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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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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邵珊珊
“我只是做了一名法官应该做的事情。公平正义很神圣,但其实就在日常生活里。”10月21日,在浙江省政法英模事迹报告会上,作为英模代表之一,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法官黄文娟这样说。 2020年春节期间,黄文娟因疫情滞留湖北老家50天,利用移动微法院成功结案50余件,她的先进事迹被写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浙江高院院长李占国称其为“身边的先进典型”,人大代表称其展示了“新时代法官的良好素养和敬业精神”。 2021年7月,浙江高院授予黄文娟“浙江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并记二等功,同时号召全省法院深入开展向黄文娟学习活动。 “法官,我相信你的判断” 什么是法官应该做的事? 这要从黄文娟与法官职业的结缘说起。 黄文娟出生于湖北天门一个小山村,经济条件较为落后。高考那年,顺利考过一本分数线的她在志愿表的每一栏都填上了“法学”。 对于为什么执着于法学专业,黄文娟回答:“那时候村里总有一些争执和不平之事,最后都是靠拼‘武力值’、拼谁家兄弟多,这也促使我想做一名法官,成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让老百姓事事能有个说理的地方。” 本科毕业后,黄文娟考上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并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黄文娟考入鄞州区法院。 初入法院,黄文娟在邱隘人民法庭担任书记员。书记员的工作单调琐碎,但黄文娟感到很充实,还慢慢摸索出一套送达小秘诀:“离婚案子送达难,如果被告不想离,会想方设法拒收,我就经常在下班后,下午五六点左右,到当事人家门口蹲守,这个时间段送达成功率特别高。” 渐渐地,黄文娟也从一名稚嫩的新人成长为一名干练的青年法官。一起装修合同纠纷,因原被告双方未签订装修合同且未结算,装修价款成为未知数,案件陷入僵局,鉴定在所难免。可案件标的额较小,启动鉴定程序耗时耗力。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和成本,黄文娟耐心沟通、陈述利弊,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都为黄文娟的高效解纷点赞,这更加坚定了她成为一名优秀法官的决心。 黄文娟在不断办案中发现公平正义其实就体现在鸡毛蒜皮的小事上、“你一句我一句”的细节里。 今年9月27日,黄文娟开庭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双方争议很大。 “原告违停在先,没有留下联系方式,114也打不通,保安只能锁车警示,且在前挡风玻璃上放置了提示卡,履行告知义务。原告自己开车前没有查看四周环境,才导致车辆损坏。”物业公司代理人毫不让步,“不接受调解!” 休庭后,黄文娟结合双方在本起纠纷中各自存在的不当行为,分别做当事人工作,不断缩小双方差距,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40%的赔偿责任,原告自行承担60%。 当事人从剑拔弩张到各自反省,黄文娟笑起来眼睛里闪着光:“当事人说‘法官,我相信你的判断’的那一刻,我真的很自豪!这种信任是我们做法官最大的骄傲!” “一名法官做什么最重要” 2020年春节,黄文娟和丈夫一起回老家过年,不料因疫情无法返回宁波,可那么多排好庭的案子不能因疫情而“停摆”。 在家人和同事帮助下,黄文娟用借来的电脑、同事拍摄的案卷、手机开热点的网络,成功解决难题。 2020年2月7日早上8点半,黄文娟找出一件家里的旧西装,准时坐在电脑前,开始第一次线上开庭。 “太神奇了,疫情这么严重的情况下还能开庭,法官太敬业了。”原告王某得知黄文娟身处湖北在线办案后,连连道谢。 在因疫情被困的50天里,黄文娟通过移动微法院开了将近60个庭,结案50余件。 这让黄文娟对公平正义更多了一层理解:“一名法官,在哪里不重要,穿什么不重要,做了什么才最重要。当事人也许在乎形式上的规范,但更在乎的是我们到底能为他们做什么,能落到实处的才是他们最在乎的。” “全力以赴点亮星星之火” 为弘扬黄文娟的英模精神,今年5月27日,鄞州法院成立“文娟工作室”。 黄文娟表态:“今后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争取发挥自身优势和团队力量,全力以赴,点亮星星之火,踏上燎原之旅。” “文娟工作室”探索“一件事”改革:“你看有些老百姓,没有律师代理,流程都搞不清。” 工作室专设立案窗口、审判团队、执行团队,让当事人在工作室就能完成案件的全流程处置,立审执一体化,让当事人的“一件事”在“一个地”得到快速解决。 “文娟工作室”成立4个多月以来,当场接待立案群众900余人次,结案519件,其中进入执行程序的仅有28件,调撤率、自动履行率、审理期限、当庭宣判率等各项数据均名列全院前茅。 法庭之外,黄文娟还承担着多种角色——“文娟驿站”的小巷法官、《文娟有约》栏目的主讲人,线上线下答疑解惑,讲述真实案例,传递法治理念。 “以前是个人办案,现在是团队办案,不论办案形式怎么变化,我的本职始终是一名法官,该做的事就是时时刻刻想着如何办好案子,如何让老百姓满意,如何让他们更相信法院、相信法官、相信司法。”说这话时,黄文娟目光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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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就在日常生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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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宁波鄞州区法院法官黄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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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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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邵珊珊
