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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援再降“门槛”解民忧暖人心

法援再降“门槛”解民忧暖人心

( 2021-12-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老朱是你啊,这次来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是案件还没有解决吗?”
  “案件已经解决了,赔偿款也已经执行到位,我这次来是向你们表示感谢。”
  这是不久前发生在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幕。老朱是淮阳区齐老乡人,2017年5月在某电力工程工地施工时触电受伤,在医疗等费用赔偿方面,包工头和某电力工程公司均不愿承担责任。2018年,他来到淮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工作人员审查,他系农村低保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遂按程序为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经过4次诉讼,历时3年多,法律援助律师依法为老朱讨回医疗等费用共计33万余元。
  像老朱这样的低收入者,成为周口市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后的最大受益者。周口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孔德高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周口市法律援助工作逐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援范围,进一步简化程序,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并且做到‘一援到底’,避免受援者多次奔波。”
  如今,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已成为河南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共识。
  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河南省司法厅党委明确要求,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为民服务宗旨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做到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明显提高、基层基础建设明显加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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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提升全省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仅是河南省司法厅党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之一。
  11月20日,河南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法援惠民生工作的通知》,就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
  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除积极受理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农民工欠薪案件外,针对今年社会经济态势,重点关注因校外培训机构规模裁员导致的农民工及其他人员欠薪案件。
  提高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参与度。推行建立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库,推动案件承办主体多元化,破除地域限制,破解法律援助案件与律师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难题。
  制定法律援助捐赠办法。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资产和服务等方式为法律援助事业提供支持,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税收优惠。
  在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上,河南省司法厅明确推行法律援助申请诚信承诺制。自2022年1月1日起,废除法律援助案件申请经济困难状况“证明制”,改经济困难证明为经济情况说明,全面推行诚信承诺制,切实做到减证便民,使法律援助申请更加便捷和人性化。
  河南省司法厅出台的《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指出,经济困难状况证明制执行的难点主要在于不够便民:申请人到有关单位开具证明,需要投入时间、经济成本,来回奔波、效率低下。而基层自治组织一般并不了解申请人全部家庭成员收入状况,申请人还需到其他单位开具工资收入证明,有时需要“一事跑全城”甚至跨城要证明。诚信承诺制度实施后,法律援助申请人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愿意承担不实承诺后果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
  河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会生说,推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走深走心走实,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发展,积极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服务,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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