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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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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合谋违规出口烟花爆竹被查处

( 2021-11-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案件
  本报讯 记者王春 通讯员朱敏锐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破获全市首例瞒报烟花爆竹出口案,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和罗某某因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月7日,绍兴海关工作人员对集装箱开展例行掏箱查验时发现,一集装箱内夹藏大量烟花爆竹制品,该货物系柯桥一贸易有限公司申报,申报货物系节日庆祝用品。经清点,烟花爆竹制品共计619件1857箱,重达15425千克。
  经鉴定,该批货物系含火药烟花爆竹,且数量巨大,当事人瞒报主观故意明显。因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海关随后将该案移交柯桥警方。
  接到移交案件后,柯桥警方立即对集装箱来源、报关人背景展开调查。经查,该批次货物系义乌装箱流入柯桥。警方根据物流信息追根溯源锁定了发货仓库,属于义乌一货代公司,货物报关员为该公司员工吴某某,货主为湖南浏阳烟花爆竹制造商罗某某。
  10月20日,警方在义乌、浏阳同时组织收网,将吴某某和罗某某抓获归案。经审讯,罗某某交代,其公司在没有烟花爆竹进出口资质的情况下,伙同吴某某以普通货柜夹带烟花的方式进行报关,准备将自己生产的烟花以非正常途径贩卖给境外客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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