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平安中国·身影
8 8/8 7 8 ****处理标记:[Page]时,数据源为空。 ****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赵会:在困境中再立新局
· 梁胜:做多1℃的刑侦人
· 于鹏:磨砺自己服务群众
· 徐洋:付出真心聚得民心

于鹏:磨砺自己服务群众

( 2021-11-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身影
  ①
  ②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王雅婷 杨浩战
  
  对于群众之间的纠纷,一次调解不成就多调解几次,在法庭调解没效果就深入到田间地头调解,由法官调解没进展就邀请村干部、当事人亲友一起调解,力争将矛盾彻底消除……
  2019年7月,在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法院工作的于鹏从刑事审判岗位调任沙河驿法庭副庭长,成为这个距离市区最远的基层法庭的负责人。
  初到沙河驿法庭的于鹏发现,辖区多山区,群众的法治意识与城区有所差距,法庭受理的案件大部分是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普遍不大,但处理起来也颇费精力。“要不断地‘接地气’,融入到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审判工作中,磨砺自己也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于鹏暗下决心。
  在一起相邻关系纠纷中,原被告因土地边界问题产生矛盾,双方认可土地边界为一条排水沟,但排水沟已经自然湮灭无法识别,双方因此引发纠纷、对簿公堂。于鹏组织了多次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案件难以推进。
  为了找到案件突破口,于鹏在酷暑时节多次到现场勘查。经过反复比较观察,他发现在争议地界有一排树木与周边林木不同,明显为后期自然生长而成。他将双方当事人叫到现场共同查看,在他的指证说理下,双方同意以此排树木为界划分土地,案件成功调解结案。
  在于鹏的带领下,不到半年时间,沙河驿法庭的案件调解率由之前的不到40%提高至63%。在唐山市委政法委组织的基层法庭指标晾晒中,沙河驿法庭两次位列第一名,并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
  在于鹏看来,每一起案件都是群众一项鲜活的司法需求,他从未把结案作为审判工作的终点,而是将帮助群众彻底解决问题作为最终目标。
  黄某在受李某雇佣工作过程中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黄某的父母起诉到沙河驿法庭,要求李某赔偿各项损失,但李某拒不承认是他雇佣了黄某。由于工作场地偏僻,双方没有雇佣合同,现场其他工人又都不愿作证,致使原告举证非常困难。
  于鹏经过了解得知,黄某生前孤身一人扶养80多岁的父母,生活拮据。黄某死后,两位老人的生活没了着落,如果不能找到证据,他们的生活将无法维持。为了主持公道,于鹏反复查找相关证据,终于在黄某的手机中查到一份备注为“工钱”的微信转账记录。
  然而,微信转账人使用的是昵称,李某又拒绝法官查看其微信记录,无法确定款项来源。看到两位老人白发人送黑发人伤心欲绝的眼神,于鹏决定赶赴腾讯公司进行查询。经过多次往返补充材料后,于鹏终于确定了给黄某转账的就是李某。在事实面前,李某终于承认黄某确受其雇佣,并向黄某的父母支付了赔偿金。
  于鹏在工作中创新工作思路,将法庭工作延伸至村庄、延伸至诉讼之外,努力推进“无讼村”创建,他主动与辖区三个乡镇的党委中心工作有效对接,将法庭工作融入乡镇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法治宣传优势,针对辖区重点企业、学校组织开展座谈、宣讲、模拟法庭等活动,帮助企业、学校做好法律风险控制,有效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法庭受理的离婚、继承、土地等纠纷案件逐年下降,辖区村镇社情改善明显。2018年,于鹏被评为迁安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2020年,他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21年6月,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图① 于鹏在审阅案卷。
  图② 于鹏(右)深入村庄了解案件情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