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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黄健、莫凯、唐婷婷、田伟:本院受理的原告黔南州天诚物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四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2701民初4522号、4530号、4531号、45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广州衣布到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无锡承鑫纺织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3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罗昌锋:本院受理吴前容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58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张爱敏:本院受理原告张万里与被告张爱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55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张新坤:本院受理原告郝东锋与被告张新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41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张新坤:本院受理原告郭文超与被告张新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41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张新坤:本院受理原告周勋与被告张新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41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李进、张永光、车建军、阜阳正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2021)皖1202民初1528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颍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陆伟军、吴国民、金颖:本院对原告阜阳市大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你们、太和县福安运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22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陆伟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阜阳市大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垫付款33414.36元利息;被告陆伟军、吴国民、金颖、被告太和县福安运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市雷朋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谢心礼诉被告阜阳市雷朋装饰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2021)皖1202民初1420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你支付工资款16000元,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孙志龙:本院对原告秦卫冬诉被告孙志龙民间借贷纠纷(2021)皖1202民初1493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你偿还借款10000元及利息,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长运物流有限公司、戎西兰: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华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202民初104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马祥兵:本院受理原告桂中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422民初4886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判决结果:被告马祥兵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桂中纪借款本金10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马祥兵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案生效后7日内,将你需承担的诉讼费2300元向本院交纳,逾期不交纳或不足额交纳的,本院将强制执行。由银行转账的,请转款至:收款户名:寿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开户行名:邮储银行寿县十字街支行,账号:100405061610010001。交纳现金的,请携带本《通知书》直接到寿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柴文峰、宋键:本院已受理原告潘锡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正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申广永:本院受理王士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422民初4961号民事判决书及交费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正阳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本院受理原告吕海涛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22民初2650号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吕海涛提供原告购买的“朗润国际社区”10幢3单元10层4号房屋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同时协助原告办理涉案房屋的产权转移登记;2.被告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吕海涛违约金3404.80元,并返还代收的税费等7293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应退款7293元为基数,从2017年1月1日起至款清时止,按年利率3.85%计算);3.被告郑幼新对前述第2项中被告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应支付的款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诉讼费2165元,由被告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祁春:本院受理(2021)浙0382民初9715号原告陈瑞荃与被告祈春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文书上网通知书、诉讼须知及风险提示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2年3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四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9757号 许先挺:我院受理原告杨云建与被告许先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2年3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大荆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莫友兰:本院受理原告韦学洪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定于2022年3月24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少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廖华泉:原告肖水娣与被告廖华泉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与你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4日10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陈宏辉:原告董仁贵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为中玺公司的债务承担11万元的还款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4日11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董温贵:本院受理原告张阳坤与被告董温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庭606办公室领取(2021)闽0821民初257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杨顺莲: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苑丽与杨顺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蒙城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皖1622民初726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申请人苑丽申请,本院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皖1622执恢968号。执行中,本院依(2021)皖1622执恢968号之一、之三执行裁定书冻结了你名下的在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内存款,并依据(2021)皖1622执恢968号之二、之四执行裁定书扣划了账户内存款29500元,因无法用其它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622执恢968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冻结裁定书及扣划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7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你强制执行。且将你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刘建平:本院受理原告赵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481民初2774号民事判决书、判后答疑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 李秀广:本院受理姬鹏焕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422民初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2021)黔2729民特207号 本院于2021年11月25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姚历平申请宣告姚顺忠失踪一案。申请人姚历平称,被申请人姚顺忠于2017年12月5日离家到长顺县鼠场赶集未回家,次日,申请人及亲属组织人员在附近山林、煤洞等多处寻找并到派出所报案,一直到同月13日都未发现被申请人的踪迹,直至今日已将近四年,被申请人仍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姚顺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姚顺忠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姚顺忠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姚顺忠情况,向本院报告。