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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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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要我填”到“我要填”
湖南法院推进“三个规定”落细落实

( 2021-11-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 本报通讯员 刘  沁 毛主亮

  今年以来,湖南法院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法官办案等重要事项填报“三个规定”信息2758条,是2020年全年填报数近20倍,全省三级法院党组成员共带头填报783次,“一把手”填报187次。
  “我们积极推行‘三个规定’制度,规范填报工作,让逢问必录成为所有法院干警的自觉,更要让全社会都了解这项制度,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给法院‘打招呼’是行不通的,任何人说情不仅没用而且会被记录在案,我们倡导全社会共同树立法治意识,共同维护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坚定地说。
  最初,部分干警对“三个规定”如实记录填报有思想负担,担心记录填报后会得罪人,还有个别干警存在侥幸心理,每到月底都需要经催促才填报。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为有效帮助干警转变观念,树立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正确理念,湖南高院党组先后召开“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三个规定”填报指导会、警示教育大会,解开干警思想上的“结”,破除不重视、有顾虑、怕麻烦的错误观念,扭转不会记录、不敢记录、不愿记录的局面。同时,依托“一信两书三微多活动”,形成了落实“三个规定”的立体化宣传教育格局,促使法院干警从他律到自律。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全省法院深入推进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积极开展“弘扬春梅精神,汲取奋进力量”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学习周春梅用生命践行“三个规定”、恪守公正司法的崇高精神。
  为筑牢“三个规定”防火墙,湖南高院组织开展“树清廉家风”主题活动,邀请干警家属召开座谈会,发出《致干警家属的一封信》,建议家属配合做好法院干警的监督工作,注重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干警落实“三个规定”,坚决抵制亲友请托说情行为。全体干警签订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发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湖南高院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实现监督管理全覆盖无死角。在出台《关于严格禁止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的规定(试行)》的基础上,将监督“三个规定”执行纳入《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面清单》。出台《关于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规定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开门纳谏受监督、问题查办动真格、制度保障全方位的工作格局。
  全省各级法院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细化落实举措,株洲中院出台《关于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邵阳中院出台《邵阳市法官与律师交往行为“负面清单”》,怀化中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使用管理的通知》等,将“三个规定”填报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相结合,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细落实等,有效发挥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刚性作用,强化了制度权威和执行力。
  今年5月以来,全省法院全部实现单月“三个规定”“零报告”现象清零。
  湖南高院督察局局长周清平说:“从数据中可以看出,法院干警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认识越来越深刻,形成了主动如实记录报告的自觉行动,促使填报数量持续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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