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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1-11-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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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豫起装饰广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审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与原审被告曹起、童春杰、曹新立、刘雪晨、曹恒、韩聪聪及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豫1602民再7号民事判决书对本案作出了再审判决,判决书已通过公告方式向你公司送达。原审被告刘雪晨在法定时间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3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濮阳市龙迈电动车有限公司、濮阳市舒舒电子有限公司、濮阳硕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龙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厚龙电子有限公司、上海硕浦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杨井双、刘昌承、卓金秀:本院受理的原审原告蔡宇生、王首相、董海燕、王占杰、赵进、赵方明与原审被告蒋厚龙、濮阳市龙迈电动车有限公司、濮阳市舒舒电子有限公司、濮阳硕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龙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厚龙电子有限公司、上海硕浦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杨井双、刘昌承、杨莉、卓金秀、马法隆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0)豫1602民再32号民事判决书对本案作出了再审判决,判决书已向你们送达。原审被告蒋厚龙、杨莉、马法隆在法定时间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倪永光:本院受理湖北虾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984民初25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姜翠琼:本院受理陈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4民初12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姜翠琼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陈丽借款本金人民币670000元,并自2020年4月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0500元,由姜翠琼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张洲:本院受理乐国荣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81民初711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内来本院滨江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金艺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祝国敬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81民初754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内来本院滨江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周伟洪:本院受理原告(反诉被告)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反诉原告)江阴市吉兴制衣有限公司、第三人周伟洪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81民初135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张洪明:本院受理刘秀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朱飞:本院受理袁云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邹青松、杨员员:本院受理马欣悦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段桂斌:本院受理广西中英涂料有限公司、苏州文东涂料有限公司与广西云投钢结构有限公司、练辰、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桂0703民初6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郑建存:本院受理王在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21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郑建存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王在香货款19000元。案件受理费276元,公告费460元,由郑建存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陈德清: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19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陈德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本金59984.18元、利息5484.21元、违约金8712.49元,其他费用2792.23元、律师代理费1200元,以上共计:78173.11元;二、陈德清支付原告自2021年3月18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的利息及复利,计算方式及数额以中国银行信用卡结算系统为准。案件受理费1754元,公告费1200元,由陈德清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刘加永:本院受理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亚东信用社诉鹿钦胜、王素梅、你及刘新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25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陆新君、陆新姣、董晓禹、韩长贵、孙洪权、刘尚军:本院受理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创业信用社诉郎永明、渐开东、韩长富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20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赵金明、韩世凤、阿荣旗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荣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1)内0721民初630号民事判决书。现原告不服已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王芳、郝宏伟:本院受理耿素芹诉你们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10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刘加永:本院受理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亚东信用社诉刘诗宇、刘新刚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25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刘加永:本院受理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亚东信用社诉刘新刚、刘宝玲、鹿钦胜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25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华茂军:本院受理西宁市城北区王中磊蔬菜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32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远创(南京)铜箔制造有限公司、王健:本院受理高宸诉沈明健、王霞、南京汉优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你们债券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9日作出(2021)苏0115民初628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沈明健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史丹:本院受理史景范、韩秀梅诉你解除收养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5民初39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京苏汇企业管理(南京)有限公司、王奇: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钟剑、吕海愉、曹兴亮、第三人京苏汇企业管理(南京)有限公司、王奇的借款合同纠纷(2021)粤0303民初21678号案,原告深圳市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来金、徐青花、曹兴亮、第三人京苏汇企业管理(南京)有限公司、王奇的借款合同纠纷(2021)粤0303民初21679号案,原告深圳市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路洁、俞建国、曹兴亮、第三人京苏汇企业管理(南京)有限公司、王奇的借款合同纠纷(2021)粤0303民初21680号案,原告深圳市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夏任仁、曹兴亮、第三人京苏汇企业管理(南京)有限公司、王奇的借款合同纠纷(2021)粤0303民初21681号案,原告深圳市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朱道丽、张统力、曹兴亮、第三人京苏汇企业管理(南京)有限公司、王奇的借款合同纠纷(2021)粤0303民初29150号案,原告深圳市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陈渊、谈佳、曹兴亮、第三人京苏汇企业管理(南京)有限公司、王奇的借款合同纠纷(2021)粤0303民初29153号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2月16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十八审判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4263号 天津市远博瑞德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天津市远博瑞德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赵津、赵忠、天津市远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清华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天津市远博瑞德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天津市远博瑞德建筑配套工程有限公司、赵津、赵忠、天津市远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502民初42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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