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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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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黄辉 今年8月的一天,家住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镇的七旬老汉樊水根(化名)拿着一沓材料,来到离家不远的昌东镇司法所行政复议代办点寻求帮助。原来,他家的一处老宅被政府相关部门征收,却没有获得相应补偿。 南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接到代办点的电话后,半个小时内即赶到现场,对其反映的这起长达近10年的征收安置补偿法律关系进行详细分析,并指导代办点工作人员受理此案。 这也是南昌按照《江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在昌东镇司法所设置的行政复议代办点受理的第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像这样的行政复议代办点,仅南昌市本级就设立了12个,分布在全市各开发区、管理局,极大方便群众就近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依法维护权益。 江西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审理处处长周靖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近年来,南昌市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中共江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江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对行政争议做到“应收尽收、应调尽调、应纠尽纠、应赔尽赔”,认真履行复议工作职责,集中精力化解了一批涉及群众重大切身利益、长期未得到解决的行政争议,并通过率先改革、多元化解、强化监督等一系列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打通行政复议便民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一级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关 据了解,早在2014年8月,南昌市在全省率先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主任委员的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委员会集中行使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权,除海关等实行中央、省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之外,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南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审理与应诉科科长罗林告诉记者,为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南昌市司法局按照“受审分离”的工作要求,配备了行政复议受理科和审理科,强化了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完善了工作机制。 2018年底,南昌市下辖各县、区政府积极推进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从而在市、县两级政府形成了统一的“一级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体制。 “目前,南昌市政府及所属县区政府集中行使所属部门行政复议权,该模式即源于当初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周靖介绍说,近年来,南昌市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落地落实。 一组统计数据充分折射出南昌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在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日趋彰显。改革前,南昌市政府年均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70余件;改革后,案件数量呈大幅增长趋势,年均受理案件460余件。2014年以来,南昌市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723件,其中维持2058件,驳回申请244件,合计占61.8%;变更4件,撤销76件,责令履行62件,确认违法69件,合计占5.7%;调解和解后终止1210件,占32.5%。 完善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机制 南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审理与应诉科的墙壁上,挂着一面写着“心系百姓,为民排忧”字样的锦旗。它的背后,藏着一个暖心的故事。 在一起治安处罚案件中,南昌市民万某因情绪失控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万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万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万某本人身患重症且未对对方造成实质性伤害等情节,南昌市司法局邀请江西省人民调解专家熊五根参与调解。 通过释法明理,万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有悖于法,主动向对方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最终促成案件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安机关将行政拘留5日处罚变更为警告处罚,万某欣然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联络器’优势,我们通过行政复议这一法定渠道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建立完善,努力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罗林告诉记者,今年全市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以调解和解等形式化解纠纷的占全部案件的44.87%。 “除了整合内力,我们还引入外力,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罗林介绍说,南昌市司法局与市法院、市检察院进行诉前调解机制的有益探索,邀请其参与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有效地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运用“两书”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 南昌市东湖区繁荣巷路面较窄,为方便行人和车辆通行,交警部门在此设置了机动车禁停标志。只不过,这个禁停标志悬挂在路旁小区围墙的栅栏上。 一天下午,市民陶先生开车经过繁荣巷并临时停放,被民警贴单处罚。陶先生对道路禁停标志设置方式提出异议,遂提起行政复议。 经审查,《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规定,路侧标志宜与车道中心线垂直或与垂线成一定角度,禁令和指示标志宜为0°至10°,特殊情况下可增大,但最大不应超过45°。而繁荣巷的禁停标志与道路平行,难以有效起到清晰、醒目告知和警示驾驶员作用。 为此,行政复议部门向南昌市交管部门下发行政复议建议书,要求对陶先生的这起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进行复核,同时建议交管部门对照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统一部署对全市道路上的禁停标志以及其他各类交通标志进行排查整改。 “我们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职能,积极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形式,向有关行政机关指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规范执法的意见和建议,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防止同类违法行政行为重复发生。”罗林告诉记者,2018年以来,南昌市司法局共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50余份,涉及土地房屋征收、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劳动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等重要执法领域。 南昌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舒奕斌介绍说,为加大对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跟踪落实力度,南昌市把对行政复议“两书”的反馈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内容,强化行政机关责任,保障行政复议“两书”件件有回音、事事得落实,形成“办案一个、规范一片”的以点带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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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改革多元化解强化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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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行政复议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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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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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黄辉 今年8月的一天,家住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镇的七旬老汉樊水根(化名)拿着一沓材料,来到离家不远的昌东镇司法所行政复议代办点寻求帮助。