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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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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新梅等15名散葬烈士墓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之四
毛新梅等15名散葬烈士墓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 2021-11-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军事广角
  ■ 基本案情
  1925年,毛泽东与夫人杨开慧在韶山组织领导农民运动,自此,涌现出许多以毛泽东族兄毛新梅,以及李耿侯、钟志申、毛福轩、庞叔侃“韶山五杰”为代表的革命先烈。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发现,毛新梅等15名县级及以下散葬革命烈士墓地存在周边杂草丛生,墓碑、碑文一定程度污损,以及有些烈士墓无路可寻、枯叶堆积等管理保护不到位问题。
■ 调查和督促履职
  今年1月,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发现毛新梅等15名散葬革命烈士墓问题,并于2月25日立案办理。韶山市检察院主动与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诉前磋商协调,就散葬烈士墓整改问题达成共识,并与解放军长沙军事检察院共同分析研究案情,联合制发检察建议书,于6月17日向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宣告送达。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与韶山市检察院沟通,形成整改方案,有规划性地开展维护散葬烈士墓工作。目前,革命烈士杨再麟的坟墓及周边道路已全面修缮;革命烈士庞叔侃墓前已重塑人物雕像,碑文清晰;其他散葬烈士墓正在按计划全面有序修缮中。
  与此同时,韶山市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以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为切入点,结合韶山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大局,向韶山市委提交《关于韶山市红色资源保护问题的调查报告》,从改变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机制、多元筹措资金、注重开发利用等方面提出建议,得到韶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批示和认可。目前,当地有关部门已着手制定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针对未列入等级的散葬烈士墓地进行分类管理,制定韶山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办法,找到葬在外地的另外两位“韶山五杰”李耿侯、毛福轩烈士墓地,拟将“韶山五杰”中的毛新梅、钟志申、庞叔侃烈士墓申请评定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形成长效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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