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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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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浙江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必须从更宽视野、以更大力度、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浙江建设,以法治浙江建设的实践成果充分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浙江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更加自觉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公安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一体协同推进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护航添彩。 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在依法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上走在前列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着力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首善标准,以“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标准和“细致精致极致”的作风,依法履行好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使命任务,持续巩固和发展建设平安浙江的良好态势。要坚持时时事事都从政治上考量和把握问题,始终保持“安保无小事,事事连政治”的高度敏感性,健全完善“监测、预警、处置、反馈”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牢牢掌握斗争主动权。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重大案事件,做到依法依规、有理有据。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力度,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坚持把人民至上贯穿始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走在前列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公安机关处于执法司法工作第一线,能不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法治形象。要以“一把手”工程的力度来抓规范执法,全面建立并实体化运行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构建“权责清晰、权责一致、执法高效、监督有力”的执法责任体系。科学优化警种部门与派出所之间的职责权限,严格落实派出所办案负面清单,推动专业警种为主承担专业办案职能。要健全执法权力运行机制,高效运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优化提升专业集约、快慢分道、政法一体的执法办案机制。要全面整合公安内部监督力量,健全执法活动现场督察、网上督察和举报投诉受理核查督办等工作流程,不断强化对警、案、物、人、卷、场等执法要素的监督管理,建立全面覆盖、上下联动、智能高效的现代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要深化全警实战大练兵,深入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实践活动,有效提升民警现场执法、解决复杂执法问题的能力。要大力支持公安民警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民警权益保护机制和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三、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始终,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上走在前列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充分发挥法治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力求在更深层次、更大范围和更宽领域上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一方面,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公安部禁止逐利性执法“七项规定”,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刑事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严格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另一方面,要坚持公共服务领域“法无禁止即可为”,切断行政许可领域“立法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合法化”链条,用心用情用力办好“一窗通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长三角通办”和车辆检测“一件事”等民生实事,努力提供更多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安公共服务,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成色更足。 四、坚持把法治思维贯穿始终,在推动公安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 当前,浙江公安机关要主动融入全省数字化改革浪潮,要从理清业务流入手,重塑体制机制、辅以技术支撑、加以数据驱动,走体制机制技术“三轮驱动”的警务改革创新之路。通过“明责、明权、明法”,全面理清公安业务,明确法定职责和法律依据,全领域、各环节重塑业务流程。要以情报导向型警务为核心理念,按照“服务类、治理类、打击类、处突类、保障类”五个类型,以大情报全面主导警务机制和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为抓手,推动全领域各环节重构管理体系。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手段,把业务流和管理流统一标准化形成数据流,并在底层打破数据壁垒、系统林立等现象,汇聚最强的数据、算法、算力,实现业务流、管理流和数据流“三流融合”,真正打造出由数据“感知”向“认知”跃升的“公安大脑”,构建“预防打击、精准打击、高效打击”机制,实现由被动警务向主动警务转变。此外,要在改革中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将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及时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继续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五、坚持把自我革命贯穿始终,在打造高素质法治公安队伍上走在前列 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民警的法治观念、职业操守、执法能力和纪律作风,直接关系着人民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对公安队伍提出的“平常时间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冲得出来,危急时刻能豁得出来”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开展“三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法治公安队伍。要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持之以恒加强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铸就公安民警的“金刚不坏之身”。要有更高的职业道德水准,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让法治精神成为公安民警的职业气质,让执法为民成为全警的职业良知和自觉行动。要有更好的法治修为修养,坚持宽严相济,让冰冷的法律有温度、暖人心,实现情理法相统一。要有更强的业务工作能力,针对执法工作日益精细化的发展趋势,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民警的专业素养、履职能力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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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平安法治示范区建设贡献公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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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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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国
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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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浙江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必须从更宽视野、以更大力度、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浙江建设,以法治浙江建设的实践成果充分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浙江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更加自觉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公安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一体协同推进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护航添彩。 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在依法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上走在前列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着力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首善标准,以“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标准和“细致精致极致”的作风,依法履行好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使命任务,持续巩固和发展建设平安浙江的良好态势。要坚持时时事事都从政治上考量和把握问题,始终保持“安保无小事,事事连政治”的高度敏感性,健全完善“监测、预警、处置、反馈”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牢牢掌握斗争主动权。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重大案事件,做到依法依规、有理有据。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力度,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坚持把人民至上贯穿始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走在前列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公安机关处于执法司法工作第一线,能不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法治形象。要以“一把手”工程的力度来抓规范执法,全面建立并实体化运行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构建“权责清晰、权责一致、执法高效、监督有力”的执法责任体系。科学优化警种部门与派出所之间的职责权限,严格落实派出所办案负面清单,推动专业警种为主承担专业办案职能。要健全执法权力运行机制,高效运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优化提升专业集约、快慢分道、政法一体的执法办案机制。要全面整合公安内部监督力量,健全执法活动现场督察、网上督察和举报投诉受理核查督办等工作流程,不断强化对警、案、物、人、卷、场等执法要素的监督管理,建立全面覆盖、上下联动、智能高效的现代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要深化全警实战大练兵,深入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实践活动,有效提升民警现场执法、解决复杂执法问题的能力。要大力支持公安民警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民警权益保护机制和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三、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始终,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上走在前列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充分发挥法治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力求在更深层次、更大范围和更宽领域上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一方面,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公安部禁止逐利性执法“七项规定”,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刑事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严格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另一方面,要坚持公共服务领域“法无禁止即可为”,切断行政许可领域“立法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合法化”链条,用心用情用力办好“一窗通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长三角通办”和车辆检测“一件事”等民生实事,努力提供更多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安公共服务,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成色更足。 四、坚持把法治思维贯穿始终,在推动公安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 当前,浙江公安机关要主动融入全省数字化改革浪潮,要从理清业务流入手,重塑体制机制、辅以技术支撑、加以数据驱动,走体制机制技术“三轮驱动”的警务改革创新之路。通过“明责、明权、明法”,全面理清公安业务,明确法定职责和法律依据,全领域、各环节重塑业务流程。要以情报导向型警务为核心理念,按照“服务类、治理类、打击类、处突类、保障类”五个类型,以大情报全面主导警务机制和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为抓手,推动全领域各环节重构管理体系。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手段,把业务流和管理流统一标准化形成数据流,并在底层打破数据壁垒、系统林立等现象,汇聚最强的数据、算法、算力,实现业务流、管理流和数据流“三流融合”,真正打造出由数据“感知”向“认知”跃升的“公安大脑”,构建“预防打击、精准打击、高效打击”机制,实现由被动警务向主动警务转变。此外,要在改革中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将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及时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继续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五、坚持把自我革命贯穿始终,在打造高素质法治公安队伍上走在前列 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民警的法治观念、职业操守、执法能力和纪律作风,直接关系着人民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对公安队伍提出的“平常时间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冲得出来,危急时刻能豁得出来”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开展“三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法治公安队伍。要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持之以恒加强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铸就公安民警的“金刚不坏之身”。要有更高的职业道德水准,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让法治精神成为公安民警的职业气质,让执法为民成为全警的职业良知和自觉行动。要有更好的法治修为修养,坚持宽严相济,让冰冷的法律有温度、暖人心,实现情理法相统一。要有更强的业务工作能力,针对执法工作日益精细化的发展趋势,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民警的专业素养、履职能力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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