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治文化
13 9/13 8 9 10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从企业合规到刑事合规
· 《破产法札记》
·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历史使命
· 偶然性平反: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反思录(三)
· 首部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主题
公益微电影《我的青春,你来过》发布

偶然性平反: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反思录(三)

( 2021-11-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文化
  错误之五,连哄带骗,诱供证词。
  大刑伺候之下,杨乃武被迫承认下毒,拿到口供之后,下一步就是查清砒霜的来源,重刑之下,杨乃武只能指认一家名叫“爱仁堂”的药铺的老板卖给了自己毒物。既然事实上杨乃武并未投毒杀人,这一指认当然也就不能成立,传唤到堂的药铺老板坚称自己从未卖过砒霜给杨乃武。按说事情到这里也可以打住了,但是让人感到惊讶和震惊的是,面对相互矛盾的证据,主审官员刘锡彤竟然“诱使”药铺老板指证杨乃武,并威胁如果拒绝指认,则会定以包庇之罪。至此,刘锡彤顺利拿到了药铺老板的证词,一条完美的证据链条形成了,一起铁案似乎就此定性。而杨乃武也被判处斩立决,小白菜则被判凌迟。眼看着一场冤案就要无可挽回。
  就这样,一个因为严重的偏见而形成的侦查假设,在案件侦查办理过程中,不断出现证据漏洞,但办案人员出于掩饰自己办案错误的动机,不断隐匿无罪证据,擅自涂改案卷材料,最终人为制造了一起冤案。
  错误之六,复核官员草率处理。
  按说,这还只是初审判决,只要晚清司法系统的上一级机关能够严格把关,也不至于酿成最后的冤案。但是,事实情况如何呢?
  按照当时规定,这个案件不能就这样执行死刑,必须上报浙江按察使司(相当于如今的高级人民法院)。而身为浙江按察使的蒯贺荪自己也是举人出身,他始终对杨乃武的行为不能理解,本来一个拥有无限前途的举人,竟然为了一个平民女子搭上自己的前途和性命,这多少显得有些不合常理,也难免让人生疑,但是疑问也仅仅是疑问,蒯贺荪也不想多事,只是把负责此案审讯的余杭知县刘锡彤找来简单询问了一番。这种审查,最后就只是走个过场,司法程序上设置的复查和把关程序,就这样人为地变成了一个摆设,卷宗里的所有疑点,仅仅因为刘锡彤的信誓旦旦就轻易地被忽视,随后,案卷被送至浙江巡抚衙门。
  错误之七,“暗访”变明察。
  巡抚衙门和按察使衙门不同,后者是专门负责刑事案件的机关,而前者则是掌管一省事务的综合性衙门,事务繁多,无论是处理刑事案件的专业能力还是精力,都显然是不够的。接到此案后,浙江巡抚杨昌浚立即委派一名候补知县去案发地做暗访。可明明是暗访,候补知县在余杭县的一切行动,却都由余杭知县刘锡彤负责安排,要知道,如果是他一手制造的冤案,又由他来安排上级的审查,最后的结论可想而知。
  果然,之后浙江巡抚就以当初所判原罪名,直接把案件上报给了朝廷。
  在杨乃武姐姐多方营救和斡旋之下,此案最终引起朝廷的高度关注。光绪二年十二月九日(公元1877年1月22日),刑部在北京海会寺公开开棺验尸,最后证明,死者葛品连是因病而死,并未中毒。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至此真相大白。
  (文章摘自陈虎《法律相对论》,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偶然性平反: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反思录(二)》详见于《法治日报》2021年11月23日9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