甘南县甘南镇光明街朝阳名府9号楼1单元401室,建筑面积88.55㎡(房产证号郭会斌S2016001949、万丽荣S2016001950)的房屋。限你二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自收到裁定后10日内到甘南县人民法院自行主张权利,逾期,责任自负。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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