“我只是做了一名法官应该做的事情。公平正义很神圣,但其实就在日常生活里。”10月21日,在浙江省政法英模事迹报告会上,作为英模代表之一,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法官黄文娟这样说。 2020年春节期间,黄文娟因疫情滞留湖北老家50天,利用移动微法院成功结案50余件,她的先进事迹被写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浙江高院院长李占国称其为“身边的先进典型”,人大代表称其展示了“新时代法官的良好素养和敬业精神”。 2021年7月,浙江高院授予黄文娟“浙江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并记二等功,同时号召全省法院深入开展向黄文娟学习活动。 “法官,我相信你的判断” 什么是法官应该做的事? 这要从黄文娟与法官职业的结缘说起。 黄文娟出生于湖北天门一个小山村,经济条件较为落后。高考那年,顺利考过一本分数线的她在志愿表的每一栏都填上了“法学”。 对于为什么执着于法学专业,黄文娟回答:“那时候村里总有一些争执和不平之事,最后都是靠拼‘武力值’、拼谁家兄弟多,这也促使我想做一名法官,成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让老百姓事事能有个说理的地方。” 本科毕业后,黄文娟考上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并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黄文娟考入鄞州区法院。 初入法院,黄文娟在邱隘人民法庭担任书记员。书记员的工作单调琐碎,但黄文娟感到很充实,还慢慢摸索出一套送达小秘诀:“离婚案子送达难,如果被告不想离,会想方设法拒收,我就经常在下班后,下午五六点左右,到当事人家门口蹲守,这个时间段送达成功率特别高。” 渐渐地,黄文娟也从一名稚嫩的新人成长为一名干练的青年法官。一起装修合同纠纷,因原被告双方未签订装修合同且未结算,装修价款成为未知数,案件陷入僵局,鉴定在所难免。可案件标的额较小,启动鉴定程序耗时耗力。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和成本,黄文娟耐心沟通、陈述利弊,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都为黄文娟的高效解纷点赞,这更加坚定了她成为一名优秀法官的决心。 黄文娟在不断办案中发现公平正义其实就体现在鸡毛蒜皮的小事上、“你一句我一句”的细节里。 今年9月27日,黄文娟开庭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双方争议很大。 “原告违停在先,没有留下联系方式,114也打不通,保安只能锁车警示,且在前挡风玻璃上放置了提示卡,履行告知义务。原告自己开车前没有查看四周环境,才导致车辆损坏。”物业公司代理人毫不让步,“不接受调解!” 休庭后,黄文娟结合双方在本起纠纷中各自存在的不当行为,分别做当事人工作,不断缩小双方差距,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40%的赔偿责任,原告自行承担60%。 当事人从剑拔弩张到各自反省,黄文娟笑起来眼睛里闪着光:“当事人说‘法官,我相信你的判断’的那一刻,我真的很自豪!这种信任是我们做法官最大的骄傲!” “一名法官做什么最重要” 2020年春节,黄文娟和丈夫一起回老家过年,不料因疫情无法返回宁波,可那么多排好庭的案子不能因疫情而“停摆”。 在家人和同事帮助下,黄文娟用借来的电脑、同事拍摄的案卷、手机开热点的网络,成功解决难题。 2020年2月7日早上8点半,黄文娟找出一件家里的旧西装,准时坐在电脑前,开始第一次线上开庭。 “太神奇了,疫情这么严重的情况下还能开庭,法官太敬业了。”原告王某得知黄文娟身处湖北在线办案后,连连道谢。 在因疫情被困的50天里,黄文娟通过移动微法院开了将近60个庭,结案50余件。 这让黄文娟对公平正义更多了一层理解:“一名法官,在哪里不重要,穿什么不重要,做了什么才最重要。当事人也许在乎形式上的规范,但更在乎的是我们到底能为他们做什么,能落到实处的才是他们最在乎的。” “全力以赴点亮星星之火” 为弘扬黄文娟的英模精神,今年5月27日,鄞州法院成立“文娟工作室”。 黄文娟表态:“今后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争取发挥自身优势和团队力量,全力以赴,点亮星星之火,踏上燎原之旅。” “文娟工作室”探索“一件事”改革:“你看有些老百姓,没有律师代理,流程都搞不清。” 工作室专设立案窗口、审判团队、执行团队,让当事人在工作室就能完成案件的全流程处置,立审执一体化,让当事人的“一件事”在“一个地”得到快速解决。 “文娟工作室”成立4个多月以来,当场接待立案群众900余人次,结案519件,其中进入执行程序的仅有28件,调撤率、自动履行率、审理期限、当庭宣判率等各项数据均名列全院前茅。 法庭之外,黄文娟还承担着多种角色——“文娟驿站”的小巷法官、《文娟有约》栏目的主讲人,线上线下答疑解惑,讲述真实案例,传递法治理念。 “以前是个人办案,现在是团队办案,不论办案形式怎么变化,我的本职始终是一名法官,该做的事就是时时刻刻想着如何办好案子,如何让老百姓满意,如何让他们更相信法院、相信法官、相信司法。”说这话时,黄文娟目光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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