原来,他家的一处老宅被政府相关部门征收,却没有获得相应补偿。 南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接到代办点的电话后,半个小时内即赶到现场,对其反映的这起长达近10年的征收安置补偿法律关系进行详细分析,并指导代办点工作人员受理此案。 这也是南昌按照《江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在昌东镇司法所设置的行政复议代办点受理的第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像这样的行政复议代办点,仅南昌市本级就设立了12个,分布在全市各开发区、管理局,极大方便群众就近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依法维护权益。 江西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审理处处长周靖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近年来,南昌市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中共江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江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对行政争议做到“应收尽收、应调尽调、应纠尽纠、应赔尽赔”,认真履行复议工作职责,集中精力化解了一批涉及群众重大切身利益、长期未得到解决的行政争议,并通过率先改革、多元化解、强化监督等一系列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打通行政复议便民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一级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关 据了解,早在2014年8月,南昌市在全省率先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主任委员的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委员会集中行使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权,除海关等实行中央、省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之外,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南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审理与应诉科科长罗林告诉记者,为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南昌市司法局按照“受审分离”的工作要求,配备了行政复议受理科和审理科,强化了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完善了工作机制。 2018年底,南昌市下辖各县、区政府积极推进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从而在市、县两级政府形成了统一的“一级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体制。 “目前,南昌市政府及所属县区政府集中行使所属部门行政复议权,该模式即源于当初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周靖介绍说,近年来,南昌市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落地落实。 一组统计数据充分折射出南昌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在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日趋彰显。改革前,南昌市政府年均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70余件;改革后,案件数量呈大幅增长趋势,年均受理案件460余件。2014年以来,南昌市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723件,其中维持2058件,驳回申请244件,合计占61.8%;变更4件,撤销76件,责令履行62件,确认违法69件,合计占5.7%;调解和解后终止1210件,占32.5%。 完善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机制 南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审理与应诉科的墙壁上,挂着一面写着“心系百姓,为民排忧”字样的锦旗。它的背后,藏着一个暖心的故事。 在一起治安处罚案件中,南昌市民万某因情绪失控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万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万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万某本人身患重症且未对对方造成实质性伤害等情节,南昌市司法局邀请江西省人民调解专家熊五根参与调解。 通过释法明理,万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有悖于法,主动向对方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最终促成案件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安机关将行政拘留5日处罚变更为警告处罚,万某欣然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联络器’优势,我们通过行政复议这一法定渠道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建立完善,努力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罗林告诉记者,今年全市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以调解和解等形式化解纠纷的占全部案件的44.87%。 “除了整合内力,我们还引入外力,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罗林介绍说,南昌市司法局与市法院、市检察院进行诉前调解机制的有益探索,邀请其参与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有效地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运用“两书”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 南昌市东湖区繁荣巷路面较窄,为方便行人和车辆通行,交警部门在此设置了机动车禁停标志。只不过,这个禁停标志悬挂在路旁小区围墙的栅栏上。 一天下午,市民陶先生开车经过繁荣巷并临时停放,被民警贴单处罚。陶先生对道路禁停标志设置方式提出异议,遂提起行政复议。 经审查,《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规定,路侧标志宜与车道中心线垂直或与垂线成一定角度,禁令和指示标志宜为0°至10°,特殊情况下可增大,但最大不应超过45°。而繁荣巷的禁停标志与道路平行,难以有效起到清晰、醒目告知和警示驾驶员作用。 为此,行政复议部门向南昌市交管部门下发行政复议建议书,要求对陶先生的这起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进行复核,同时建议交管部门对照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统一部署对全市道路上的禁停标志以及其他各类交通标志进行排查整改。 “我们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职能,积极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形式,向有关行政机关指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规范执法的意见和建议,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防止同类违法行政行为重复发生。”罗林告诉记者,2018年以来,南昌市司法局共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50余份,涉及土地房屋征收、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劳动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等重要执法领域。 南昌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舒奕斌介绍说,为加大对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跟踪落实力度,南昌市把对行政复议“两书”的反馈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内容,强化行政机关责任,保障行政复议“两书”件件有回音、事事得落实,形成“办案一个、规范一片”的以点带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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