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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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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0331破6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荔浦市财政局的申请,于2021年12月6日裁定受理桂林远翔日用工艺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广西华桂律师事务所为桂林远翔日用工艺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桂林远翔日用工艺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2年1月10日前,向桂林远翔日用工艺品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广西荔浦市荔城镇滨江南路3号二楼广西华桂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546600,联系人:莫秋菊,联系电话:18934813553)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桂林远翔日用工艺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桂林远翔日用工艺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2年1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人民法院 王记业:本院受理景贵德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山西天鸿建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董博林诉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821民初14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205室领取。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魏显华:本院受理王朝辉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2625民初14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马关县人民法院 李兴友: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关支行诉你、文山州佳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2625民初13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马关县人民法院 熊发川:本院受理李继明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2625民初14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马关县人民法院 和丽华:本院受理何云诉马关县运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樊崇祥、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2625民初6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马关县人民法院 姜翠琼: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宁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4民初12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由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欠款本金人民币8047.38元及支付至2021年5月6日止的利息1033.71元、违约金380.32元,合计9461.41元;二、由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自2021年5月7日起至欠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约定计付至款项偿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审管办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杨永萍:本院受理云南华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禄思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4民初13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由杨永萍、禄思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90000元及支付自2017年3月21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的利息48342.81元,以上合计138342.81元;2021年8月1日之后的利息按《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付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二、禄思东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杨永萍追偿。案件受理费3066元,保全费1212元,由杨永萍、禄思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周伟明:本院受理李善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阳法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苏鸣圣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郝文强:本院受理江西省瑞广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峰:本院受理杨德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书、廉政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审判团队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王振伟:本院受理朱晓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审判团队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陈赶望、陈园园:本院受理陶柔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281民初915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端家俊:原告陈俊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183民初564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监督庭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刘江:本院受理宋建峡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严飞:本院受理(2021)苏1183民初3208号唐庆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七庭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金小平:本院受理(2021)苏1183民初7320号孟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董振帼:本院受理(2021)苏1183民初2948号葛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七庭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陈鹏:本院受理刘春晓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天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及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禄口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庹林惠:本院于2021年10月27日刊登的被告庹林慧、刘传翠公告中,“庹林慧”应为“庹林惠”,特此更正。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赵建新:原告庄晓斌与被告朱标民、林灿宏、赵建新、陈世标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35568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朱标民、被告二林灿宏、被告三赵建新、被告四陈世标返还原告庄晓斌所有的车牌号为粤B.3E36C丰田皇冠车辆;2、判令被告三赵建新赔偿因非法扣押、处分车辆给原告庄晓斌造成的交通费支出损失47040元;3、判令被告三赵建新赔偿原告车辆折旧费80000元;4、本案诉讼费全部由四被告承担。以上各项共计人民币:127040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由审判员曹玲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天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满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定于2022年03月16日14时30分在横岗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张杨、程正阳、钟芳娥:本院受理原告天下达融资租赁(厦门)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杨【(2021)闽0206民初11222号】、被告程正阳【(2021)闽0206民初11225号】、被告钟芳娥【(2021)闽0206民初11228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共3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六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送达公告 北京顶秀时尚理发有限公司:你单位尚未履行本我机关于2021年5月10日对你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京大卫公罚[2021]122号)。依据《行政强制法》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1000元、加处罚款1000元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大兴支行。如不履行上述内容,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你对此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我委进行陈述和申辩。(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80号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监督所,电话:010-60283541)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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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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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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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0331破6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荔浦市财政局的申请,于2021年12月6日裁定受理桂林远翔日用工艺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广西华桂律师事务所为桂林远翔日用工艺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桂林远翔日用工艺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2年1月10日前,向桂林远翔日用工艺品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广西荔浦市荔城镇滨江南路3号二楼广西华桂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546600,联系人:莫秋菊,联系电话:18934813553)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桂林远翔日用工艺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桂林远翔日用工艺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2年1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人民法院 王记业:本院受理景贵德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山西天鸿建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董博林诉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821民初14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205室领取。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魏显华:本院受理王朝辉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2625民初14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马关县人民法院 李兴友: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关支行诉你、文山州佳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2625民初13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马关县人民法院 熊发川:本院受理李继明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2625民初14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马关县人民法院 和丽华:本院受理何云诉马关县运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樊崇祥、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2625民初6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马关县人民法院 姜翠琼: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宁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4民初12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由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欠款本金人民币8047.38元及支付至2021年5月6日止的利息1033.71元、违约金380.32元,合计9461.41元;二、由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自2021年5月7日起至欠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约定计付至款项偿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审管办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杨永萍:本院受理云南华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禄思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4民初13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由杨永萍、禄思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90000元及支付自2017年3月21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的利息48342.81元,以上合计138342.81元;2021年8月1日之后的利息按《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付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二、禄思东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杨永萍追偿。案件受理费3066元,保全费1212元,由杨永萍、禄思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周伟明:本院受理李善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阳法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苏鸣圣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郝文强:本院受理江西省瑞广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峰:本院受理杨德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书、廉政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审判团队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王振伟:本院受理朱晓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审判团队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陈赶望、陈园园:本院受理陶柔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281民初915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端家俊:原告陈俊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183民初564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监督庭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刘江:本院受理宋建峡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严飞:本院受理(2021)苏1183民初3208号唐庆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七庭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金小平:本院受理(2021)苏1183民初7320号孟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董振帼:本院受理(2021)苏1183民初2948号葛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七庭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陈鹏:本院受理刘春晓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天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及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禄口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庹林惠:本院于2021年10月27日刊登的被告庹林慧、刘传翠公告中,“庹林慧”应为“庹林惠”,特此更正。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赵建新:原告庄晓斌与被告朱标民、林灿宏、赵建新、陈世标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35568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朱标民、被告二林灿宏、被告三赵建新、被告四陈世标返还原告庄晓斌所有的车牌号为粤B.3E36C丰田皇冠车辆;2、判令被告三赵建新赔偿因非法扣押、处分车辆给原告庄晓斌造成的交通费支出损失47040元;3、判令被告三赵建新赔偿原告车辆折旧费80000元;4、本案诉讼费全部由四被告承担。以上各项共计人民币:127040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由审判员曹玲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天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满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定于2022年03月16日14时30分在横岗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张杨、程正阳、钟芳娥:本院受理原告天下达融资租赁(厦门)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杨【(2021)闽0206民初11222号】、被告程正阳【(2021)闽0206民初11225号】、被告钟芳娥【(2021)闽0206民初11228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共3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六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送达公告 北京顶秀时尚理发有限公司:你单位尚未履行本我机关于2021年5月10日对你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京大卫公罚[2021]122号)。依据《行政强制法》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1000元、加处罚款1000元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大兴支行。如不履行上述内容,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你对此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我委进行陈述和申辩。(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80号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监督所,电话:010-60283541)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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