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2015)长民破字第1号之四 因贵州长顺凯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已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完毕,部分由法院提存保管的金额需根据破产管理人后续工作情况予以确定,现破产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1月29日作出(2015)长民破字第1-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贵州长顺凯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5439号 江西喜耕田种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喜耕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新余市新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赣0502民初54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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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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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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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黄健、莫凯、唐婷婷、田伟:本院受理的原告黔南州天诚物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四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2701民初4522号、4530号、4531号、45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广州衣布到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无锡承鑫纺织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3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罗昌锋:本院受理吴前容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58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张爱敏:本院受理原告张万里与被告张爱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55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张新坤:本院受理原告郝东锋与被告张新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41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张新坤:本院受理原告郭文超与被告张新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41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张新坤:本院受理原告周勋与被告张新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41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李进、张永光、车建军、阜阳正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2021)皖1202民初1528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颍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陆伟军、吴国民、金颖:本院对原告阜阳市大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你们、太和县福安运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22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陆伟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阜阳市大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垫付款33414.36元利息;被告陆伟军、吴国民、金颖、被告太和县福安运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市雷朋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谢心礼诉被告阜阳市雷朋装饰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2021)皖1202民初1420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你支付工资款16000元,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孙志龙:本院对原告秦卫冬诉被告孙志龙民间借贷纠纷(2021)皖1202民初1493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你偿还借款10000元及利息,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长运物流有限公司、戎西兰: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华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202民初104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马祥兵:本院受理原告桂中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422民初4886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判决结果:被告马祥兵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桂中纪借款本金10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马祥兵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案生效后7日内,将你需承担的诉讼费2300元向本院交纳,逾期不交纳或不足额交纳的,本院将强制执行。由银行转账的,请转款至:收款户名:寿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开户行名:邮储银行寿县十字街支行,账号:100405061610010001。交纳现金的,请携带本《通知书》直接到寿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柴文峰、宋键:本院已受理原告潘锡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正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申广永:本院受理王士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422民初4961号民事判决书及交费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正阳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本院受理原告吕海涛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22民初2650号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吕海涛提供原告购买的“朗润国际社区”10幢3单元10层4号房屋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同时协助原告办理涉案房屋的产权转移登记;2.被告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吕海涛违约金3404.80元,并返还代收的税费等7293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应退款7293元为基数,从2017年1月1日起至款清时止,按年利率3.85%计算);3.被告郑幼新对前述第2项中被告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应支付的款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诉讼费2165元,由被告营山县鼎新铸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幼新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祁春:本院受理(2021)浙0382民初9715号原告陈瑞荃与被告祈春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文书上网通知书、诉讼须知及风险提示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2年3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四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9757号 许先挺:我院受理原告杨云建与被告许先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2年3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大荆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莫友兰:本院受理原告韦学洪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定于2022年3月24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少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廖华泉:原告肖水娣与被告廖华泉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与你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4日10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陈宏辉:原告董仁贵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为中玺公司的债务承担11万元的还款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4日11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董温贵:本院受理原告张阳坤与被告董温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庭606办公室领取(2021)闽0821民初257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杨顺莲: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苑丽与杨顺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蒙城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皖1622民初726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申请人苑丽申请,本院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皖1622执恢968号。执行中,本院依(2021)皖1622执恢968号之一、之三执行裁定书冻结了你名下的在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内存款,并依据(2021)皖1622执恢968号之二、之四执行裁定书扣划了账户内存款29500元,因无法用其它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622执恢968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冻结裁定书及扣划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7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你强制执行。且将你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刘建平:本院受理原告赵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481民初2774号民事判决书、判后答疑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 李秀广:本院受理姬鹏焕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422民初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2021)黔2729民特207号 本院于2021年11月25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姚历平申请宣告姚顺忠失踪一案。申请人姚历平称,被申请人姚顺忠于2017年12月5日离家到长顺县鼠场赶集未回家,次日,申请人及亲属组织人员在附近山林、煤洞等多处寻找并到派出所报案,一直到同月13日都未发现被申请人的踪迹,直至今日已将近四年,被申请人仍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姚顺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姚顺忠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姚顺忠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姚顺忠情况,向本院报告。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2015)长民破字第1号之四 因贵州长顺凯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已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完毕,部分由法院提存保管的金额需根据破产管理人后续工作情况予以确定,现破产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1月29日作出(2015)长民破字第1-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贵州长顺凯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5439号 江西喜耕田种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喜耕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新余市新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赣0502民初54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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