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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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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全面推行公证材料清单管理

( 2021-11-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本报讯 记者崔东凯 张冲 通讯员王晓洁 近日,黑龙江省公证协会编制印发174个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清单,在全省公证行业正式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管理。今后,在黑龙江省办理公证,凡是能够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核验的证明材料,当事人将不再重复提供。
  针对群众办理公证会遇到证明多、材料多问题,黑龙江省司法厅自2018年起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试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减证便民。在试行取得实质性成效的基础上,黑龙江省公证协会编制印发174个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清单,清单管理方式将杜绝公证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现象,让群众明白办证、轻松办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黑龙江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处长郭红梅介绍,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是依据民法典、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梳理规范并实行清单化管理。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后,任何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不得随意增加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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