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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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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立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毛文章与杨发勇、朱如章、你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1年9月13日立案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金兆龙:原告浙江兴信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金国华、你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77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董丽足:原告蔡定贵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81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文涛:原告廖佳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5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郭朋:本院受理张洪锋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34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第15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李婷、冯杏秀、严任萍: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李婷、冯杏秀、严任萍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三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28001、28783、28787号。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天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满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定于2022年02月15日16时在第十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梁文举:原告董永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057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2年2月25日9时在本院第1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赵飞飞:原告郑如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0745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2年2月25日9时30分在本院第1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陈肖:原告温州市晟沐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78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盛金亮:原告郑飞武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77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费良峰: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王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辽0115民初551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刘金文、王俊华:本院受理原审原告郭俊诉你们与钱永峰、刘高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豫1602民再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2019)皖1723民破1号之二 2019年3月5日,本院根据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皖17破申1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对该院(2018)皖17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的被执行人青阳县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安华房产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予以立案。查明,经安华房产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确认无异议债权总额为21134993.24元。根据安徽大众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7日出具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估价报告》,安华房产公司房地产资产总额为188.79万元;安华房产公司管理人查明安华房产公司目前资产总额为1890202.19元,已严重资不抵债。本院认为,安华房产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本院于2021年11月11日裁定宣告青阳县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特此公告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丁成:本院受理晴隆县云永汽车租赁商行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4民初196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河北宝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马迪诉你司证券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冀国宁:本院受理枣强县大营镇赵王滩村村民委员会诉你、刘娜、冀立新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叶文静:本院受理河北枣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庞洪彬、刘瑞华、你、胡建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21民初2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陈福金、安超横、陈占军、胡广胜、陈福贵、陈福祥、徐永秀、徐振龙、姜勇、滕春生、于日新、谭佩德、陈光明、吴琼:本院受理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孤山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257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2月11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姜福山、梁国峰、郭晓丽、张新华、刘福强、孙利、郑本凡、韩旭、孙向前:本院受理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道沟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216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2月11日10:30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付敬娜:本院受理郑金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2021)辽0115民初5133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刘二堡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谭浩坤:本院受理朱团结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朱远春:本院受理刘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2民初25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曹福明:本院受理怀来县全莲盛彩钢制品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730民初17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米秀兵:本院受理怀来县鸡鸣驿煤炭物流园区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730民初17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朱世辉:本院受理原告李春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622民初26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朱世辉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李春梅归还借款本金40000元,承担利息23200元,共计63200元。案件受理费1380元,由朱世辉负担。本判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古浪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钟建全:本委受理申请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你(被申请人)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1)温仲字第806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本委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及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5日、5日、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2月16日下午14:30在本委第三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3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7-88965673) 温州仲裁委员会 石数军、李媛珍:本会于2021年10月8日,受理申请人肇庆珠影文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号为(2021)肇仲案字278号,本案适用普通仲裁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法律文书。本案将于2022年2月7日组成仲裁庭,定于2022年2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55号肇庆仲裁委员会不公开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2年3月15日前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前。请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肇庆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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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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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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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立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毛文章与杨发勇、朱如章、你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1年9月13日立案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金兆龙:原告浙江兴信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金国华、你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77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董丽足:原告蔡定贵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81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文涛:原告廖佳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5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郭朋:本院受理张洪锋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34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第15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李婷、冯杏秀、严任萍: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李婷、冯杏秀、严任萍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三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28001、28783、28787号。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天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满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定于2022年02月15日16时在第十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梁文举:原告董永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057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2年2月25日9时在本院第1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赵飞飞:原告郑如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0745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2年2月25日9时30分在本院第1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陈肖:原告温州市晟沐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78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盛金亮:原告郑飞武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77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费良峰:本院受理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王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辽0115民初551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刘金文、王俊华:本院受理原审原告郭俊诉你们与钱永峰、刘高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豫1602民再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2019)皖1723民破1号之二 2019年3月5日,本院根据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皖17破申1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对该院(2018)皖17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的被执行人青阳县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安华房产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予以立案。查明,经安华房产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确认无异议债权总额为21134993.24元。根据安徽大众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7日出具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估价报告》,安华房产公司房地产资产总额为188.79万元;安华房产公司管理人查明安华房产公司目前资产总额为1890202.19元,已严重资不抵债。本院认为,安华房产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本院于2021年11月11日裁定宣告青阳县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特此公告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丁成:本院受理晴隆县云永汽车租赁商行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4民初196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河北宝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马迪诉你司证券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冀国宁:本院受理枣强县大营镇赵王滩村村民委员会诉你、刘娜、冀立新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叶文静:本院受理河北枣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庞洪彬、刘瑞华、你、胡建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21民初2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陈福金、安超横、陈占军、胡广胜、陈福贵、陈福祥、徐永秀、徐振龙、姜勇、滕春生、于日新、谭佩德、陈光明、吴琼:本院受理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孤山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257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2月11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姜福山、梁国峰、郭晓丽、张新华、刘福强、孙利、郑本凡、韩旭、孙向前:本院受理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道沟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216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2月11日10:30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付敬娜:本院受理郑金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2021)辽0115民初5133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刘二堡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谭浩坤:本院受理朱团结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朱远春:本院受理刘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2民初25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曹福明:本院受理怀来县全莲盛彩钢制品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730民初17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米秀兵:本院受理怀来县鸡鸣驿煤炭物流园区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730民初17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朱世辉:本院受理原告李春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622民初26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朱世辉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李春梅归还借款本金40000元,承担利息23200元,共计63200元。案件受理费1380元,由朱世辉负担。本判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古浪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钟建全:本委受理申请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你(被申请人)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1)温仲字第806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本委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及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5日、5日、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2月16日下午14:30在本委第三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3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7-88965673) 温州仲裁委员会 石数军、李媛珍:本会于2021年10月8日,受理申请人肇庆珠影文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号为(2021)肇仲案字278号,本案适用普通仲裁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法律文书。本案将于2022年2月7日组成仲裁庭,定于2022年2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55号肇庆仲裁委员会不公开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2年3月15日前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前。请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肇庆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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